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二零一五年八月三十日】我是一名大陸大法弟子,今年五十歲,於一九九八年開始修煉法輪大法。在這十幾年的修煉當中,一直在做著師父要求的三件事,付出的也很多,多次遭到迫害,表面看起來還挺精進。可是學法不深,沒做到百分之百信師信法,還存在著許多執著心沒去,做出了一些不符合大法要求的事,最後甚至危及到了生命。現在我已經明白了,要把我做的所有不符合大法的事全部曝光,也許會使其他同修作為借鑑,引以為戒。 一、願不虛發、諾不輕許 記的我剛得法不久,我們地區就辦部份人農轉非。通過抓鬮的形式,誰抓到了就給五萬元錢,抓的時候我下意識的想了一下:「師父讓我抓到吧,如果我抓到了,就把這錢給大法用。」過後也沒當回事。後來真的抓到了,抓到後正趕上辦醫療保險,我就拿了兩萬元辦了保險,剩下三萬元給弟弟辦出國用了。因為我們全家六口人都修煉,一次次被抓被迫害,家裏已經沒有多少積蓄了,弟媳被抓後至今生死不明,杳無音信,弟弟被非法勞教,期滿釋放回家後又被通緝,遭受迫害、流離失所,因此用這三萬元給他辦了出國。 邪惡之徒抓不到弟弟,不久又把我抓走,勞教兩年半。回來後所有同事都說:「你看你這兩年半得少掙五萬元。」我想以前被勞教沒一個人這麼說,就想了一下,是不是與我承諾給大法用的五萬元錢有關?也只是想了一下,也沒悟到這是在點化我,也沒想把錢拿出來給大法用,心裏還想這些年做證實大法的事也沒少花錢,買機器做資料花了很多錢,以為這樣也可以抵消了。 可是最近遇到了生死關,我突然悟到了修煉的嚴肅性,可不是兒戲,大法是不能被利用的。與同修交流此事,同修也說我太不嚴肅了,既然說了錢給大法用,這錢就是大法的了,不是我的了。所以我決定即刻把錢拿出來兌現我的承諾,用來多做真相資料救度世人。同時我也悟到大法弟子是沒有病的,本不應該辦醫保了,可我還用大法的錢辦醫保,真是錯上加錯。再求病,導致危及生命。今後我一定多學法,對照自己的一思一念,哪怕一閃而過的不好念頭也不放過,做的真修。 二、色關如虎狼、不過命賠上 色的問題師父在講法中一再強調是修煉人必須過的,是最骯髒的,是神最看不起的。學法時也明白,知道是不能觸碰的,是修煉人必須要去的人心。可是在現實生活中總是有許多放不下的人心,甚至是這種骯髒的心。明知道這是絕對不能觸碰的,可還是犯了這方面的錯誤。 我丈夫是個只知自己吃喝玩樂,根本不知關心別人的人,一天到晚說話就大吵大喊。我原本是個膽小怕事、說話都不敢大聲的人,丈夫這種人真是讓人難以忍受。在上學時我心裏就有一個暗戀的人,這麼多年一直沒放下,想起來還是喜歡的不行。現實中丈夫又這樣,所以突然出現一個會關心我的人,我便不知所措,稀裏糊塗的就犯了修煉人絕對不能犯的錯誤。 在這種情況下,舊勢力能放過我嗎?給我演化出危及到生命的病態假相,在暈迷中家人把我送進了醫院。就是這樣,偉大慈悲的師父也不願放棄我這個不爭氣的弟子,我又活了過來,師父又給了我第二次生命,以前的骯髒的那個我已經死掉了。在這生死關頭,才及時悟到了自己錯誤的嚴重性,並與同修交流。他們鼓勵我把這骯髒心全部寫出來曝光,徹底解體它,同時向師尊深深的表示一下改過的決心,珍惜師父給的第二次生命,徹底與死掉的我決裂。同時明白了法理也轉變了對丈夫的看法。 今後要多學法,向內找,隱蔽再深的執著都找出來去掉,一思一念都用大法衡量,做好三件事、多救人,做一個合格的大法弟子,跟師父回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