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二零一五年九月十六日】(明慧網通訊員遼寧報導)二零一五年七月二十二日,遼寧大連市金普新區宋長梅女士向最高檢察院郵寄訴狀,控告迫害法輪功的元凶江澤民。 今年五十六歲的宋長梅女士堅持修煉法輪功,多次遭江澤民集團迫害。她曾於二零零七年和二零一二年兩次被劫持到馬三家勞教所折磨。 以下是宋長梅女士在訴狀中提供的事實與理由: 是法輪大法給了我全新的生命 我是一九九七年末幸遇大法,得法前我是一身的病:婦科病、腦血栓前兆、一半身子麻木,還有間歇性癲癇病,神經衰弱、腦血管硬化、一年四季口腔潰瘍、感冒等等,我每天都在感覺無法活下去的痛苦中煎熬著,老伴也每天都床前床後的端藥、端飯伺候著。 有一天,我的鄰居到我家來看我,並告訴我:「你學法輪功吧。」我一聽「法輪功」三個字,心情就格外激動,眼睛立即亮起來,本來已是行走不便的人,卻立即站起來了,感覺一身輕,然後我就到她家聽法輪功師父講法錄音,我聽著聽著被李洪志師父那博大精深的法理震撼了。從此以後我便走入了大法修煉中。通過學法煉功,身體所有的病不翼而飛。 修煉法輪大法,我的整個身心發生了極大的變化,我從一個藥簍子迅速變成了一個健康活潑的人。十幾年間,我沒有吃過藥、打過針、住過院(除迫害嚴重被強迫送進醫院以外),幹活也不知道累,體重也增加了很多。滿面紅光,人家看見我都說,五十多歲的人看起來就像三十多歲的人。是法輪大法給了我全新的生命,我要用我的生命來證實大法的神奇和美好,來證實他的真實不虛。我更要按照大法「真善忍」的要求做一個道德高尚的好人,同時向每一個能接觸到的人證實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 以前我是一個性格特別急躁的人,別人不能觸及我,不能聽不好聽的話,只要聽到就和別人幹起來了,無論是鄰里之間還是親朋好友之間,在金錢利益方面更是差了一點也不行。修大法後,我的身心發生了巨大的變化。不再和別人爭鬥,處處考慮別人,事事為他人著想,即使一次沒做好,通過每天學法,用法來對照,慢慢也能做好。因為師父告訴我們,要做一個無私無我先他後我的道德品質高尚的好人、更好的人,師父還告訴我們,是自己的東西不丟,不是自己的東西你也爭不來。在我的修煉實踐中,我深深體會到了師父的每一句話都蘊藏著無窮的玄機和奧妙。師父還告訴我,不失者不得的法理。我從中悟到:只有放淡名利,才會活得自自在在,瀟瀟灑灑,這樣的心態怎麼能不健康長壽呢?通過學法,我變得更加善良、更加寬容,更加真誠。 一九九九年被迫流亡 可是一九九九年的七二零,江澤民集團開始瘋狂的誹謗、迫害法輪功。當地公安局派出所也不斷的到我家騷擾、抄家,搜去大法書和師父法像、箱子裏一百二十元錢也被掠奪走了,當時孩子才九歲,他們就當著孩子的面兒強行把我抓到派出所,關押了一天一宿。接下來的日子,不斷的騷擾,沒有安定的日子,沒辦法,我流離失所。在同修開的店打工。 二零零七年被警察毆打吐血 二零零七年六月中旬,當地的一位同修去清理誹謗大法師父的標語被抓。我們去要人,被瓦房店共濟派出所三十多名警察非法抓捕,他們抓住了我的頭髮,從三樓拖到四樓毆打(三十多名警察一起毆打)。當時用電棒沾水往我後脖子頸椎處打,打得我頸椎錯位(後來去醫院檢查的結果),後把我的腦袋踹在地上,猛打我的耳光,打得我兩眼冒金星。還把我的雙手反吊銬,不讓我站起來,不停的打,問我是誰,不報姓名就不停的打。直到下午四點多鐘,又來兩個人,其中一個叫高士雲(瓦房店公安局610主要成員),另一個不知姓名,又揪起我的頭髮從四樓拖到三樓,拳打腳踢,猛擊我的耳光後讓我簽字按手印。不簽又打,最後他們把著我的手按了手印才罷休。六點多鐘後,他們準備把我與其他同修送到看守所進行迫害的時候,我被毆打迫害的突然間暈倒在地抽搐不止,神智不清、口吐鮮血。 中共酷刑示意圖:吊背銬 |
後來,他們把我拉到婦嬰醫院搶救,大夫說我嘴裏吐得是血,被打的太嚴重了,有生命危險。第二天早上,他們通知我丈夫到醫院,故意讓他同意把我轉到精神病醫院,我丈夫沒同意,他們不敢承擔責任,扔下七百元錢揚長而去。 二零零七年被劫入馬三家勞教所迫害 二零零七年七月九日的早上,我正在上班,共濟福德派出所七、八個警察闖入店中,抓走我與店中所有的人,包括不修煉的小兒子,在我住處搶走我的電腦,打印機和剛買的一部新手機,在看守所裏,把我雙手與腳銬在一起,站不起來也躺不下去,一個星期後才解除這種酷刑的折磨。在看守所裏,還被逼迫參加無工資的生產勞動──纏牙籤。一個月後又秘密的把我們強行發往馬三家教養院。 在馬三家教養院每天用普教、包夾四個人看一個大法弟子進行洗腦,每天坐小塑料板凳,看誣蔑大法師父錄像,不轉化讓普教(吸毒犯)把著手強行簽字轉化。在馬三家教養院每天從早上五點三十分到晚上十一點三十分超負荷在車間製作棉衣、棉褲、各種類型襯衣以及各種工藝品,還有裝箱打包機,還要面臨著簽各種總結,不簽的話就電棍電和毆打,揪頭髮,打耳光,多少個同修進去後,出來就被打的沒有人樣了。一次我被迫害後又看到同修被迫害,我就開始絕食,一週後,隊長張雨還有大隊長王淑貞、任槐平等把我送到樓下小衛生所,用開口器強行灌食,我的雙臂被銬在床沿上,先是拳打腳踢,把我耳膜打裂,然後張姓女大夫才三十多歲,竟說:「就給她灌上殺死中樞神經的藥,讓她傻了吧唧就知道幹活。」一段時間後,王淑貞就經常扒光我衣服搜經文,並聲稱:如果再不聽話就把你送男牢房。 二零零八年出獄前又被毆打 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二十三日,是我刑滿的日子,我把獄衣換下,準備等通知,因為家屬都已等在門外,上午七點半,張雨、王淑貞、任槐平怕我帶出教養院迫害大法弟子的真實材料,進屋後拳打腳踢,扒光衣服檢查,硬打了一上午,強行套上勞教服拉到四樓示眾,直到下午二點三十分才放我出去,家人竟在外面等了一上午。在馬三家教養院,我還被迫害的多次昏迷、抽搐,送到醫院搶救,醫療費還得強逼我們家裏人出。我的家住在農村,條件很不好,尤其我被迫害不在家的日子,老伴一個人生活的很困難,也因此借了不少的外債。 酷刑演示:毒打 |
二零一二年再次被劫入馬三家 二零一二年六月六日,我向世人講真相,發神韻光盤,被不明真相的人舉報,被當地派出所綁架送大連教養院,三個月後再次送往馬三家教養院進行迫害,在教養院照樣每天強行洗腦,看誹謗師父的錄像,一次被迫害後,小衛生所丁大夫強行開藥,在昏迷中一拳打得我的鼻樑骨塌陷,眼睛也出血了,每天二十四小時讓普教看著,強行吃藥。 就在二零一三年四月中旬,我們正在車間幹活,隊長通知我們集合到樓上,我們正走在走廊上就不讓我們走了,都停在走廊的兩側,其中男、女警察二三十人參與一起,竟在光天化日之下一個一個扒光我們的衣服,搜經文。這種褻瀆,對我們每一位大法弟子的人身侮辱。 二零一三年再次被綁架 直到二零一三年五月出獄,二零一二年我被綁架,家屬通過一個叫「馬三」的男人找大連610相關人員,結果被詐騙去一萬五千元,人也沒有放回來,錢至今未還。回來不久,當地派出所、610、村支部治保還經常到家中騷擾,叫寫「三書」,否則就送洗腦班。 據以上情節,本人對被告人江澤民提出控告。並希望通過我的經歷,讓更多的人了解法輪大法好,以及這場對法輪功的迫害完全是非法的,是泯滅人性的,是對善良的打壓,不僅給法輪功學員和他們的家人造成了巨大的痛苦與磨難,更讓參與迫害的人喪失良知而面臨天懲。在善與惡中,每個人都在選擇自己的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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