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二零一五年八月十日】近日,安徽省肥東縣六十五歲的時常英女士向最高檢察院郵寄訴狀,控告迫害法輪功的元凶江澤民。訴狀已經被簽收。 高檢簽收 |
高法簽收 |
時常英女士通過修煉法輪功,獲得身體的健康。可是她因為堅持信仰說真話,曾分別於二零零零年和二零零六年兩次被非法勞教,遭折磨凌虐,被迫害得雙目失明,生活難以自理。 以下是時常英在訴狀中陳述的事實和理由: 我是一個農村婦女,在農村身體是幹活的本錢,而我從小就疾病纏身,胃下垂、心臟病、雙腎萎縮、肝萎縮、慢性腸炎、鼻炎。三十五歲以後,連樓都上不動,簡直是個廢人。 我每天早上起來鍛煉身體,一天,我看到一群人在煉功,因為不收取任何費用,我很動心,他們讓我先煉一天試試,如果感覺沒有效果,第二天也可以不來繼續學。於是,我就開始認真的學了起來,沒想到的是,一套功煉下來,我感覺身體好多了,我興奮極了,於是天天堅持到煉功點去煉功。一個月下來,我竟然能扛著一百斤的米下樓了,我真的理解了甚麼叫神跡,甚麼叫立竿見影。 煉功把身體煉好了後,我又看別人在看書,於是我也買了一本。一看,是教人怎樣做好人的,提高自己心性,提高自己道德的修煉的書。我在農村,從小就相信有神有鬼,善惡有報,於是我就開始了修煉。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澤民開始迫害法輪功。通過煉法輪功使我從廢人變成了正常人,從正常人變成好人。當時我認為,一定是政府搞錯了,我要去反映。反映到市裏和省裏的相關單位,他們都說和他們沒有關係,是中央定的。我只好到北京去反映情況,因為家裏的經濟本身就很拮据,為了省錢,我從家出發步行了二十六天終於到了北京。 我找不到信訪辦,只好到天安門,人多的地方去喊冤,去講清真相,結果當場就被抓住,後來把我遣返回肥東看守所,非法關押了九天。在我關押期間,橋頭集鎮政法委工作人員到我家拿了二千元錢。 我出來後,感到不解,更感到憤怒。為甚麼會這樣呢!我想不通,我還要去講清真相。於是,在二零零零年八月,我又踏上了去了北京路,遺憾的是,我還沒有到天安門,就被他們逮了起來,八月八日,被當地派出所帶回來,沒有任何理由就直接把我送到安徽省女子勞教所勞教一年半。 當時一進勞教所,警察就叫我背誦監規隊紀,我拒絕了。他們就把我吊起來,為了表示對她們這種踐踏人權行為的抗議,我開始通過絕食這種和平方式抗議,而她們竟然毫無人性的把我的嘴撬開,用鐵刷子在我的嘴裏來回搗,我的嘴巴當時就被搗了幾個洞,鮮血直流。 然而這並沒有結束,接著她們又用鐵刷子往我身上搗,身上的傷疤至今依然清晰可見。她們通過暴力治不服我,就逼我每天幹十幾個小時的苦工。後來勞教所讓勞教人員輪流回家,輪到我回家時,我一出勞教所,就沒有回家。他們到處找我,結果還是被他們強行帶回勞教所。 慘無人道的懲罰就開始了,她們把我銬在樓梯口,把門打開,任寒風從早吹到晚。晚上用繩子把我綁起來,手銬起來,一銬就是四十三天。當第四十四天解開手銬時,我已經不能走路了。 酷刑演示:全身捆綁 |
二零零二年,在合肥工業大學上學的女兒被抓,他們拿著從女兒身上搜到的鑰匙開我家的鐵門,我把門反鎖不讓進,他們在沒有出示任何證件的情況下,就叫來防暴大隊,用斧頭硬生生的將門給劈開,他們是來抄家的,甚麼東西都沒有找到,無憑無據的情況下把我再次抓了起來,關了九天,很是無理。 二零零六年三月我到安徽省貴池市青陽縣向不明真相的群眾講真相,被警察抓捕後送到貴池看守所,被銬在鐵籠子上五天五夜,一個姿勢銬著不能動,當被拿下來時全身早已僵硬的不能動了,這麼殘忍的刑具不知是對付何種人購置的,在貴池看守所關了兩個月,後又送到勞教所勞教兩年。 在這期間,惡警經常開會給我們洗腦,我拒絕洗腦,喊「法輪大法好」,接著就是七天懲罰,雙手銬在背後,晚上睡覺,用繩子綁起來。從那以後,有事沒事就被訓斥、打罵、戴手銬,我的一隻眼睛在被迫害的這個過程中就漸漸的看不見東西了,警察帶我到醫院去看,醫生說保不住了,而後勞教所害怕承擔責任,就把我放回家了。 二零零八年臘月回老家,肥東縣公安局惡警到我家,說發現有法輪功資料,還說有人舉報我,就又無憑無據的把我關到看守所。我感到很冤枉,不得不再次通過絕食抗議他們這種無視人權,無視法律法規的行為。而這次他們在撬開我的嘴後,給我強行灌了藥水,我立刻感到雙腿不能動。二十二天後,當我兒子來接我回家時,我已經不能走路了。 二零一二年十一月,在我到女兒家去的路上,再次被警察綁架,把我非法拘禁在洗腦班,逼我寫「四書」轉化,我拒絕,絕食抗議,他們又強行灌食,在這個過程中,我僅有的一隻正常的眼睛又失明了,他們見狀只得把我放了。 現在,我的兩個眼睛都失明了,生活無法自理,我不知道該到哪裏去講理,到哪裏去申訴我的冤屈。我希望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能為我這個只為說句真話就被弄的雙目失明、生活不能自理的農村婦女主持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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