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二零一五年九月二日】(明慧網通訊員甘肅報導)甘肅莊浪縣教師、法輪功學員關克儉,多次被非法關押,被非法勞教,遭毒打、奴役等各種折磨,本來是優秀的初中化學、生物教師,卻被調到偏遠小學教數學。二零一五年八月九日,關克儉控告迫害元凶江澤民。 被控告人江澤民自一九九九年七月至二零一五年利用手中的權力,夥同已知或未知的共同犯罪參與者發動、謀劃、命令、主導、落實、管理、參與或煽動了對中國法輪功修煉者的酷刑折磨及殘酷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與懲罰。控告人及家屬、親屬均在身體、精神、經濟、名譽、工作、生活諸方面遭受極大的傷害、損失、痛苦。 在修煉法輪功前,關克儉(簡稱關)患有氣管哮喘、支氣管炎、胃病、闌尾炎;妻子李愛榮(簡稱李)患胃病及多種婦科病。多年藥物治療只能緩解,並不能徹底根除。經人介紹關克儉了解法輪功祛病健身特別好,關克儉去書店買來一本《轉法輪》,看書依法修煉一個月後各種疾病痊癒。關的妻子李愛榮親眼所見大法的神奇,也看書修煉、半年後身體徹底恢復健康,兩個孩子也通讀了《轉法輪》,認識到大法是正法。 修煉前,關克儉脾氣倔強、暴躁,高傲自大,心胸狹窄,妒嫉心強,斤斤計較,名利心重;修煉大法後,從做好人開始,以「真、善、忍」為做好人的準則,善待周圍每一個人,修出「無私無我、先他後我」的為別人著想的人,在各種環境中遇到矛盾先找自己,變得更加寬容、善良、真誠。 遭受的迫害事實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被控告人江澤民利用手中權力,一意孤行,發動了人類歷史上空前的邪惡迫害,七月二十二日,岳堡鄉派出所所長王祥、岳堡鄉黨委副書記王亞州及幹警私入民宅,闖進關克儉家,查抄大法書籍,並威脅關克儉和妻子李愛榮叫放棄修煉。各級組織、單位、學校通報宣傳,誹謗大法及修煉者,無中生有、栽贓陷害,用謊言宣傳誤導民眾,用下三濫的手法搞臭大法和大法弟子,孤立法輪功修煉者。關克儉的孩子在學校經常遭受來自老師和同學的歧視和辱罵「甚麼反革命的兒子」「法輪功的兒子」,個別老師在課堂上歧視、侮辱性的言行時有發生。一時間黑雲壓城,十分恐怖,我們的處境猶如當年文革時期五類分子的處境,甚至有過之而無不及。 一九九九年秋季開學,學區校長蒙學文、鄉黨委分管教育副書記王亞州推波助瀾,助紂為虐,緊跟被控告人江澤民鎮壓、迫害的邪惡政策,將關克儉從關家小學調到蔡家小學,關克儉原職稱為中學二級教師,教初中化學、生物課,他們卻派關克儉教一年級語文,四年級數學,關克儉不熟教材,加之缺乏小學教學經驗,造成教學上的極大困難,給學生、家長、社會造成損失。然而就在這種環境下,關克儉以大法「真、善、忍」為準則做人,克服各種困難,服從領導分配,任勞任怨,認真工作,從未曠課、遲到、早退過,也很少請假,學校發給關克儉的福利費,全部用作購買作業本發給學生。當年政府財政赤字嚴重,九月份至十二月份四個月工資分文未發,關克儉拿著家中的洋芋、麵、油、菜與其他教師辦灶,解決生活問題。校長看關克儉老實、勤快,就讓關克儉管伙食,每天伙食費僅幾毛錢,關克儉從不貪佔分文。 快到寒假,關克儉想到,師父叫我們做好人祛病健身卻遭不白之冤,大法弟子遭受無端的打壓,連夜寫好法輪大法好的材料上交學區,並於十二月下旬去北京善意向中央政府告訴:「法輪大法是正法、大法弟子是做好人、祛病健身,要求立即停止迫害法輪功,還我們師父清白,給我們合法的修煉環境」。但是到了中央,信訪辦成了拘押大法弟子的場所,合理建議無法反映。我們只好去天安門廣場表達心聲。 當關克儉在天安門廣場喊「法輪大法好」時,警察用警棍亂打關克儉的頭、臉,使頭、臉多處受傷,並將關克儉綁架關押在天安門派出所,非法審訊並作筆錄後送甘肅省平涼市駐京辦事處軟禁一週後,莊浪縣政法系統程仰科、王祥、張宏武等人來京押解,他們荷槍實彈、手銬腳鐐全帶,像押解重型罪犯一樣。途中用極不文明的語言譏諷、嘲笑、侮辱大法弟子,並不給飯吃,經大法弟子岳毓安的善意勸解,三天路程只吃兩頓飯。三天後的晚上十點左右到達莊浪縣看守所,「迎接」我們的是全副武裝的公安幹警、武警部隊,從大禮巷到看守所,這段路戒備森嚴,殺氣騰騰。這種場面我們只在電視劇中看到,日本侵略者抓捕抗日民族英雄時經常出現。 此時正值三九寒天,滴水成冰,看守所警察不分青紅皂白,一陣毒打,這就是所謂的「殺威棒」。許多大法弟子被打傷。同時強迫我們脫光全身衣服,搜身檢查,並罰站兩個小時左右,凍得關克儉全身發抖,四肢麻木,失去知覺,感覺腳和院子的水泥地長在一起似的。大法弟子連續幾天晚上在沒有被褥的幹板床上過夜,逼迫家中送錢,看守所統一配發被褥、生活用品,其價格高於同等質量的市場價格。伙食費每天每人五元,然而每天只吃兩頓飯,每人每頓兩勺很少有油的洋芋菜湯,一個大約三兩面的饅頭,價值大約1.5元。飢寒交迫,毫無人身自由。 管教勾結牢頭獄霸互通信息、不許煉功、不許學法、不許講真相。如有違反者,電警棍、橡膠棒和拳腳並用,還髒話辱罵。晚上組織看央視攻擊詆毀大法電視節目,逼迫我們放棄修煉。當不配合時,將關克儉與其他幾位大法弟子關小號禁閉,斷水、斷火、室內寒氣襲人。不讓上廁所,室內放一馬桶。更為惡劣的是用飢餓迫使我們放棄修煉,每頓飯只一勺洋芋菜湯(洋芋很少),約二兩的饅頭一個,從量上來講少了近一半,這樣關押約七十多天。我們仍不配合,他們就以軍訓為名進行迫害,從早到晚除吃飯時間外,武警對我們全天候軍事訓練,稍有差錯,就橡膠棒拳腳並用,大打出手,看守所幹警一旁助陣,場內殺氣騰騰、十分恐怖。關克儉體質明顯下降,一次正步走做不到位,一年輕武警用橡膠棒將關克儉打翻在地,仰面朝天,疼痛鑽心難忍,那些日子身心幾乎崩潰。 大約二月份的一天,關克儉的妻弟李福太受江氏流氓集團謊言的欺騙和煽動,配合公安、看守所警察做轉化工作,帶著他在法院工作的同學張太平,非法私入看守所管教室,私設公堂,施行暴力毒打迫使關克儉放棄修煉,當不配合時,張太平抓住關克儉胸部衣服,用膝蓋猛擊關克儉左肋數次,當時關克儉只覺胸部劇烈疼痛、呼吸不通、有氣無力,眼前發黑眩暈,身體順牆倒下,長時間不能起立,結果致關克儉三根左肋骨受傷。施暴時看守所正副所長在一旁觀看,並未制止,顯然夥同犯罪。以後很長日子裏關克儉疼痛,不能左側睡覺。關克儉要求治療,看守所警察互相推托無人負責。 關克儉夫妻被非法關押在看守所期間,大兒子十三歲,小兒子只有九歲,生活不能自理。在學校、社會受到冷落、歧視及人格侮辱,給孩子幼小的心靈造成很大的傷害,給生活上帶來十分困難,自己做飯吃,生一頓、熟一頓、飢一頓、飽一頓。關克儉家裏有面有油,然而關克儉的親屬不敢來家裏給孩子做飯,更不敢領到他們家吃飯,他們怕株連九族,只好斷絕關係,是他們在這種環境中自保的選擇。這兩個孩子原是班級尖子生,自被控告人江澤民實行國家恐怖主義迫害法輪功之後,孩子受到很大壓力,學習成績下降,高考分數只有450分,大兒子,因怕回家不讓參加就業考試,至今在外打工。 李愛榮也去北京為法輪功上訪,被非法押解回莊浪後,在莊浪縣看守所受到百般折磨曾帶重型腳鐐迫害,體質明顯下降,精神上受很大打擊、傷害,非法關押3個多月交罰款及各種交費6000餘元,以所謂取保候審釋放,回家後經常受到縣、鄉、村有關人員的騷擾。 大約五個月後,關克儉被公安局王發卷、杜江斌、李晉才、配合縣政法委、「六一零」辦公室,非法審訊取證。聽信一面之詞,加工所謂的證據,過程中無中生有、栽贓陷害、徇私枉法徇情枉法,以所謂組織著、策劃者、領導者、頑固者等莫須有的所謂罪名,迫害他、非法勞教兩年半,上報平涼市審批時,市裏對上報三名大法弟子勞教有異議,故而遲遲不批。然而使人不可思議的是,莊浪縣個別官員竟然電話催促市裏審批,就這樣勞教一年半。送關克儉等三名法輪功學員去勞教所途中,警車行至文家灣路段時,與一挑著兩桶稀糞的農夫相撞,農夫被警車撞翻倒地,扁擔將警車擋風玻璃打個粉碎,兩桶稀糞奇蹟般從警車前窗而入,將前面的司機和押送人員王發卷滿身潑上稀糞,玻璃碎片劃破了王發卷的臉,鮮血直流。關克儉隨即拿出衛生紙給王發卷擦血跡和糞尿,他們很不好意思,難為之情溢於言表,關克儉和其他兩名大法弟子緊挨他們而坐,卻身無半點污跡,安然無恙。這也是上天對王發卷等不法人員們的警告。 關克儉被送到甘肅省第一勞教所,即蘭州平安台,在二大隊一中隊勞教,此隊有十名大法弟子,大多是吸毒者,在那裏關克儉完全失去自由,吃飯、睡覺、勞動、上廁所都被吸毒者監視、跟蹤,稍有不順其意,拳打腳踢成家常便飯。除果園重體力、超負荷、超強度、超時間勞動外,掏廁所、倒垃圾,擦地板,給牢頭獄霸端洗臉水、洗腳水、捶背、按摩等等隨叫隨到,不可怠慢。就這樣先從肉體上折磨迫害,迫使大法弟子放棄修煉。 三天後,關克儉雙手起泡,七天後化膿潰爛,晚上以後手掌腫大,其厚度八釐米左右,手指無法握拳,不能拿幹活的工具。加之三根勒骨的傷痛,就這樣還不讓休息,暴力強迫出工幹活。警察勾結牢頭獄霸轉化大法弟子,牢頭獄霸可提前釋放,警察可晉升職務、得獎金、提工資。在利益的誘惑下,他們全然失去理智,人性全無。果園勞動用掀把,钁把,樹枝、土塊、蘋果等毒打大法弟子。夏天勞動不許穿上衣,只穿短褲,光著膀子幹活。一次牢頭用掀把粗的樹枝猛烈抽打關克儉光著膀子的上身。三伏天氣,氣溫高達30℃以上,幾天後關克儉背部由於暴曬形成核頭大的水包。牢頭對著他背部的泡用手抓破,並說今天沒有鹽,如果有鹽可以吃人肉了。鑽心的疼痛,關克儉強忍著不能出聲,他們哈哈大笑當作樂趣。幾天後手抓的地方感染化膿,面積達二十多平方釐米,其慘狀目不忍睹,就這樣仍然強迫繼續幹活。有一良知尚存的張管教讓關克儉穿著衣服繼續幹活,牢頭獄霸卻用手掌擊打背部潰爛處,血流如注,染紅襯衣。關克儉多次要求休息治療被拒絕,後來管教怕化膿出問題才允許休息治療。 勞教所美其名曰甚麼甚麼「學校」,實乃人間地獄!有位吸毒者說:他不知道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版圖上有「平安台」這塊地方,其實何止一塊,全國有數十塊「平安台」。那裏的幹警執法犯法,縱容包庇刑事勞教人員迫害大法弟子,牢頭獄霸搶走的關克儉衣服,花掉關克儉的錢,他們視而不見,聽而不聞。冬天關克儉被迫光著腳,穿著單衣出操幹活,飢寒交迫,度日如年。晚上警察有意喝酒,裝醉毒打大法弟子,用手銬掛起在太陽下暴曬,頭抵牆彎腰長時間罰站,不讓睡覺蹲廁所。副隊長王鑫(天水市甘谷縣人),在關克儉剃了光頭的當天,用掌擊打關克儉頭部三十餘次,關克儉只覺得眼冒金星,頭暈目眩,直到關克儉放下生死,豁出去的時候才停止。 由於長期的飢餓,超強度勞動,加之各種折磨,關克儉被釋放時,身體消瘦、體質極差、兩眼充血、四肢乏力、精神不振,狀態很不好,回家的路上難辨東南西北。那恐怖的環境,那毫無人性的待遇,那被江澤民謊言欺騙了的幹警及吸毒者猙獰的面目;那超強度、超負荷、長時間的勞動場面;那豬狗都不如的生活待遇;釋放後很長一段時間內心不能平靜,尤其毒打關克儉和同修的一幕幕場面,常常浮現在關克儉腦海中,使人難以忘懷。 二零零一年十二月,關克儉被非法勞教期滿釋放回家,不到一月時間,村幹部向鄉政府誣告說:關克儉從蘭州帶回大法資料藏在岳毓安家中,派出所高所長、鄉長金潤全等查抄大法弟子岳毓安家,查無結果。鄉政府、派出所、村幹部勾結,為了他們所謂的安心過年,所長高某某、鄉長金潤全、村支書薛振華等誘騙關克儉去村主任關莊義家,他們聯手暴力綁架並關押關克儉於岳堡派出所,派出所高所長用長約一米二、粗約五公分的一根木板,狠勁猛打關克儉,直到木板打碎手不能拿,又拿橡膠棒在關克儉渾身亂打,邊打邊問還煉不煉,當關克儉回答還煉時,又拿電警棍電擊關克儉全身;關克儉仍不改口,直到高所長筋疲力盡才停下。第二天高所長因打關克儉和大法弟子關清義腰部扭傷,去岳堡衛生院檢查身體。可見現世現報毫釐不差。第二天,關克儉和關清義被送縣看守所非法關押迫害達一個多月後才釋放。 因連續的牢獄迫害,迫害導致關克儉身體體質明顯下降,兩眼充血、四肢無力,精神狀況很差,關克儉向學校要求休息,然而他們互相推諉。迫害時層層組織,領導緊密配合,執行江澤民政策寧左勿右,落井下石司空見慣。釋放回家,生活、工作無人過問,相反,不法人員配合迫害更加緊密,絲毫無放鬆之意。 二零零二年七月,學區校長蒙學文、學區會計吳振恆來關克儉家中,以工作要挾關克儉寫不煉法輪功的保證書,被關克儉和妻子李愛榮斷然拒絕,並要求上班。九月份,學區通知關克儉去縣職教中心學習,實為軟禁繼續迫害。關克儉工資從二零零二年九月發起,這樣從二零零零年九月至二零零二年八月兩年的工資,蒙學文指使蔡家小學會計蔡鴻緒,只發給關克儉妻李愛榮三百元,其餘被他們揮霍。關克儉在職教中心學習期間,教育局、職教中心積極配合迫害政策,動員所有工作人員、老師、學生,全天候監視限制其人身自由。國保大隊石振中、教育局樊世峰親自來檢查,干擾關克儉正常生活、學習,製造恐怖氣氛,欺騙民眾。學習期滿,蒙學文配合上級指示又將關克儉安排岳堡中心小學,名為工作調動,實為軟禁繼續迫害關克儉,他們不給安排課程,住在一間特別潮濕的房子,不配發生活所需工具及教學用品。並組織年輕力壯的教師組成小分隊晝夜監視,限制人身自由,個別老師摩拳擦掌,將關克儉當階級敵人對待。其中有一位老師,關克儉跟他講真相他不但不聽,當關克儉問他:人家叫你殺人你怎麼辦?他毫不猶豫的說人家叫我殺我就殺。可見江澤民謊言矇蔽欺騙毒害眾生,已到極為可怕的程度,這樣的教師道德底線全然崩潰,如何擔當培養中華民族的下一代重任。 面對這一切,關克儉都以「真、善、忍」為準則做人,善待他們,使他們的惡意惡行銷聲匿跡。此時正值非典肆虐全國,人心惶惶,學校組織噴洒消毒宿舍教室,關克儉告訴他們:修煉大法者,不染非典,宿舍可以不消毒,節約藥品給其他老師多打點。他們問為甚麼,關克儉告訴他們修大法者以「真、善、忍」為準則做人,修的正法,是在做好人,邪不侵正呀!起初校長不安排課程,當我嚴正聲明後,安排兩班一年級數學課,期間生活、工作對待兩樣。修煉人寬宏大度,我從不計較個人得失,認認真真工作,從不曠課、不遲到早退。同年秋季開學,蒙學文又以關克儉不放棄修煉為由,打擊報復,把關克儉從岳堡中心小學調到全鄉最邊遠、最艱苦的下閆小學,此小學是學區校長對不順從的教師打擊報復懲罰流放之地。校長閆玉康受上級領導密令,緊密配合迫害,工作上重擔子壓,時任岳堡鄉黨委書記李守平,學區校長蒙學文親來下閆小學,密授下閆小學校長監視關克儉,限制人身自由,下閆村幹部配合在學校附近張貼污衊誹謗大法的宣傳品,製造恐怖氣氛,毒害民眾。 關克儉在下閆小學三年時間,從不曠課、很少請假、不遲到、不早退,從不體罰、打罵學生。不重名利,學校每次發放所謂福利費都被關克儉拒絕,會計覺得這樣對關克儉太不公平了,將錢轉化為物質,也被婉言謝絕。那些年學生課外資料、複習試卷均由任課教師統一購買發放,過程中關克儉從不多收一分錢,而且是書店批發價原價售給學生。冬天給一年級學生長期堅持生火,給當地學生、家長留下好的口碑。三年後學區又調關克儉到崔家小學,縣教育局、鄉政府、學區每到所謂敏感日騷擾時有發生。一次,縣教育局紀檢委書記樊世峰、學區校長韋仲甲,來崔家小學找關克儉談話,施加壓力,製造恐怖氣氛,干擾關克儉正常教學、生活。 關克儉原畢業於平涼師範學校生物、化學班,培養對像為初中化學、生物教師,工作後一直在中學任化學、生物課教師,並參加省培訓中學理化儀器管理員和試驗員(有省發證書)。然而,後來一直被調小學工作。十幾年的迫害,關克儉一直在十分恐怖的氣氛中生活、工作。關克儉是一名持有國家頒發的教師資格證的合格教師,且工作成績顯著,幹教育事業三十幾年如一日,踏踏實實工作,教學效果顯著,岳堡中學十年化學課教學,全縣統考每年名列前茅,曾獲得全縣第一名,曾代表莊浪縣參加全國初三化學競賽,學生張玉生獲得平涼考區二等獎。然而關克儉為了有個健康身體,為人民教育事業更好工作,做一個好人這樣一個樸實的心願,竟然遭到無端打壓。憲法賦予人人有信仰自由的權利,被暴力剝奪,職稱不評,工資降級,不提工資,獎金不發,住房公積金被別人搶走,被退休。粗略估計,直接經濟損失20萬元左右,造成關克儉家庭經濟十分困難,孩子上學結婚買房造成極大困難,關克儉去銀行貸款,工作人員說上面有指示,不給煉法輪功的人貸款。零九年關克儉被退休後,和師範上學的同桌相比,每月少領1000多元,經濟十分緊張。迫使關克儉進城打工解決生活燃眉之急,關克儉賣一袋洋芋作為夫妻倆進城路費,進縣城後有好心人借他房典錢,開始打工維持生活開支。然而迫害無處不有無時不在,老闆說上面有文件,公司不能接納法輪功修煉者打工,如發現要立即上報公安局,這樣他只好找經營規模小點的老闆幹重體力活。 二零零三年法輪功學員孫軍賢被迫害致死,做賊心虛的那些人怕泄漏事情的真相,被大法弟子上告。二零零三年三月九日晚上,公安局集中綁架莊浪縣城、南湖、岳堡的大法弟子,並非法關押在莊浪縣看守所。三月九日晚十一點半左右,關克儉和妻子、兒子熟睡,被進入關克儉家院子的人的聲音驚醒,緊接著有人砸碎關克儉家大門門鎖,幾名便衣警察破門而入,又是一陣急促敲住房門的聲音,常言道:為人不做虧心事,不怕半夜鬼敲門,他怕門被砸壞,便開了門,便衣警察魚貫而入,至少有五名警察(便衣)將關克儉抬在空中直奔停在公路上的警車,途中將他放在路面上休息片刻,說是太有點兒重,嚇得關克儉十歲的兒子發抖。而後鄉政府工作人員的半夜非法入民宅做所謂「善後」,可謂縣、鄉、村三級領導緊密配合。 接著連夜將關克儉送莊浪縣看守所,非法關押。因公安知法犯法綁架,七名大法弟子集體絕食抗議,要求無條件釋放。然而絕食七天後,他們迫害升級,由國保大隊長李偉、國保警察石振中、看守所正副所長幹警,中醫院大夫及在押刑事犯組成的迫害團夥,強行灌食。由刑事在押人員將關克儉等法輪功學員推拉到一長沙椅上,強行仰臥,然後五花大綁綁在沙椅上,並壓住頭部、手腳,中醫院大夫手持如筆桿粗的橡膠管,毫無善意地用力往食管插,直入胃部。由於用力猛,關克儉和幾名大法弟子口中鮮血直流,疼痛難忍,鮮血染紅了臉部、衣服,其狀慘不忍睹,看守所高牆上的年輕武警嚇得不敢正面觀看,將臉轉到另一方向。其場面關克儉一生只在日本侵華的電視劇中,日本人迫害、屠殺中國人時有此場面。灌食毫無人性可言,大法弟子岳毓安拒絕被灌食,他們竟然用輸液的方法進行迫害。之後,關克儉頭昏目眩,嘔吐噁心,這次非法關押十九天後釋放。 二零零八年北京舉辦開奧運會,全國範圍又一輪迫害大法弟子正在進行,關克儉村將辦公室改建為岳堡鄉關家村警務室(全鄉只有這一個警務室),據改建的工人講,警務室是在零八年奧運會前關押本村大法弟子的,奧運會期間派出所幹警常駐警務室,晚上派村幹部在大法弟子門口蹲坑監視,干擾大法弟子正常生活。 十六年的迫害,公安、鄉政府、村幹部、政法委、「六一零」、教育局、學區,這些單位的工作人員,非法抄家、綁架、騷擾,談話的具體時間已記不清楚,其參與人員有程仰科,李偉,石振中、蒙學文、吳振恆、金潤全、馬潤甲、王祥、樊世峰、梁平安、薛振華、關莊義、韋仲甲等,他們至少來關克儉家或單位一次,有的反覆多次參與迫害,公安幹警、鄉政府工作人員參與晚上綁架無法認清其人,這裏說不清楚,調查落實後補充說明。 如上所述,被控告人江澤民觸犯了《刑法》第247條刑訊逼供罪,第248條虐待被監管人罪,第254條報復陷害罪,第238條非法拘禁罪,第397條濫用職權罪,第399條徇私枉法罪,第263搶劫罪,第267條侵佔罪,第275條毀壞財物罪,第245條非法搜查罪、非法侵入住宅罪,第244條強迫勞動罪,第251,非法剝奪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罪,第234條故意傷害罪,第246條侮辱罪、誹謗罪。違反《憲法》第36條侵犯公民信仰自由,第35條侵犯公民言論自由權,第37條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權,第38條侵犯公民人格尊嚴,對公民進行人格侮辱、誹謗和誣告陷害罪,第39條非法侵入公民住宅、非法搜查公民住宅罪。違反國際法律《聯合國禁止酷刑公約》的酷刑罪,《防止及懲治滅絕種族罪公約》的群體滅絕罪、任意監禁罪。 依據《刑法》第247條、248條、254條、238條、397條、399條、275條、245條、244條、251條、234條、246條以及《聯合國反酷刑公約》第一條一款,《聯合國防止及懲治種族滅絕公約》第二條及《憲法》第36條、35條、37條、38條、39條,以刑訊逼供罪、虐待被監管人罪、報復陷害罪、非法拘禁罪、濫用職權罪、徇私枉法罪,搶劫罪、侵佔罪、毀壞財物罪、非法搜查罪、非法侵入住宅罪、強迫勞動罪、非法剝奪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罪、故意傷害罪、侮辱罪、誹謗罪、酷刑罪、群體滅絕罪、任意監禁罪這十六項罪名對被控告人江澤民提出刑事控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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