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二零一五年八月二十七日】我叫馬桂珍,女,回族,今年四十五歲,寧夏吳忠市上橋鄉瓜兒渠村五隊的農民。娘家在寧夏靈武市靈武農場八隊。我曾在吳忠購物中心租了一個櫃台賣過幾年鞋。我在娘家附近有一院子自建房。 身心受益 一九九六年十月,一位朋友送給我一本《轉法輪》。我被書中「真、善、忍」的法理深深震撼,從此開始修煉法輪功,每天沐浴在大法的幸福快樂之中。之前,我有多種疾病纏身:嚴重的婦科病、宮頸糜爛,每次發作腹痛,折磨得我生不如死;嚴重的胃病,只要稍微受點涼就發作,不斷吐酸水。修煉法輪功僅半個月左右,這些疾病就奇蹟般消失了,那無病一身輕的感覺,真的讓我很快樂。我對生活充滿了希望,性格也變的開朗了。修煉至今十九年來,我從來沒去過醫院,沒吃過藥,節省了醫療費。 以前我是一個脾氣暴躁、心胸狹隘、遇到矛盾從來都不能忍讓的人,修煉以後我能夠寬容別人,遇到矛盾首先找自己哪裏錯了,能夠同情並善待家人和周圍的人。 刑訊逼供 二零零八年三月七日中午,我在寧夏吳忠市左營賓館附近貼了一張真相不乾膠,遭人構陷打了110報警電話。吳忠市街上的巡警將我綁架到吳忠市古城派出所。警察搶走了我的一部手機和手提包。包裏大概裝有一百元錢,一串鑰匙等物品。警察秦軍幾次對我大吼道:「像你這樣的人早應該送到山上活埋了!」 派出所警察把我銬在鐵椅子上,雙手反剪緊緊銬在鐵椅子的靠背上,一會兒功夫,我全身麻木、幾乎窒息,非常難受。從下午三點一直到晚上十二點左右,就這樣折磨我八個多小時才把我放下來,期間我幾次差點要暈死過去。緊接著他們又把我關到吳忠市利通區公安分局一間沒有窗戶,潮濕、陰森,又臭又冷的小房子裏(審訊室)。 第二天早晨,吳忠市古城派出所所長毛洪濤、警察李軍等伙同靈武市公安局國保大隊張佔林、楊永強、馬建寧以及靈武農場派出所所長王萬軍共十幾個警察押著我來到靈武農場二站派出所。所長王萬軍讓我簽字,我說:我沒犯罪,我不簽!農場二站武裝部部長齊志軍對我大吼道:再煉法輪功就把你家在靈武農場四站種的一百畝田(我承包來的)給沒收掉!接著這伙人又把我帶到農場四站八隊的自建房非法抄家,搜走了我的法輪功書籍及週刊等。在我給他們講真相的過程中,王萬軍、馬建寧惡狠狠的打我耳光,並辱罵我。 抄完家,我再次被帶上警車,我看到幾十個親友都擁在我家門口,有的擦著眼淚。我對他們高喊:家鄉的親人們,記住「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將來一定會得福報,我做好人沒有犯罪,是江澤民這個小人迫害這麼好的功法!警察李軍跑過來,像瘋了一樣用腳狠狠的踢我,結果他的腳踢在了警車門子上。 我被押回吳忠古城派出所二樓,又被綁在鐵椅子上,雙手反剪緊緊銬在靠背上,雙腳銬在鐵椅子上。古城派出所警察丁伏軍,逼迫讓我說出資料來源。我不配合,丁伏軍拿著電棍對我說:「你不說,我會用電警棍對付你!」我直言告訴他:作為警察這樣做是在知法犯法!丁伏軍拿著我手抄的大法筆記本跳起來幾次在我頭上狠狠地拍打,逼我說出資料都是哪裏來的。 當天,丁伏軍又把我押送到寧夏吳忠拘留所非法拘留十五天。在拘留所,因為我不穿馬甲、不出操,有個高個子年齡三十歲左右的男警察,邊罵邊用腳踢床。在拘留所的每一天,白天只能坐在矮矮的小板凳上,不許說話、不許走動、不讓上廁所。拘留所每天只給兩頓飯,被關在裏面的所有人都是餓著肚子的,每天快中午十二點才給吃第一頓飯。 在拘留所期間,吳忠市公安局三個警察去過兩次,逼迫我說出資料來源。他們恐嚇我說:在拘留所你還煉功,你家裏有沒有你師父的法像,如果有就拿來燒了!說了就放人,不說就送洗腦班蹲上三個月。 洗腦迫害 三月十九日早晨,吳忠市利通區公安分局三個警察穿著便衣又來到拘留所,逼我簽字,並狠狠指著我的腦門侮辱我說:有你說話的資格嗎?就這樣,我被逼簽了字,接著他們把我按到一輛黑色的小車裏。在路上警察還是逼迫讓我說出資料來源,我沒有配合。他們在沒有通知我家人的情況下,強行把我劫持到銀川市中山公園北門口斜對面消防隊的四樓洗腦班。 我被關到洗腦班的第二天,寧夏靈武市公安局的梁繼紅和另一個女的來到洗腦班。她們偽善的問我想不想回家?我說:誰不想回家?我們以「真、善、忍」做好人,卻被全天二十四小時當成犯人禁閉在這種地方。梁繼紅逼迫我說:你只要說出資料來源,馬上就可以回家。 我在洗腦班完全失去了人身自由,上廁所、打飯的時間都有「包夾」看著;法輪功學員互相不讓見面、不讓家人接見。有一個姓賈的、一個姓楊的成天污衊大法,給法輪功學員洗腦,並威逼恐嚇。洗腦班雇佣來的「陪教」都是社會上沒有工作的人,他們也沒有自由,不許帶手機、不許互相說話,被警察發現就要挨罵,有的幹不到半月就辭職走了。在找不到「陪教」的情況下,竟然把社會上七十多歲的老頭、老太太也雇來當「陪教」。 六月十九日,丈夫從洗腦班把我接出來,在回家的路上告訴我說:他請洗腦班姓賈、姓楊的兩個人吃了飯,倆人誘騙他買了一面錦旗,寫上我的名字送到洗腦班。這對我來說是天大的恥辱! 家人受傷害 回到家中,聽丈夫說,我被關押在洗腦班期間,靈武市公安局警察伙同靈武農場派出所等人又把我農場四站八隊的家給抄了,還搶走了大約七百多元現金。 二零一三年七月二十七日下午五點多,我發現警察在吳忠義烏商城二樓監視我。為避免再遭迫害,我沒有告訴家人就流離失所了。 此後的三個月中,我丈夫因找不著我,經常喝悶酒,痛苦之中盤桓在靈武市唐某設的賭場,結果輸掉了家中的積蓄十幾萬元。唐某又借給他三萬元的高利貸,現在利滾利滾到八萬多元。唐某追著我丈夫要賭帳,幾次追殺我丈夫並打斷他的鼻樑。我丈夫在逼迫無奈的情況下,把我家的自建房便宜賣了還了賭債。 靈武市國保大隊馬建寧還經常打電話、上門騷擾我家人。丈夫承受不住壓力,經常對我大打出手、言語侮辱。中共的迫害給我的家庭造成了巨大的傷害和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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