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二零一五年八月二十七日】(明慧網通訊員新疆報導)新疆奎屯市法院原定於8月20日上午非法庭審法輪功學員李新仁、卜海燕夫婦及買玉龍等,後又改為8月27日上午開庭,地點在奎屯市看守所。法庭聲稱不許三位法輪功學員的任何親屬旁聽。而奎屯市國保警察則一直阻撓辯護律師探視當事人。 法輪功學員李新仁夫婦及買玉龍等人是於2015年3月9日被奎屯市國保警察綁架的。幾個月以來,奎屯市國保大隊警察一直極力阻撓辯護律師探視三位法輪功學員。 8月4日,律師得知要開庭,再次趕來看守所要求會見當事人,可是看守所仍然讓律師到奎屯市司法局備案,奎屯司法局又請示奎屯市公安局國保大隊,結果國保大隊還是不讓會見。 一個國保大隊竟然凌駕於法律之上,是誰在「破壞法律實施」昭然若揭。 奎屯市公安局: 地址:奎屯市阿克蘇西路1號 郵編:833200 曲海峰 奎屯市公安局副局長; 海拉提﹒艾提毛拉 奎屯市公安局副局長 魏賢軍 奎屯市公安局國安大隊教導員; 王 挺 奎屯市公安局國安大隊大隊長;13565576699 奎屯市看守所所長,楊向斌,手機:13565567125;教導員王永波,手機:13999723336. 奎屯市檢察院檢察長:李忠:18799705599,書記,韓國鋒:13399920180; 奎屯市檢察院承辦檢察官,趙曉兵,手機:18009928876,0992-3291080(辦 奎屯市法院刑事審判庭:0992──3228154(辦) 駐所監察室 巴科長 18097731136 奎屯市司法局 張濤 書記 18099920001 李愛雙 局長 18935868088 李暉 18935868005 劉惠玉 18935868057 晁正東 18935868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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