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二零一五年九月十六日】(明慧通訊員報導)黑龍江安達市年近六旬的高鳳林女士二零一五年五月三十日向中國最高檢察院控告迫害法輪功的元凶江澤民,要求依法追究江澤民等人的法律及刑事責任,希望世人看清這場迫害。目前已收到檢察院的收據。 在江澤民發起的這場至今長達十六年的迫害中,高鳳林多次遭暴力綁架,非法關押,非法抄家;在看守所、勞教所遭受「上大掛」酷刑,被強迫做奴工,身心受到極大摧殘。高鳳林的家人也受到牽連,多次被市公安局政保科長劉英山等勒索錢財。 以下是高鳳林女士在控告書中自述遭受迫害的具體事實。 上訪被關狗籠子 一九九九年十月十八日,我們去當地市政府上訪,到那根本就不讓我們說話,我們被綁架到了看守所,我被非法關押了十一個月。 期間,我寫了投訴信,抗議他們的違法行為,信被他們扣押後,我絕食反迫害。610人員惱羞成怒,他們把我關進狗籠子,兩、三天後,我被送到了齊齊哈爾雙合勞教所迫害,十天後,我又被轉到哈爾濱市戒毒所。 我在戒毒所遭到了非人的迫害,每天像奴工一樣糊紙盒,做人的權利及尊嚴完全被剝奪。不轉化的學員就意味著隨時都會遭受迫害。一次我看見一個法輪功學員被關進刑房遭受酷刑,由於長時間固定在鐵椅子上,她的身心承受到了極限。她的哭聲傳到了刑房外。 二零零一年三月份,我從哈爾濱戒毒所回到了家中。 內衣被警察拽下 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晚九點,由市公安局政保科長劉英山一行六七人,叫開我家門後,強行闖入家中。劉英山對我說:「市委領導要找你談話。」我對他說:天很晚了,我們已經睡下了,有事明天說。其中一個警察陰狠狠的說:「今天去也得去,不去也得去,你們過來把她抬走。」 於是竄上來五、六個警察穿著鞋,在我的床上亂踩。我不配合他們,當時我穿著內衣,被他們拉扯著從床上拖下來。我的內衣被他們拽下來了,內褲拽下一半也不讓我提。我的手被他們控制住了。就這樣被他們綁架到了看守所。 絕食抗議 警察們的卑鄙與暴力,給我的心靈留下了很大的創傷。在一個沒有法制的社會裏,信仰與尊嚴完全被剝奪! 我絕食抗議他們的暴行,在我絕食的七天裏他們多次想給我灌食,因我身體虛弱吐血,處於迷糊狀態,他們才沒敢對我採取灌食迫害。最後劉英山看人不行了,才通知我丈夫把我背回家。 流離失所 二零零二年,鐵西派出所的警察劉澤波又把我綁架到派出所,把我銬在了暖氣管子上。我的手腕被卡的很緊,我讓他給我鬆一鬆,他不但沒給我松,還嘲笑我說:「你讓你師父來救你吧。」大法的超常真的在我身上展現了,我用手擼了一下,手銬竟然滑下來了,我成功走脫。 此後我流離失所了。片警劉澤波使用各種手段到處抓我,他到我丈夫單位威逼領導停發我丈夫的工資與獎金,想把我逼回家。還揚言:誰能舉報我,就獎勵獎金三千元。 累遭暴力抓捕 在中共的誹謗宣傳下,很多不知真相的世人成了中共的幫兇。一次我和一位法輪功學員到中本鎮講真相,被不明真相的人構陷。鎮派出所警察開著警車抓我們,四、五個警察拳打腳踢,不許我們說話。我被打得疼了很多天。 還有一次去昇平鎮講真相,也是被不明真相的人構陷。昇平警察開著警車堵住了我們的路,我們不上車,他們就使用暴力手段,我被他們打得前胸疼痛、呼吸困難,很長一段時間才恢復正常。 二零零二年十月份,我在當地「三角線」附近和幾個同樣遭迫害流離失所的法輪功學員住在一起,被人構陷,興安派出所出動了大批警察抓捕我們,把我們綁架到派出所。 上大掛 在當地看守所,我不配合警察,因我不是犯人、沒有犯罪,所以我不穿號服。所長王野命令手下給我「上大掛」(一種酷刑),我被折磨得痛苦不堪。最後讓犯人強行給我穿上號服後,把我的手反銬上。 我絕食了幾天抗議他們的這種迫害,在我身體非常虛弱的情況下,我被他們戴上腳鐐送往醫院。在醫院的病床上,我的兩手分別被他們扣在了床頭的兩邊,兩腳卻戴著腳鐐。最後我被迫害得心衰,他們怕承擔責任才放我回家。 非法抄家 二零零八年一月二十一日,政保科長劉英山,伙同多名警察突然闖入我家,在沒有出示任何證件的情況下,非法抄家。當時我沒在家,他們像土匪一樣搶走了我的電腦、打印機、錄音機,打印耗材及大法書籍。順手還偷走了我丈夫的一盒好煙,他們把我家的東西拉走了滿滿一車。 二零一二年二月二十七日,我在本市北橫四道街華鵬婚慶店門前向世人講法輪功被迫害的真相、贈送新唐人晚會光碟時被店主於華鵬告發,於華鵬伙同安達市新興派出所的警察暴力綁架了我,我被關在一個房間,不給吃,不給喝。 我和他們講真相,可是他們除了辱罵、誹謗,其餘的甚麼也不聽。我被他們關押了一天一夜後,又送到當地拘留所。家人被政保科長劉英山勒索了四千元後,我又被關押了五天後才回到家中。 這麼多年來我所遭受的迫害僅是數以萬計的法輪功學員中的一個,而這一切的罪魁禍首就是江澤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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