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二零一五年八月十五日】我是七十歲的女法輪功學員。七月下旬的一天,剛到家,老伴就說:「有兩個居委會的人來過,見你沒在家就走了,說明天再來。」我想他們來可能是與我控告江澤民一事有關。 第二天早上八點他倆來了。其中一個是居委會主任,另一個是居委會工作人員。主任首先問我是否寫了控告江澤民的控狀,問:「是你寫的嗎?會不會有人冒名寫的?」我說:「是我自己寫的。」主任又問:「你個人有甚麼要求?」我說:江澤民發動的這場迫害是違法的,手段是極其殘忍的,滅絕人性的。至今已有近四千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致傷、致殘的無數,更慘無人道的是對數萬甚至更多法輪功學員活摘器官牟取暴利。這些罪行必須清算!現在海內外有十多萬法輪功學員對江澤民提出控告,訴江大潮在全世界引起轟動。我說:「我們法輪功學員的要求就是立即停止迫害,將罪大惡極的江澤民繩之以法,押上審判台!」 接著,我給他倆講述了自己修煉法輪功前後的身體變化,道德品質的提高。現在全家和睦,孩子孝順,生活幸福。告訴他們法輪大法是叫人修心向善的高德大法,講了善惡有報的天理,講了「三退」(退出中共黨、團、隊組織)的意義。 最後我問居委會主任:你是黨員嗎?主任說不是,只入過共青團和少先隊。我說幫你取個化名退出共青團和少先隊組織好嗎?主任同意了。 那個一起來的工作人員說她也只加入過共青團和少先隊,讓我也給她取個化名退出了團、隊。 當他們離開時,我給了他們各自一個破網軟件和一個真相護身符,叮囑他們回去上網好好了解一下大法真相,又給了他們幾本真相小冊子。他們一再表示不會再來打擾我的生活,不會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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