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二零一五年九月一日】黑龍江省哈爾濱市法輪功學員朱千功,在前中共黨魁江澤民發動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中,遭受綁架、關押、罰款、三九天強迫洗冷水澡等迫害。朱千功於二零一五年七月七日郵寄《刑事控告狀》,向最高檢察院及最高法院控告元凶江澤民,並於七月八日和八月二十三日妥投兩高簽收。 以下是朱千功在《刑事控告狀》中主要陳述: 1997年,我通過朋友介紹說法輪功好,我才開始修煉法輪功。修煉前我無所事事,吃喝嫖賭啥都幹,修煉法煉功後,嚴格遵照法輪功「真、善、忍」法理戒掉了所有的惡習,要求自己做一個好人,遇事先考慮他人,認識我的人都說我變好了。修煉前我患有胃痛、皮膚病、頭痛病,修煉法輪功後都得以康復。 2000年2月,我去北京為法輪功說句公道話,被哈爾濱市道裏區榆樹鎮政府書記趙國佳(因多次參與迫害大法弟子,多次辱罵大法和大法師父,現遭惡報車禍死亡)、楊保傑(現因貪污已被收押)劫持回當地,榆樹派出所警察把我三個兒子和父母都整到派出所,讓我三個兒子給我下跪,讓我寫放棄修煉法輪功的所謂「保證書」,我對父母說:我修煉法輪功受益了,我就不能上天安門說句「法輪大法好」?!我母親拽著我父親說:「走,我兒子沒做下道無功的事,回家!不聽他們警察的!」 後被非法拘留36天,我被哈爾濱市道裏區榆樹鄉政府副鄉長楊保傑強行罰款2000元。 在非法關押期間,遭受非人待遇,被犯人拳打腳踢,每天只允許上一次廁所,我挨打的時候,乾脆一次廁所也不讓去,冬天三九天強迫洗冷水澡。牢頭故意讓我每天晚上緊貼著身上長滿疥瘡的刑事犯人睡覺,導致我身上也被傳染上疥瘡。 2010年至2011年期間,哈爾濱市道裏分局國保大隊伙同榆樹派出所、望哈村治保主任刁秀啟流竄到我家大肆非法翻查,導致我被迫流離失所到昆明半年多時間。回到家剛進屋15分鐘,望哈村治保主任刁秀啟隨後來我家,見到我就說:「二哥,兄弟對不起你!不是我的事,是上邊叫抓你們,如果再有一次(來抓你們),我一定想辦法先告訴你們」。我說:「大法弟子受迫害,而你們是受毒害的,法輪功修煉真、善、忍,共產黨講假惡鬥,你選擇哪一個?」刁秀啟說:「我選擇真、善、忍」! 從2000年至今,我家裏被警察多次騷擾,在我被迫流離失所期間,家人精神上遭受極大打擊,家庭負擔都落在我妻子一個人身上,導致我妻子腰被累彎,腰間盤突出。 上述提到的參與迫害的公安警察和協同人員,其實,他們都是不明真相者,也是江澤民違法亂紀、禍國殃民、濫用職權指令下的被脅迫者、執行者、受害者,只要他們明辨是非,不再參與迫害大法弟子,在此我不予追究其任何法律責任。 我依法要求儘快將江澤民繩之於法,早日結束這場人類空前的浩劫,還法律應有的尊嚴!彰顯善惡有報的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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