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二零一五年八月十七日】一位北京律師到遼寧西部某城市為被綁架的法輪功學員出庭辯護,到該城市已經是晚間,律師打出租車到旅館,下車時手摸到座位上有手機,以為是自己兜裏掉出來的,順手把手機裝到衣兜裏。回到旅館後發現衣兜裏有兩部手機。在出租車上撿到的手機是一部三星高檔手機,價值上萬元,因沒電了,撥打不出去。 律師很忙,把手機委託給法輪功學員小張代尋主人。小張先給手機充電,然後打開手機尋找該機的主人,裏邊找不到手機號碼,但是儲存有給別人打電話的號碼,通過輾轉詢問找到了手機的主人,是該城市某公安分局局長遺失的。 手機價值不菲是一方面,裏面還有很重要的信息,所以該局長急得嘴上起了泡。聽到消息,急忙打發兒子和法輪功學員小張聯繫,找到了小張。小張在還手機的同時給他們講了「大劫在即,退黨保命」的真相,講了訴江大潮,他們做了「三退」(退黨、退團、退隊),並對小張還手機和勸三退都非常感謝。小張說:做好事、救人是法輪功學員的本份,不用謝。手機是律師撿的,我們只是受律師委託退還給你,所以手機這件事你不用謝我,要謝你就謝律師;希望你們能記住「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善待大法和法輪功學員,會帶給你們全家平安和福報。 局長的兒子說:你們法輪功真了不起,人心齊,對人真誠,拾金不昧,讓人佩服。他無法找到律師,就做了一面「拾金不昧」的錦旗送給法輪功學員小張表示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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