【明慧網二零一五年九月二日】吉林榆樹市李鳳芹女士2006年正月被警察毆打、灌食致死。李鳳芹女士的兒子,現年36歲的張建楓先生,於2015年6月9日向最高檢察院和最高法院郵寄了《刑事控告書》,控告迫害元凶江澤民發動迫害法輪功,導致他的母親被迫害致死。張建楓先生要求最高檢察院和最高法院追究江澤民的刑事罪責,將其繩之以法。 以下是張建楓陳述的事實: 我是1998年走入大法的,當時家裏面媽媽、爸爸和姐姐都比我先走入大法。修大法後我終於找到了人生的方向,我不再迷茫,那時候心裏面特敞亮,不論幹甚麼事,我都能做到一笑而過,甚麼事都不放在心上。可是99年江澤民發動了對大法的迫害,使我失去了煉功的自由和學法的自由,學校多次找我談話,用不給畢業證要挾我。家裏面爸爸和姐姐也放棄了修煉,爸爸不停的打電話讓我放棄修煉,家裏的親戚也都不停的說我。但是我心裏知道,大法在我生命中已經紮下根了,雷打不動,哪怕刀架在我脖子上,我也不放棄。當時脾氣很倔,每當他們說我的時候,我就說:我就是一修到底了,你們願意說啥就說啥吧,管不了我。現在想想還是缺少慈悲心。 這裏我主要控告的是在這場迫害中我的母親被迫害致死的事情。 我的母親李鳳芹,在迫害開始時,曾去北京上訪,被非法拘留15天。 2005年10月11日上午,母親正在朋友楊秀華家,突然闖進幾個市公安局警察,把她倆趕到沙發上坐下不許動。這時楊秀華的丈夫回來了,警察把他也看起來,接著就到處翻,後把他們連同另一功友強行拖下樓,推到警車裏,警車裏還有兩個大法弟子。他們被綁架到國保大隊。國保大隊警察齊力穿著皮鞋狠狠地踢了母親一腳,當時母親就被踢倒在地,不能站起來,功友把她扶起來,她的右腿一直不敢走路,連腫帶青,疼痛難忍。 當日下午,警察對他們進行了非法審訊,下午2點多鐘,將他們關入看守所。母親因被踢得過重,不能走路,被警察張德清強行塞入警車,當時李鳳芹感到胸腹部劇烈疼痛,不敢喘氣。到看守所後,母親連車都下不來。警察柴文革把她拽下車,和張德清強行把她拖進看守所,交到犯人手裏,兩犯人看她癱軟在地,把她強架著拖進監室。 母親躺在冰涼的板床上,腿部、內臟疼痛加劇,她開始絕食抗議迫害。到了第七天,獄警強行把她拖到醫務室進行灌食,給她灌食的獄醫姓李,他們把她綁在擔架上,然後往鼻子裏強行插管,灌了一些鹹菜湯,摻玉米麵的奶粉,第二天母親躺在擔架上被強行抬進醫務室,這次參與灌食的有女獄警滕慶玲,還有兩個綁她的犯人,母親雙手被綁住,向灌食的人哀求:「不要再灌了,灌了也得吐,何苦折磨人。」獄警不聽,而滕慶玲說:沒事的,吐也得剩下,還能聽你的? 這次灌食後,母親又吐了,腹部裏疼痛難忍喊了一夜沒能入睡。第九天開始給她打鹽水,第十天下午說長春來兩名大夫,給她檢查身體,這時母親已坐不起來了。檢查完了,大夫甚麼也沒說就走了。到晚上六點鐘,我二姨和姐姐他們來接母親,是犯人把她抬出去的。我們家被勒索了3000多元。 回到家,母親就開始嘔吐,吐的都是綠水,第二天就開始打針,不見好轉,還是吐。家人把母親送進了榆樹市醫院,經醫生檢查,沒有血壓,摸不著脈,瞳孔放大,血也抽不出來,針也扎不進去,肚子脹得很大,確診為腸梗阻,非常嚴重,又做不了手術,大夫無能為力,告訴家人準備後事,連裝老衣服都準備了。可沒綁架前,母親啥病都沒有。 後來母親已昏迷不醒,我們只得決定送她去長春醫大二院,大夫說怕走不到長春,我們說走哪算哪。市醫院120把她送到長春醫大二院,院方檢查無血壓,經搶救14個小時母親終於醒過來。 自10月11日到2006年的正月,母親持續嘔吐,臥床不起,每天只能靠輸液、輸人血白蛋白維持生命,人剩下一副骨架了,體重只有70多斤,親人看到她這樣,都十分難過,都為她的生命擔憂。為母親看病已花了七、八萬元。每天回到家裏看到母親的樣子,我的心裏就說不出來的感覺,想哭。正月十幾我已經忘記,我只記得當時我抱著母親,餵她吃東西,她突然就沒了呼吸。我當時整個人都暈了,哭的一塌糊塗。 如果沒有這場迫害,我母親絕不會死亡。作為受害者,我起訴江澤民,追究它犯下的一切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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