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二零一五年八月十七日】江蘇阜寧縣周潔女士的母親陳秀珍,因為堅持修煉法輪功,按照真善忍做人,遭到警察多次綁架、拘禁、被非法勞教三年、非法判刑三年。這些迫害讓當年十歲的周潔開始了噩夢童年。 現年二十六歲的周潔女士於二零一五年七月十三日向最高檢察院和最高法院郵寄了《刑事控告書》,控告迫害元凶江澤民,要求追究其刑事罪責,將其繩之以法。 以下是周潔女士敘述遭迫害事實: 我擁有一個四口之家,父母、姐姐和我。小時候爸媽總是吵架,我和姐姐每次都躲在門後,很害怕,怕他們離婚,搞的我和姐姐連一個起碼的家都沒有。一九九六年十二月的一天,媽媽煉了法輪功,從此不和爸爸吵架了,對我和姐姐更好了,和鄰居的關係更好了,一家人過上了和睦的生活。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澤民一手發動對法輪功學員的殘酷迫害,我的恐怖童年便由此開始。 二零零零年正月十五,爸爸、媽媽去北京為法輪功鳴冤,在北京綁架。那一年我剛十歲,姐姐十二歲,年邁的外婆照顧著我們姐妹倆。一時間,親朋好友都遠離了我們,我和姐姐走在路上都會被指指點點,「某某人的兩個女兒」、「她們爸媽煉法輪功的」、「她們爸媽被抓去坐牢了」等等,我很想大聲的問問大家,沒有偷,沒有搶,對人和善,家庭和睦,婆媳關係融洽,這不是好人是甚麼? 二零零一年一月十三日,媽媽又被警察抓走了。這一年我上四年級,家裏突然發現這樣的事,讓我在學校很孤僻,很怕同學們知道我媽媽被抓走了而看不起我。一天爸爸告訴外婆媽媽被關在街上的文化賓館裏,外婆問:「天這麼冷,秀珍被帶走的時候,也不知道穿的暖不暖,有沒有穿襪子。」我知道這個文化賓館,它就在我們學校南邊的一條老街上。那天一放學我便拿著錢買了雙好的棉襪子去文化賓館找媽媽,到了那,看守人不讓我進去,我說:「我找陳秀珍,她是我媽媽,天冷,我給她送襪子。」說完也不顧他們的反應,立馬往樓上沖,終於在一個房間裏看到了媽媽,我很傷心,很心疼,媽媽變得面黃肌瘦,臉上沒有血色,憔悴的讓我淚流滿面,這群沒有人性的人,為甚麼要折磨虐待我的好媽媽,做一個好人有甚麼罪? 二零零一年五月,家裏接到通知,媽媽被非法勞教三年,被劫持到鎮江句容。那一年,我十一歲,四年級,姐姐十三歲,六年級。我們是多麼需要母親在身邊啊!從那以後,每月一次的探望日,爸爸都會帶著我和姐姐一早就坐車趕往鎮江看媽媽,中午十二點多才能到鎮江,再轉車去句容女子勞教所,這半天的路程讓暈車的我一路上吐了整整十七次,到達句容我還是挺著無力的身體看媽媽,對於我和姐姐來說,多麼難得,一個月,只能見二十分鐘。我終身難忘童年的噩夢是江澤民這個惡魔帶給我家庭的傷害與痛楚。 我和姐姐的成績原先一直很好,我一直擔任班長,自從媽媽被迫害後,我無心學習,每日思念媽媽,還要擔心有人知道我家的事而看不起我,爸爸每日早出晚歸掙錢養家,我和姐姐上學的開銷都很大,年邁的外婆捨不得我們姐妹倆,經常來幫我們做飯吃,怕我們放學回家挨餓。外婆年紀大了,不容易,我和姐姐也開始學著做飯、洗衣服。我們也想分擔分擔他們肩上的重擔。每逢雙休日,我便學著當初媽媽在家的樣子去菜場買菜,到家再洗菜做飯。時間不長,整個菜場的人幾乎都認識我了,因為十一歲的我一個人便穿梭在菜場裏。冬天的手在冰冷的水裏經常被凍的紅腫甚至破掉,我都忍著。後來我沒有考上最好的初中,一切都似乎前途無望了一樣。 二零零七年,我跑到上海找工作,沒有文憑的我,因寫的一手好字而被人事部領導肯定,通過層層篩選,在那麼多人的面試裏,最後僅定下我一個人進入銷售部發單,其他人全部下基層車間。 半年後九月的一天晚上,接到爸爸的電話,他聲音哽咽,我突然心裏發慌,知道家裏肯定是出事了,爸爸說九月十四日晚十來點鐘,一群人又是撬鎖,又是爬窗,闖到家裏,抄了我們的家,大約凌晨兩點左右,媽媽被這些警察綁架走了,被關在哪裏都不知道。我聽完後眼淚忍不住的流,我可憐的媽媽又被他們這些沒有人性的人弄到哪裏去了,媽媽那麼瘦弱的身體,能否堅持下去,我在學校讀書時就知道公民有信仰自由的權利,國家沒有一條法律規定不許煉法輪功,媽媽煉法輪功,追求書中說的「真、善、忍」,說真話,與人為善,遇事要忍,處處做一個好人,這麼多年了,卻一次次的被迫害,做一個好人到底有甚麼錯? 那一年姐姐在念大學,爸爸的工作是開車拉貨拉鋼材,媽媽的事對他的打擊很大,我在一份難得的好工作和爸爸中間想來想去,最後決定辭掉工作回家照顧爸爸,起碼讓爸爸工作回家有口熱湯喝,有口熱飯吃。 我童年的一切遭遇,我家所遭受的一切都是江澤民發動迫害法輪功造成的。我請求最高檢察院依法追究元凶江澤民的刑事責任,我控告江澤民對我母親犯下了非法監控罪、非法拘禁罪、濫用職權徇私枉法罪、搶劫罪、侵佔罪、毀壞財物罪、強迫洗腦罪、強迫勞動罪、迫害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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