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二零一五年八月二十九日】中共惡首江澤民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發起對法輪功的迫害,在其 「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截斷,肉體上折磨」,「打死白打死,打死算自殺」的滅絕政策下,河南安陽縣許家溝鄉王錦福一家深受其害,王錦福曾被非法抄家一次,刑事拘留二次,非法洗腦二次;妻子趙愛香被非法拘留四次,非法勞教三年,非法判刑五年,於二零一一年七月含冤離世。 二零一五年七月二十五日,六十三歲的王錦福向中國最高檢察院郵寄了對江澤民的控告狀,申請最高檢察院對犯罪嫌疑人江澤民立案偵查,向最高法院提起公訴,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和經濟、精神損失的賠償責任和其他相關責任。 根據中國憲法及刑法規定,被告人江澤民犯下了:非法剝奪公民信仰自由罪,非法剝奪公民人身自由罪,非法剝奪公民財產罪,故意傷害罪,故意殺人罪,刑訊逼供罪,虐待被監管人罪,非法搜查罪,非法入侵住宅罪,強迫勞動罪,迫害罪,侮辱誹謗罪,群體滅絕罪,反人類罪、長期任意監禁罪。 下面是王錦福陳述的部份事實: 我和我妻子都是在一九九八年七月開始修煉法輪功的,當我們看了《轉法輪》之後使我明白了法輪功是教人按「真善忍」做好人做個更好的人,並對祛病健身有神奇的效果。當時由於妻子有病,全身浮腫不能下床,經醫院檢查需要換腎,手術費需要幾十萬,家裏哪有那麼多錢?無奈只好躺在床上忍,受著痛苦和煎熬。就在這時有人把法輪功介紹給我們,我們就開始修煉法輪功了,一星期後,妻子的浮腫消失了,也能下地幹家務活了。後來不斷地煉功學法,家裏地裏的活她都能幹了,真是無病一身輕的感覺。煉功後妻子嚴格要求自己按「真善忍」做,不記仇,不記恨,主動化解鄰里之間的矛盾,樂於助人。這在我們村都是有目共睹的,都誇讚我們說是學法輪功給我們帶來的好處。 三年勞教、五年冤獄 妻子被迫害致死 可是這麼好的法,卻遭到江澤民的瘋狂迫害。我和妻子決定進京反映一下煉法輪功的受益情況,一九九九年十月份我和妻子進京上訪討個說法,回來後都被關進了看守所,在這期間安陽縣「610」張子路和國保大隊袁富法專門在安陽縣水冶鎮中心廣場召開了批判大會侮辱法輪功、恐嚇老百姓,強制我們跪在台子上,掛著牌子,戴著銬子,而且脖子上還套著繩子。隨後又拉著我們遊串了整個水冶和許家溝鄉的幾個村,一直關到年底我們各自被勒索五千元現金才回家。 二零零零年八月,因我們堅持修煉法輪功再次被國保大隊人員綁架到看守所,並強行洗腦強制轉化,只因堅持自己的信仰,妻子趙愛香被非法勞教三年,送入鄭州十八里河女子勞教所。在勞教所裏,幹警和其他犯人對我妻子進行了殘酷的精神摧殘和肉體折磨,為了強迫她放棄自己的信仰,對我妻子實施了撬嘴灌食,捆綁打壓,跪木板,讓犯人打耳光,並往雪地裏猛拖,褲子都磨破了,受盡了各種酷刑和折磨。三年到期,「610」人員不讓回家,並非法強制送到安陽市蔬菜公司招待所再次被洗腦,直至有病血壓升高才讓回家。 二零零四年我家再次被「610」張子路和國保大隊袁富法抄家,搜走了我的幾本《轉法輪》書籍和師父照片。妻子被抓進看守所,安陽縣「610」政法委書記張子路對我妻子恨之入骨,為了報復對我妻子的不轉化不放棄她的信仰,被非法判刑五年(二零零四年九月~二零零九年九月)送往河南新鄉女子監獄。 在監獄裏,妻子受盡了非人的折磨和摧殘,獄警毒打和虐待,晚上不讓睡覺,遭受獄警佟科長人身攻擊和人格侮辱,更慘無人道的是獄醫滅絕人性的一下子給我妻子拔掉六顆牙齒,還不讓說出去,這樣殘酷的手段是我妻子差點丟掉性命,每天難受的不能吃飯,後來妻子無奈自費讓獄醫給換了一套假牙,可是給換了一套品質劣質的假牙,根本不能帶,帶上就滿嘴起泡疼的受不了,她幾次向獄警反映情況,獄警都不理,不聞不問,她整天吃不飽飯,有時餓得全身發抖,心發慌,實在忍不住了喝口水充充飢餓。 五年刑期的殘酷折磨和虐待,使我妻子從一百五十斤到出獄瘦成不到八十斤,骨瘦如柴,整個人都不認識了,腿部腫的一摁一個坑,走路打顫站立不穩。 可是我妻子都被迫害成這樣了,安陽縣「610」張子路還經常派人來家騷擾,再次逼迫寫轉化書,妻子拒絕寫轉化書,「610」張子路惱羞成怒,破口大罵。就這樣妻子在累計十年的折磨中精神和肉體受到了巨大的摧殘,於二零一一年七月離開人世,那年她才五十八歲。 全家遭受的迫害 二零零一年六月,我家被遭到非法抄家時搜走了我的私人物品和法輪功書籍,並把我抓進看守所二個月並進行洗腦,最後被勒索二千元取保回家。 二妹趙合香是一九九八年開始修煉法輪功的,因身體有多種疾病,腳跟和腳板疼,胳膊疼,胃病,修煉法輪功後多種病都好了;在思想上也有很大改變,由原來受人欺負就氣的不行,幾天吃不下飯到後來變得樂觀大方,不計前嫌,不記恨別人,說話和氣,與人為善。可是以堅持自己的信仰二零零一年,被國保大隊袁富法綁架到看守所並進行洗腦,最後勒索二千元取保回家。 三妹趙捧香一九九八年底開始修煉法輪功,因堅持自己的信仰,同樣遭到了拘留,洗腦。抄家,判刑的非人折磨。 四妹趙存香於一九九八年開始修煉法輪功,她本來就心地善良,當她明白法輪功是教人以「真善忍」為準則做好人,這樣好的功法正是她所追求的,她找到了人生追求的真理和人生的目的和意義,更加善待生活中的每一個人和每一件事物。 從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至今,十六年的瘋狂迫害,給我們全家造成了巨大的傷害和慘烈的打擊,父親因大女兒被勞教時,受到嚴重精神打擊含淚離開人世。八十多歲的母親因大女兒住監獄被活活折磨死,精神崩潰,每天控制不住自己,自言自語說:我要瘋了,我要大喊幾聲。嚴重的精神打擊和心靈的摧殘在折磨著她的晚年生活。 在我們幾個人遭受迫害期間,照顧我們母親的責任就落在了四妹一人身上,還得照顧我們幾家未成年的孩子,那時三妹的小女兒只有兩歲半,三妹的兩個兒子學習成績優秀,因整天生活在威脅和恐嚇的日子裏,精神受到嚴重的打擊,就這樣兩個國家棟樑之才耽誤了美好的前程。 至此,安陽縣「610」張子路和國保大隊袁富法等人的犯罪行為都是江澤民一手操控下造成的,以上所述我們受到的一切不公的對待都是江澤民發動對法輪功的迫害所造成的,其行為違反了憲法和法律。由於「任何個人或組織不得超越憲法和法律」,因此江澤民應負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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