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二零一五年七月二十八日】江澤民在1999年7月血腥迫害法輪功後,內蒙古通遼市范曉麗女士十六年來,生命安全受到嚴重威脅,人格名譽受到侮辱,失去了工作,被監視、竊聽、跟蹤,被綁架(4次)、抄家(2次)、被勞教(2次共4年,1次被迫害的生活不能自理9個月後保外就醫)、蹲監獄(1次5年);家人受到極大的傷害和牽連迫害。 近期,范曉麗女士控告迫害元凶江澤民,要求最高檢察院、最高法院追究江澤民刑事責任,繩之於法,並賠償她背負冤案,飽嘗牢獄之苦造成的所有經濟損失、精神損失。 1999年6月10日,江澤民在中國大陸成立了凌駕於國家憲法和法律之上的全國性恐怖組織──納粹蓋世太保似的「六一零辦公室」,是一個全國範圍的執行秘密任務、推行和實施這場血腥迫害的機構。1999年7月20日之後,江澤民又命令「六一零辦公室」系統性的對數以千萬計堅持信仰「真善忍」的中國法輪功學員實行「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截斷、肉體上消滅」、「打死白打,打死算自殺」、「不查身源,直接火化」的滅絕政策,導致范曉麗女士遭受到了種種慘無人道迫害。 下面是范曉麗女士陳述的事實與理由: 一、為治兒子的怪病 尋尋覓覓得大法 我於1996年開始修煉法輪功,是法輪大法的信仰者、也是親身受益者,這是事實。我修煉前,表面看我身體很健康,其實我患有多種疾病:重症肌無力,行走半小時全身無力癱軟、懶惰、半身麻木、鼻炎、左腿骨刺、風濕、嚴重的胃病(從小就有)、頭部血管先天畸形以致頭暈眩、神經衰弱、氣管炎、眼睛長期刺痛、虧氣虧血,等大小疾病30多種,使我長期掙扎在病痛中。修煉大法後,那些疾病奇蹟般的消失了、脫胎換骨,再也不被身體的病痛折磨,體驗到了無病一身輕。而且,從1996年下半年開始沒在單位報銷一分錢的醫藥費,背包裏再也沒有「藥條子」了。我沒有見過師父,沒有花一分錢,大法書籍《轉法輪》只花了我12元,其他書都沒超過8元,加上五套功法,就使我身體的頑疾很快消失了。 我雖然患有這麼多疾病,但我還不是因為有病而修煉法輪功的。是我兒子的病,引導我去找還有比治療身體的病痛更深層的東西。我的兒子從小就得了一種奇怪的病,特別明顯的是上小學的時候,每當學期既要結束的時候,大概都是在還剩兩三節課時的時候,就得住醫院,記得有幾年總複習和考試時他都是在醫院住院。發病的症狀是,全身不能動,更不能直立和坐著,只能平躺著,彎一點都不行,就哭喊著,每次他爸爸抱著他都像端一盤豆腐一樣平平的。我找遍了各個醫院都不知道甚麼病,就當心肌炎治療。我第一胎孩子生下來就死了,這個孩子是第二胎,當時的心情可想而知了。 為此,我找「大仙」看過;1994 年學過某功想給孩子治病,第一部第二部功花了多少錢記不清了,第三部功學習班我參加了報名花70多元,從內蒙古呼和浩特市來了一個氣功師,講了半天甚麼也沒學到,說等著張大師來給灌頂,最後也沒來,只感到那個「氣功師」走過來時一股風飄過涼颼颼的。我還花了很多錢買過幾本書,各種信息物,當時好像都算起來花了2千多元,我也按他們的要求給人治病,結果別人的病沒治好,我一伸手整個胳膊手又疼又麻,我的手心開始像氣團一樣轉,腦門也轉,我問那些人他們說不知道為甚麼轉。 從長春來了一個姓魯的「氣功大師」,臉很黑、瘦,說專治疑難病,也沒給我兒子看出甚麼病。他見到我後,就讓我和他學,這正符合我想學氣功給人治病的心理。他治病就讓我看著,結果甚麼也沒學到,去了十幾次的時候,全身無力,臉色發黃,只能躺著,得休息幾個小時。我也不知道為甚麼。當時社會正出現氣功熱,身體出現的狀態越不好,就越想找個氣功師看看,當時也不知道有真的假的之說。最後一次去那個「氣功師」那裏(他租了一個賓館給人看病)是個中午,他正給人看病,我剛剛坐那,他突然回頭跟我說別動,看著我說:你的身上有金字,然後就念出聲來,三個字三個字組成一句話,他還沒念完,金字就消失了。我也沒記住甚麼。後來這個「氣功大師」就再也不敢看我了,我自然也就不去了。我的姑婆婆讓這個「大師」治類風濕,那天說已經花了5000多元了,後來也沒治好,這人又去南方給人治病去了。這是我的親身經歷。看過《轉法輪》之後我就明白了甚麼是假氣功、騙人的。 一路走過來,孩子的病沒治成,我自己卻又添了病:臉長了蝴蝶斑、虧氣虧血、四肢沒力氣、全身癱軟、脾氣暴躁,臉色發黃、喘氣費勁等狀態,我只有放棄這些。後來學法輪功才知道,真正的氣功師,有能量,顯得年輕。煉法輪功後,我們也體會到了有能量時身體是熱的,不是冷的涼的陰的。 1995年夏天,我的同事劉麗華的大姑姐是一個尼姑,說1999年要發生大災難,只有皈依佛門才能倖免,她領著我和孩子到遼寧省黑山縣雙龍寺,為了孩子,我皈依了,那些和尚給孩子做「法事」。 五台山一個喇嘛收我為徒,為我治病,但是,病不能完全消除。他只是不斷的給人治病,不收錢的,有時為了答謝給他十塊、八塊的。我在他那裏,半年多還不知道自己學的是甚麼法門。單位同事也是我的同學,告訴我有個法輪功,我從此走上了真正修煉的路。 法輪功講「真善忍」,說真話。要不是自己親身的感受和經歷,我還不知道法輪功、師父有這麼神奇呢。只要你想煉師父就管你,看《轉法輪》書中說的,按照去做,就能感受到和書中說的情況一樣,就能改變身體、改變思想,整個人真的能脫胎換骨,身體、思想變的越來越好。法輪大法是真法、真道,是萬古難遇的。儘管1999年以來中國大陸的迫害沒有停止過,但是我們通過修煉法輪功,知道如何去做人、做個好人,才能走到今天,其中的感恩、感受千言萬語、無以言表!過去不是有句話叫做「朝聞道,夕可死矣。」 我在單位得到領導的提拔也是修煉法輪功以後。工作兢兢業業從不給領導找麻煩、出難題。工商銀行客戶很多,以前為了自己方便,向客戶要東西,這是一個普遍現在。我在學法中明白了,做好人、為別人著想,佔便宜會失德的道理,企業也不容易,所以再不向企業吃拿卡要,也不利用工作的方便損公肥私。一次單位兩個主任下企業,他們把外出的補助分給我一份200元錢,我就把錢拿出來給職工買吃的,大家工作都不容易,不往家拿一分錢。在百分之三漲工資時候,已經先給一把手漲完了,這次該我漲了,在我組織漲工資會議上我首先主動讓出這個名額,在利益面前不爭。 二、江澤民操控其親信、「六一零辦公室」人員、司法機關人員,進行違法犯罪活動 江澤民及其幫兇違犯《憲法》第三十六條侵犯公民信仰自由權; 違犯《憲法》第三十五條,侵犯公民言論自由權; 違犯《憲法》第三十七條,侵犯公民的人身自由權。 1999年7月,江澤民發動來了這場迫害,下令黨員不許習煉法輪功。我知道,我的生命是師父、法輪大法給的,我不能因為個人、家庭的利益出賣自己的良知。法輪大法,已經在我的生命中紮下了根,是任何力量、金錢、人間的財物、名譽及任何人也奪不走、改變不了的! 我被「留黨察看一年、調離原單位、降職」處分(單位只給我「留黨察看一年」的處分,另兩項沒有執行)。時間不長,我單位孫明行長找我談話,準備提拔我為通遼市工商銀行(現為通遼市科區工商銀行)副行長。可是風雲突變,公務員也不許習煉法輪功。大概9月份,通遼市工行總行(當時還是「哲裏木盟工行總行)人事科孫玉霞科長找我談話說:為了你,我們層層欺騙組織(單位沒有上報我修煉法輪功的材料)。讓我趕快寫個保證「不煉」,就能留下繼續上班,煉,就開除了。我當時的壓力非常大,那時銀行在社會上還是一個很令人羨慕的工作:相對其它企業工資高、待遇好,最重要的是,將來孩子可以接班,這是我家人最為自豪、認可、寄予很大希望的。特別是,我熱愛我的工作。在公職提拔、調離、個人分房子、通過修煉使身心健康、道德昇華後工作前途等等都是最好的時期;我的家人、親朋好友、領導、同事等等對我寄予的希望,都讓我不知道怎麼處理眼前發生的變故,他們感到莫大的壓抑、惶恐,共產黨的歷次政治運動太可怕了,當把法輪功說成是與「政治」相聯繫的時候,人們都望而生畏,再不敢越「雷池」一步,對我惋惜、可惜!當時這種來自國家的矛盾、社會上方方面面的壓力實在太大了,我有些無法承受了,自己默默的流淚,當時誰都無法解脫、化解這個矛盾。 江澤民利用他的權力和從上到下的共產黨支部,對法輪功進行進一步的迫害。很多職工給我打來電話,大家都很關心我的處境。而且我經常同上級行「會計專業檢查小組」去工商銀行各旗、縣、市管轄區單位檢查會計、出納專業工作。當時的小組成員也是我的搭檔馮素梅給我打電話著急的說:你要走了我和誰搭檔啊?單位受到了株連,上級下令:如果工行系統有一個煉法輪功的,就取消參加評選「精神文明單位」資格,同時也給銀行下了死令:公務員不許修煉法輪功。 當地公安局向北京公安部上報了我的煉功材料,公安部與北京總行核實時,我上級單位沒有向北京總行上報我煉法輪功的材料。1999年10月31日省工商銀行迫於壓力,「傳真」到我管轄單位上級分行」,勒令對我「迅速買斷」,我被迫以買斷工齡7萬2千元解除公職,我因此失去了工作。 當時同事聽說我煉法輪功被認為「反革命」開除的時候說:現在哪有革命的了,咋有反革命的了?還有罪啦?都覺的太可笑了,可我就這樣被掛上與「政治」有關開除了。他們還在給我豎大拇指:了不起。有同事說:范姐呀,你成立個公司,我還上你手下幹活。 江澤民及其幫兇還犯有如下的罪惡: (一)刑訊逼供罪 中國《刑法》第247條禁止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實行刑訊逼供或者使用暴力逼取證人證言。 圖牧吉勞教所對我進行如下迫害: 2000年6月2日,為反迫害、反對針對大法學員頻繁非法搜身、體罰、長時間的奴役勞動等,17名大法弟子集體絕食絕水。為了鎮壓這次絕食,勞教女隊、勞教局、公安局聯合起來動用全部警力,女隊院內布滿了警察,雇用治安員專門打人。絕食到了第7天,也就是2000年6月8日,鎮壓升級,醫生先給法輪功學員檢查心臟、血壓,然後實行暴力鎮壓,我被至少4人群毆。周××(原勞教所女大隊長,現調離)、周國玲(副大隊長)、兩個治安員(男),他們圍起來打我,打嘴巴子,拳打腳踢,我被打的站立不穩,幾乎旋轉起來了,只感覺腦袋發脹,耳朵直響,眼前一片漆黑似的,分辨不清方向了,頭上被打的好幾個大包,全身無力,鼻子、嘴角流出了血,打夠了問我吃不吃飯?還說要拿最粗的管給我灌食。周國玲看我仍繼續絕食,就把我帶到另一個房間,用高壓電棍逼迫我寫吃飯保證,我拒絕她,她就惡狠狠電擊我的前胸和脖子部位,隨著電棍的響聲,我的脖子已經被電出了血痕。那時我們已經絕食絕水7天了。 (二)《聯合國禁止酷刑公約》的酷刑罪 《聯合國反酷刑公約》第1條第1 款禁止「為了向某人或第三者取得情報或供狀,為了他或第三者所作或涉嫌的行為對他加以處罰,或為了恐嚇或威脅他或第三者,或為了基於任何一種歧視的任何理由,蓄意使某人在肉體或精神上遭受劇烈疼痛或痛苦的任何行為,而這種疼痛或痛苦是由公職人員或以官方身份行使職權的其他人所造成或在其唆使、同意或默許下造成的」。 我因為堅持修煉法輪功,遭到下列酷刑折磨: (1)、國保大隊警察以「擾亂社會秩序」罪名把我非法關押在通遼市看守所。期間,經常被罰站、罰蹲,2000年1月份我在號裏煉功,看守所警察用根長長的繩子,強行把我高高的吊綁在號裏的鐵窗欄杆上,堅硬的尼龍繩不斷的在我傷口處纏繞、拽拉。因為當時床板鐵皮把我手腕處刮傷,血肉模糊,每繞一圈,都鑽心的疼痛,兩隻手腕被牢牢的綁住了,只有腳尖著地,站在廁所台階上,要躲開水池就得扭著腰,手脖子抻的痛、麻、脹、噁心、腰酸痛的感覺,腳趾頭酸疼,所以只能雙腳交替著重心,使其緩解,都是一個姿勢,幾乎無法堅持下去,我在默默的背法。獄警雷某某看到我嘴在動,他馬上把隨身聽收音機放最大的音量,緊緊的貼在我的耳朵上,還不斷的換台,我被這突如其來的聲音震的好像一下子跌入了萬丈深淵,不知道自己在甚麼地方了,頭被聲音震著。我從早上開始被吊了七八個小時,解開後,我的手都不會動了,腫的像饅頭一樣,幾乎失去了知覺,拇指和食指麻木半年多還沒知覺。手腕處被繩子磨的,至今還有傷痕,還經常發癢。 (2)、2000年3月,我和同修在地上打坐,獄警劉賀燕打開房門,大步的衝進來,用力向我的胸部猛踹一腳,我隨即向後倒去,然後他就拿著鎖門的鐵鏈子照同修的頭部胸部猛打。打完就將我倆強行拖出去,雙手被反綁在外面的大鐵門兩側,我的兩臂胳膊和三角鋼柱牢牢的綁在一起,不能動一點, 硌的骨頭非常疼,然後他又氣勢洶洶的隨手拿起早已準備好有一米長鐵鍬把掄起來往我胸部等處猛打,嘴裏髒話連篇、罵罵咧咧,直到他打累了,生氣的罵道:共產黨這個王八蛋,把她們抓來幹甚麼? 看得出,他怎麼打我我都不恨他,看的出他打後悔了。同修那時還是個24歲的姑娘,胸部被打了好長時間,鼻涕眼淚流的把衣服的前襟都濕透了,我倆被綁在那裏光著腳、穿著單衣服從早站到晚,都不讓吃飯。身體早已涼透了。左臂被角鐵硌的像擰勁了一樣疼的不敢動了。 (3)、2001年6月份,我剛告訴一個犯人煉功動作,就被陳××和孟××兩個警察從監控器看到,他們打開牢門,把我強行拖出去,我拒絕犯人給我砸鐐子。王力大隊長過來抓住我的頭髮,用力壓著我的頭部,我的臉幾乎貼在地上,呼吸困難,頭髮被拽掉了幾綹,我的雙腿被壓住,犯人給我砸鏈子,我被強制戴上了「豬鏈」。 我的雙手、雙腳被鐵鏈鎖在一起,間隔不到1尺長,行走時彎腰不到90度,甚麼都做不了,生活不能自理,都靠別人照顧,吃飯、上廁所、換衣服都不行。睡覺時一個姿勢,骨頭、筋、皮膚都抻的非常痛,每次翻身都得準備一會兒,怎麼翻,睏甚麼樣都很難入睡,勉強睡著又疼醒了。 為了抗議這種非人的折磨,為了減輕同修和同屋人的麻煩,我當天絕食絕水,白天還能坐著,第三天我就突然脫相了,眼窩塌陷,手腳皮膚明顯抽巴的像七、八十歲的老人,躺在那不能動,全身出現燥熱,60多歲的同修經常用涼水給我擦身照顧我,稍停一會我就難以忍受了,頭部和全身的骨頭都痛,心律出現異常,還出現吐血,說不出的難受,我第一次感到我的生命受到了威脅,周圍的人不斷的喊警察,可是他們只是看看。第7天早上才拿掉鏈子。拿掉鏈子後,我的腿還是團著,伸不直。 (4)、2001年11月27日,在我被非法勞教三年期間,在圖牧吉勞教所二中隊學唱歌曲,因一多半人不唱,二中隊長羅進芳問我為甚麼不唱,我說:師父被通緝,大法受迫害,大法弟子被關押,我父親住院了,我也上不來氣,所以我不唱。但是,她只針對我、逼迫我念歌詞、不發聲嘎巴嘴。我不想在那裏做樣子,告訴她那不是騙你嗎?她讓犯人把我拽到內衛室,進屋抬手就打我。我制止她說:不許打人,這對你不好。她拿電棍時不好使,過一會又電我,我當時就覺得全身突然無力,強忍著站住,兩肢胳膊顫抖兩下,三天後,我的心臟突然出現異常現象,心律快,有時無脈,全身抽,頭不停的抖動,口吐鮮血,頭暈目眩。勞教所的護士說不搶救就有生命危險了。 後來我就生活不能自理了,身體只有80多斤,四肢嚴重變形、變細、左腳走路時、向裏翻掌,嚴重的心絞痛,心力衰竭,幾次出現昏迷狀態,有時大量便血,胃潰爛,肚臍淌水發出臭味,心抽搐、手腳不聽使喚,不能寫字,自己無法站立行走,讓人扶著,嚴重時兩個人架著才能走。4個多月只能躺著吃飯,她們還說我裝病,讓犯人看著我,方方面面找我的麻煩,不給我打飯,床上的鋪蓋都收走,經常被辱罵。為了不放我回家,拖我出工到大地幹農活,每天給我強行灌藥(說營養藥和治心臟的),讓兩個犯人用一尺多長一寸寬的鐵棍橫卡在嘴上,我的嘴角被劃破、卡出血。4個月後,在我家人的強烈要求下到醫院檢查身體。勞教所隱瞞醫檢實情,但從他們的語言中知道我的胃出現了嚴重問題,還有血壓高、心力衰竭;嚴重吐血、心抽搐等還沒檢查結果。 (三)濫用職權和徇私枉法罪 《刑法》第397條禁止「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濫用職權或者玩忽職守,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 2000年3月18日我剛到勞教隊當天,教一個勞教人員煉功,被一個班長(勞教人員)發現,便找來四、五個犯人其中有一個姓張,還拿著手銬,一齊把我圍在中間,動手就連打帶抓,把我按倒在地上,一條腿蹲著,另一條腿跪著,雙手被他們扭到後背,準備強制性的給我戴手銬。我掙扎著,不知是手銬還是手指,劃破了我的手脖子火辣辣的痛,但我很清醒,我不是犯人,犯人竟然拿手銬銬我,絕不能這樣對我。我猛的站起來了,她們五個犯人立即全都向後倒去坐在地上,我都不知道怎麼會這樣?然後我指向她們說:我不是犯人,你們給我戴手銬是對我的侮辱,你們拿手銬是對國家法律的無視,從某種意義上說,我是好人,你們是壞人,你們才是在這裏應該接受勞動教育的人,你們不配這樣做!有事你把警察找來。她們無話可說,有人跑去找警察,警察也沒來。這時我發現我的手臂已是道道血痕。看守所為了對付法輪功學員,濫用職權,玩忽職守,把手銬交給犯人隨意使用,傷害、侮辱我的人格,侵犯我的人權,讓我精神受到莫大的恥辱和傷害。 (四)故意傷害罪 中國《刑法》第234條禁止故意傷害他人身體。 我在圖牧吉勞教所被關押期間身體上遭受的傷害如下: (1)、2000年3月18日,我被非法勞教一年,關押在圖牧吉勞教所。在這裏被強制長時間的超強奴役勞動,幹農活,天沒亮就出工,夏天鏟地,一條壟一眼望不到頭,又渴又累體力消耗殆盡。天黑才收工,如果哪個警察家有活就不能回去接著去幹活,隊裏的幹完,還有隊長家的,身體疲勞到極限了,超極限。如果冬天沒活幹,就去外邊、院內搬磚,從東挪到西,然後再從西挪到東,反覆地做。多數都是法輪功學員參加。即使是勞教,國家也有明文規定,大概每天勞動不得超過6小時。在這裏我和其他法輪功學員一樣,休息的時間全部被剝奪,回來後,還要被洗腦,苦不堪言。 (2)、吃飯,上廁所都有人看著,集體去,其他勞教人員可單獨去,法輪功學員就不行,有個遼寧瓦房店的四進宮的搶劫犯姓張,是班長,她拿個一米長的竹條看著我們,誰要動、手觸地就用竹條打我們。長期罰蹲在那裏,不許上廁所,有的大便在褲子裏。這是對肉體和精神的摧殘。 (3)、我被強迫冬天零下20度左右的氣溫裏,穿內褲在雪地裏站著,不許說話,長達兩小時之久。當時我在二中隊,有獄警楊傑、娜仁花、羅進芳等。 (4)、2000年6月2日,為反迫害、反對針對大法學員頻繁非法搜身等,17名大法弟子集體絕食絕水。6月5日早晨起來,不法人員就讓我們出去跑步,我們四名同修拒絕這種加重的迫害,2個男治安員(據說是200元雇來的打手)把三位同修拖到屋裏毒打。一治安員無理的打我一個嘴巴子,還讓我站著,幾個小時後回到屋裏,仍罰站、罰蹲,我四天沒吃飯已經痛苦難以忍受,即便躺在床上,也不能免去飢餓後、被懲罰的痛苦。這時我只有背法,管教科幹警尹××(臨時抽調勞教局幹事,一中隊長尹桂娟的姐姐)問我,你動嘴幹甚麼呢?我想動嘴犯法嗎。尹××看我沒說話,就猛的站起來,抓住我用力的打我,還揪住我的頭髮使勁往下拽,邊打邊說:這幾天,我就看你說的挺多,早就想收拾你。我的頭髮讓她拽掉幾縷,身體呈90度彎腰,打累了,又拿個電棍,把我衣服掀開,貼著皮膚,不停的電我的腰部及周圍,只聽電棍不斷的發出響聲,她打累了,直喘粗氣。來了兩個治安員,又讓他們猛拽我的頭髮,頭皮痛的鑽心,一切痛苦好像都向我襲來,幾乎到了極限,直到同修流著淚不斷的向她講讓她停止,她打不動了,才罷手。幾天後我的腰電擊的傷痕,半年後仍清晰可見。 (五)虐待被監管人罪 (1)、1999年7月22日江澤民以國家的名義打壓法輪功,我去長春省政府上訪回來時,被當地警察綁架,非法關押在通遼市行政拘留所,吃的是玉米麵打糕,灶台髒兮兮的菜鍋裏煮的豆角被一群蒼蠅圍著。國保大隊的警察強行給我們讀攻擊法輪功和師父的詆毀、造假文章。48小時後,讓我的單位領導和我的家人簽字我才被放回家。 (2)、面對國家新聞媒體的對我的師尊、對大法的瘋狂造謠和誣陷,99年12月23日我去北京上訪,26日早8點多當我和3個同修站在北京八寶山第一人民檢察院附近與幾個行人一起站著,還沒弄清法輪功研究會負責人李昌等在哪裏開庭的情況下,就被抓上了警車,非法羈押在石景山體育場近11小時,長時間被罰站、罰蹲,當天晚上被關押在「內蒙古駐京辦事處」,褲子、鞋都被收走,呆在一個甚麼都沒有的房間地上。最後我被勞教一年。 (3)2000年6月6日那天,獄警王桂榮,強行讓我們坐在院裏的地上曝曬,她在陰涼處看著我們。那天氣溫很高,像下火一樣,只見汗從臉上流下來,熱脹的感覺,喘氣困難、心慌、頭痛、頭暈、噁心,有些感受無法形容,我們實在堅持不了,有個同修曬休克了。王桂榮邊罵邊問:吃不吃飯?不吃就繼續在外面曬著。同修再次休克,我也坐不住了,五、六個小時過去了,惡警自己感到累了才讓進屋。 2000年6月8日,絕食到了第7天,鎮壓升級,勞教女隊、勞教局、公安局聯合起來動用全部警力,女隊院內布滿了警察,雇用治安員專門打人。醫生先給法輪功學員檢查心臟、血壓,然後實行暴力鎮壓,開始我被一群警察強制拖到勞教所大門外,雙手被反銬到背後,一警察推我還猛踹我的雙腿,大喊:跪下,跪下。已經絕食絕水7天的我強迫自己站著。我要跪下就是恥辱。我被至少4人群毆。周××(原女大隊長,現調離)、周國玲(副大隊長)、兩個治安員(男),他們圍起來打我,打嘴巴子,拳打腳踢,我被打的站立不穩,幾乎旋轉起來了,只感覺腦袋發脹,耳朵直響,眼前一片黑似的,分辨不清方向了,頭上被打的好幾個大包,全身無力,鼻子、嘴角流出了血。 (4)、獄警王桂榮說:偷搶、殺人、放火都不管,煉法輪功就不行。我也確實看到了,那些各種類型的犯人,監獄、勞教所都給她們特權對我們發號施令、監管、施暴。我和同修只為煉功,又不影響他人,不危害社會,卻遭到執法人員、犯人無理的傷害、謾罵、侮辱,戴一夜手銬太經常事了。為讓法輪功學員放棄信仰採取長時間罰站、罰蹲、晚上彎腰聞尿桶、坐飛機、手銬、上繩、電擊、打嘴巴、掐、不讓睡覺、不准上廁所。 (5)、2000年7月份,勞教所強制法輪功學員放棄法輪功,每個人都被單獨帶到一個房間,武紅霞逼迫寫「不煉」的保證,不寫就打嘴巴子,環境中每分每秒都布滿了恐怖、加大壓力,還從外面找來兩個常人分別到兩個監舍和我們一起住,全封閉式的迫害矇騙、強制洗腦宣傳。 (6)、2001年9月11日,我被非法勞教一年,送圖牧吉勞教所,在那裏我被扒光衣服,拆開被子,用品等檢查,每天不許互相說話,坐著必須伸腿,不許盤腿,不許閉眼,睡覺時間不許坐著,集體上廁所,如有一個上廁所,全班的人都得去陪著,與外界隔絕。我從被入所隊調來的犯人包夾,在這種迫害下,我每天幾乎睡2個小時就醒。 因電棍電擊,心臟出現嚴重病狀,吃飯時躺著吃了近4個月,她們還說我裝病,讓犯人看著我,方方面面找我的麻煩,不給我打飯,床上的鋪蓋都收走,經常被辱罵。為了不放我回家,讓我出工勞動,讓兩個犯人郭智慧、張偉用一尺多長的鐵棍,粗暴的插在嘴上,每天給我強行灌藥(說營養藥和治心臟的),我的嘴角被劃破、劃出血。獄警羅進芳、那仁花、楊潔強拖我出工。4個月後,在我家人的強烈要求下,才讓我到醫院檢查,護士李××隱瞞醫檢實情,但從她們的語言中,知道我的胃出現嚴重問題,血壓高、心力衰竭,嚴重吐血、抽等還沒檢查完。 (7)、在2002年1月份晚劉××(二中隊警察)叫人給我穿衣服,說是給我去醫院檢查,車在外面等著。我拒絕,因為不可能晚上出去。警察命令張偉(犯人)、寶西(犯人)強迫的把我抬到勞教所門衛室的沙發上,護士李××用聽診器給我檢查身體後,寶西扶著我,劉××和李××、張偉她們三人一齊動手打我,打嘴巴子、頭部、掐我的胳膊、腿等處,拳打腳踢的。我只感到右耳處轟轟直響,頭部在擴大,喘不上氣來,臉火辣辣的疼,眼前視覺錯亂,還出現心絞痛,我就要從沙發上掉下去了,她們罷手了。李護士說:你煉功吧,快點煉,你不是要煉功嗎,今天給你時間。她們知道,我只有煉法輪功才能好。李護士威脅我說:回去你不許告訴別人,如果有一個人知道了,我就收拾你,他們都出去給我近半個小時煉功。 外面來人或檢查,就把迫害的生活不能自理的學員藏起來,我曾被強迫關在豬圈,門被獄警把守;被趕出監舍,中午烈日炎炎躺在房間後面的土地上,監舍裏鋪上白色床單,被褥必須疊的方方正正,蒙上白單,犯人管叫「祖宗」被供著。人都得出去,食堂掛上假食譜,檢查人員走後一切都換掉,才能回監舍。法輪功學員說真話被判刑、勞教、虐殺,可我看到的執法部門特別是勞教所、監獄卻光天化日之下公開造假、連連造假,甚至成為別人或地區學習的楷模、精英被參觀或交流經驗。被關押在那裏的人卻在此時受罪,煎熬。 我身體狀況越來越壞,嚴重的心絞痛,心力衰竭,幾次出現昏迷狀態,有時大量便血,胃潰爛,肚臍淌水發出臭味,心抽搐、四肢嚴重變形、變細、左腳走路時向裏翻掌,手腳不聽使喚,不能寫字,自己無法站立行走,讓人扶著,嚴重時兩個人架著才能走。吐血近7個多月,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大隊仍不放我回家。上級來人檢查,又不讓我見。直到她們怕出生命危險時,才通知我家人來接。2002年6月27日保外就醫,我丈夫把我抱出了勞教所,體重有80多斤左右吧。 (8)、在奧運期間通遼市法輪功學員被綁架十幾人,聽說開完奧運就放回家。結果至少8名法輪功學員被判刑,2名被勞教。2008年5月30日,我正在家中,我丈夫打開房門(當時我丈夫正在上班,被幾個警察困住,逼他回家開門,否則就去找我兒子去),突然闖入國保大隊隊長王波等十幾人把我團團圍住,逼迫跟他們走一趟「說清楚」,不容分說就把我綁架到科區公安局,之後抄家,又綁架了去我家串門的同修。在科區公安局國保大隊,有個王姓的警察審我,接著又把在我父母家搜到的物品登記清單給我看,問東西是哪來的?我看到自己80歲老父親的簽字,名字寫了一半,心裏很難過,就質問那個警察:我父母那麼大年齡了,你們為甚麼還去騷擾他們?他說道:你要不承認是你的,我們就去抓你爸。 半夜把我和抓來的同修劫持到了河西看守所迫害。在看守所裏不讓家裏拿被褥,只許買那裏的棉被,根本就不暖和,掉色又掉毛。我拒絕照相和穿號服,幾個男警還有女警烏雲緊緊圍住我連抓帶打強行照相,幾天後我的胳膊還青的一塊一塊的,女警烏雲辱罵著、用腳猛踹我的後身。國保大隊提審我,我不按手印,幾乎沒有口供。 一個月後的一天晚上,一個警察突然打開房門讓我和一同修打行李,那肯定是走了。我問矮胖的男警察說:把我們帶去哪裏?他不說,我拒絕戴手銬,突然那個男警察伸出他的大拳頭向我的前胸猛擊數下,嘴裏還罵著甚麼。我和他相距有一尺長的距離,過兩天,左邊的肩胛骨附近一片青紫。他又找來男犯人強行把我倆拖上了車拉到科左中旗看守所,關到那裏五個月沒有音信,沒人過問。我倆在那裏煉功,其它號裏的人也知道了我們是煉法輪功的,那些犯人大聲說:「法輪大姐我們支持你」。有個女嫌疑犯,精神異常,進號裏就生氣猛砸東西瘋狂的用腳踢門,踢了一中午突然倒地不動了,一看呼吸也沒了,號裏的人恐懼極了,就怕她傷害誰。我著急叫警察,那天女警回家,男警又沒鑰匙開女號門,門外的獄警告訴我,我就去掐她的人中她一會就醒了。所長告訴她說:是她(指我)救了你,後來又送來一個心臟病的人,警察打開另一房門讓我和一同修(從監獄回來後離世)進去照顧她,警察知道煉法輪功的人才能這樣做的,他們也放心。在這裏除了被關,其它方面,這裏的警察對我們沒有不法行為。在長時間的關押中,我的身體出現了異常,心臟有時偷停,坐著突然一閃就倒了,站著也突然要倒地,還大量的流血持續一個多月。 十一月份,我和同修再次被送往河西看守所,法院要開庭,我頭暈、血壓高,科區法院郭(女)庭長、檢察院公訴人林某某一行四、五人,到河西看守所開庭,我的家人那天都到法院等著見我。就這樣我被架到看守所一個小辦公室,躺在沙發上就開庭了,當我問起抄走的一萬八千元現金的下落時還沒等說完,檢察院公訴人林某某馬上就阻止說:誰讓你在這兒問這事?就面向法官說:范曉麗態度不好,要求法官加重處罰。那時我心絞痛、血壓高說話聲音都很小、氣短,而且是在法官允許時問的。一個月後,科區法院下了判決書,我被判刑五年,我不服判決寫了「上訴書」也石沉大海、無人給受理。我拒絕在判決書上簽字、拒絕在執行通知書上按手印,看守所幾個男犯人強行將躺著的我從板鋪上拖到地上、又從地上拖到了一個辦公室裏,幾個男犯硬是抓著我的手指強行在「執行書」上按上了手印,有個警察還說:按手印是讓你見你的家人。結果,我都到了呼市女監了,家人還不知道我的下落。 (9)、到了呼市女子監獄後,其他普犯都被分配了監區,只有我和三個法輪功學員被帶到了專門「轉化」大法弟子的「攻堅組」,先搜身,衣服和「攻堅組」認為不留的物品全部收起來,監獄說郵回家,結果沒人接到。被子棉花撕開看,全身扒光搜個遍,剪掉長髮,投進監舍,不許出監舍,全封閉式的。其它監區的犯人都到大食堂去吃飯,只有「攻堅組」和四監區傳染病的不能到大食堂去吃飯,飯都用鐵桶打回來吃。這裏也和勞教所一樣,來檢查、參觀的就改善,結束了還是照常。其他犯人可以自由出入,只有沒「轉化」的法輪功人員不能出去自由行動。不許買東西、不許與家人通話。為了更快的「轉化」我,攻堅組從三監區調來叫敖登(製毒犯人)的包控我,白天有警察來做「轉化」、洗腦,三個包夾輪番二十四小時監控,她們叫「值瞪眼班」。夜間不能下地走動、不許坐著,有個包夾叫劉麗祥的吸毒犯,當時很兇,晚上我坐著她就去獄警那裏告狀說我煉功了,大聲訓斥、動手拽我,找我的麻煩,犯人被警察用「轉化」法輪功能記功的手段制約的非常賣力參與迫害。我走哪裏她就跟在哪裏,比誰都認真的看著我,但我知道他為了記功減刑,我還是一樣善良的對待她。後來劉麗祥變了,變的善良了,時時告訴我:好好保護自己吧。我長水泡時,褐色的大泡,從後背橫向長到前胸,疼痛難忍,醫生說是蛇盤瘡。劉麗祥晚上看到我疼的睡不著覺時,於心不忍就從上床下來,把我後背的水泡挑開以解痛苦。她多次暗中幫助我,警察和其他犯人發現後,攻堅組認為劉麗祥失去了包控的作用,把她退回了監區。監獄警察要的是惡毒和兇狠的犯人。 攻堅組藉機給我治病為由在我的菜碗裏下不明藥物。因為我的飯菜都從外邊盛好端到監舍給我,裏邊放甚麼我也不知道。這是康健偉不注意時說出來的,他看我經常哭就說:哎呀,哭啥呀,撿條命吧。 不「轉化」,獄警就不斷的調整方式,換「包控」、 「教員」。因為這個「攻堅組」一直都是臨時的,幾乎兩個月就解散。警察也是各監區抽調的,「轉化」後的人都下監區,結果兩個月過去了,我還是不改變,又調來她們認為比較狠的犯人和邪悟的,一個是經濟犯,其他都是製毒、販毒、吸毒的。誰不「轉化」康建偉(男警察)只要他上班就開始不停的給洗腦想盡各種方式強制改變我的信仰,有時還把別的監舍的法輪功學員領到一起,對我和不轉化的法輪功學員同時進行侮辱和人身攻擊。康建偉用書打我,用手指猛戳我的腦門,戳鎖骨下方最軟的地方,用腳踢,這樣折磨我,他們不敢張揚。過後皮膚都是青的,很疼。 (10)、康建偉說服不了我就管我叫無賴,他在班上大聲喊我:老賴!恐嚇我說:把你銬在墳地的樹上,讓你一個人呆一宿。又過了一段時間說:死人你怕不怕?明天我給你銬在太平間裏呆一宿得了。康健偉幾次要電我,就是找不到電棍,那些犯人說,一要電范曉麗就找不到電棍,你不該挨電呢。很多法輪功學員被康建偉用電棍施暴,高壓下折磨法輪功學員的意志。攻堅組獄警非常清楚現在對監獄使用警械也有要求,就使用另一種手法使用電棍後推卸責任。如:問法輪功學員:你相信你師父嗎?說:相信,你相信電棍會反制給我嗎?然後,就堂而皇之的對堅定的法輪功學員用電棍施暴,這種事情出現多次。我拒不配合仍然堅持法輪功的時候,攻堅組就換人製造恐怖氣氛。晚上就有六個犯人三班倒值「瞪眼班」看著我,後來我晚上身體難受就越來越睡不好覺了,幾乎沒有超過3小時就醒了。記憶力明顯減退,很多事情記不住、也想不起來,家人甚麼樣面孔我都想不起來,電話號碼也記不住了,想甚麼的時候,大腦不會動了感覺停在那裏一樣。每天心慌、心難受的不能躺著,身上、骨頭裏就像有東西爬一樣,怎麼呆著都難受,身上發脹腿也發脹、發癢,上不來氣,不能靜止呆著,總想蹦、走動活動腿才好一點,總想上廁所。但是,他們不讓下地走,也不讓坐著,謊說我想煉功,不是身體的事。有一天獄警白桂榮值夜班,早晨白桂榮就氣的不行,說她沒睡好覺是范曉麗造成的,還說:你不讓我們睡覺,我們也不讓你睡覺。就這樣四天四宿不讓我閉眼睛,只能坐在一個小塑料凳上,不讓走動,那時我身體後背心臟部位已經長了水泡,那種用語言難以言表的疼痛,每分每秒都難以承受。正常人得這種病都要好好休息營養調養,我在這裏,不但沒有這些,還要雪上加霜、痛上加痛,遭受非人的折磨,精神受到侮辱,承受幾乎到了極限。 在監獄,半年沒有一分錢,我弟弟讓人到呼市女監打聽我的消息,沒有人告訴,監獄不讓別人給我買東西,都到六、七月份了,還穿著剛來時一個犯人楊紅那偷偷給我的帶海綿的高腰鞋。窗戶玻璃被用膠粘紙貼上,不能看到外面,窗縫都用透明膠封住,封的嚴嚴的不透一點風,門也不許開。那種酷熱讓人難以忍受,每分每秒都在痛苦中煎熬。甚麼時候「轉化」了才能解除這一切,才能相對有一點自由。時間不長我的心臟部位又疼痛難忍,坐立不安,他們說是裝的,找來姓劉的獄醫檢查只拿個聽診器聽一聽,看一看沒吱聲。那些包控每天還是找茬、謾罵、侮辱,輪番攻擊、利用偽善、哄騙給我增加難度、痛苦。他們不讓我出去打飯、打水等,他們給我打來後,以此侮辱我:甚麼不要臉啦,就等別人伺候,還修善呢?等等。不久我的後背長的大水泡一片片的,暗紫色的,一個一個連在一起,白桂榮晚上值班看到我才知道,就給我的兒子打電話要錢說只能到外住院治療,而那時我的兒子也正在醫院手術。次日一姓劉的獄醫來看看根本不讓出那間小屋,給我打上了吊瓶足足打了19天。長的水泡疼痛難忍,值班的犯人看到,我晚上睡覺時忽然閉著眼睛坐起來,張著大大的嘴、皺著眉頭極為痛苦的樣子,馬上又躺下了。床墊子沾上的血跡還留有洗滌不淨的痕跡。 就在我長完水泡的不長時間攻堅組突然把學員全下監區了,法輪功學員就剩下我自己,監獄仍然不許我打電話、不許寫信、來信也不給、不許和其他人說話、不許出房間、不許購物、不許犯人給我東西。然後,把包控我的人全部調整了,新來一個包控是最能打大法弟子的犯人陳玉芝,監獄認為的精英,一齊向我攻擊,連打帶罵,包控陳玉芝邊打我嘴巴子邊說:你要不「轉化」我就回不了家,為了我你能不能「轉化」?監獄把「轉化」法輪功學員變成那些犯人們回家的動力,對法輪功學員越狠記功越快,還要受到表揚。監獄經常給包控開會,給犯人施加壓力、用記功鼓勵犯人配合獄警迫害法輪功學員。陳玉芝就被肖梅科長認為的是最好的包控。很多犯人罵陳玉芝是個大傻子,勸過陳不要對「轉化」工作太認真,不轉就不轉吧,幹甚麼那麼賣力氣還總打人。這是陳玉芝記功很快、得勞模也多、但是遲遲沒有減刑時說的。她也很後悔為「轉化」法輪功學員那麼討好警察打人出了名。可是攻堅組就要這樣的人來充當打手,警察才能在背後順利的指揮,當面卻是偽善的面孔。用獄警的話說:一個唱紅臉的,一個唱白臉的。表現在明面的都是「和善」的,極具迷惑性。甚至還在過年開會的時候把法輪功學員擺在前面,其他普犯都在後面;母親節時多給老年法輪功學員幾朵花;八月十五時多給一塊月餅,真是「另眼」看待。陳玉芝對此還很滑稽的在走廊到處喊:我也要求迫害。在我身體極度虛弱、生活上製造的艱難、封閉式的恐怖環境、所有人都是針對我侮辱和體罰折磨、這樣高壓下我邪悟了,傷害了恩師和大法,至今傷痛隱隱,其破壞程度無以言表,這是對我最大的精神摧殘和對我信仰的最大迫害,它甚至超出對身體的迫害,我所說的、我所遭遇的是無數的中國大陸法輪功學員所遭受迫害中的冰山一角。所以,江澤民及其一夥在各地辦「洗腦班」、監獄成立「攻堅組」專門給法輪功學員洗腦迫害,一個「不煉」就回家,一個「煉」,就開除、綁架判刑、洗腦、酷刑、活摘等無所不用其極,使無數的法輪功學員慘遭迫害、妻離子散、家破人亡。一樁樁件件慘絕人寰、令人髮指、罄竹難書。 後來我的身體不但沒好反而嚴重了,脾氣暴躁的狀況也更加嚴重;控制不了自己的情緒,無名的流淚,總想哭。有時突然的心煩意亂無法控制,接一盆一盆的水往廁所的高處揚,十盆二十盆的往上潑才能使我慢慢的平靜下來。水房關門的時候就拉飯箱子狂吃;全身突然出現無力狀態,必須馬上躺下,連說話都難以發音,兩隻胳膊洗衣服的力氣都沒有,頭暈;肚子有時候發脹、好像吃多了撐的一樣向外擴;牙周紅腫,牙齒鬆動、掉碴,下半截變黑,牙根往出拔成了齙牙,兩個門牙之間形成了很寬的縫,(離開監獄回家後上下牙換了九顆)還有六顆沒修完;頭髮白了三分之二;腰痛,肚子經常突然劇烈疼痛方便之後才緩解下來;整個眼皮都是粉紅色的,脖子周圍也是小點點一片片,鑽心地癢,兩隻胳膊外側都是小紅點點,也是奇癢無比,有一片斑還一點點的白,像是白癜風,脖子上也一片片的紅腫鑽心的癢,那時攻堅組幹活撮穗(圍巾和披肩的穗穗),在那個環境,我身上發癢紅腫更嚴重了,身上經常突然就難受了馬上就得躺下,只有微微的喘息,可是還讓我幹活。二零一二年七月六日我被放回家,教育科長肖梅在當天給我拿了一盒染髮劑染了頭髮,看起來不那樣憔悴。 回家後,檢查身體看醫生、治牙、換牙花了上萬元,兩次尿血,婦產科的檢驗報告單把醫生嚇的慌忙說:你這個結果我沒見過,紅細胞這麼高啊,你趕快到別的科去看吧,我看不了(附化驗單)。身體被迫害的程度難以想像,很明顯,這是不明藥物的毒害,對中樞神經、對腎臟的傷害很大。更讓我無法接受的是我的父親去世了。爸爸一走,丟下了老母親。之前我的家人找到監獄教育科長肖梅(主管攻堅組),要求我回去見父親的最後一面,但監獄不答應而且一直沒告訴我父親的狀況。 (六)搶劫罪、侵佔罪和毀壞財物罪 1、《刑法》第270條禁止「將代為保管的他人財物非法佔為己有」。 面對國家新聞媒體的對我的師尊、對大法的瘋狂造謠和誣陷,99年12月23日我去北京上訪,26日有消息說北京非法開庭審判法輪功研究會負責人李昌等。當我和譚麗雲、符桂英、王淑豔站在北京八寶山第一人民檢察院附近與幾個行人一起站著,警察問是不是煉法輪功的,我們說是,還沒弄清在哪裏開庭的情況下,就被抓上了警車。同樣站著,那幾個不煉法輪功的就沒被抓。被押往石景山體育場,近11個多小時沒吃飯,長時間被罰站、罰蹲。在被押到駐京辦事處之後,駐京辦的公安警察哈斯說,你們有錢給我,要讓通遼警察搜去,不會給你的。兩個女的來強行搜身。衣服全脫光查,把我1000元現金搜走,哈斯還要了我的地址說給我郵回去,可我家至今沒有收到。我去北京帶了1萬多元現金,還有11000元,哈斯身邊有一個看起來不到30歲的李姓警察(說是哈斯的保鏢),譚麗雲和他說把我的錢給匯到我家,他答應給我匯去,還要了地址。我覺的他能冒著風險答應給我匯錢,很感激,為了答謝他,就說給你一千元,其餘的給我匯走。我這次被非法勞教1年。回家後,我問我丈夫北京給你郵錢了嗎?他說郵了4千,我當時還聽成了6千,後來又和他核實一下,他說確實是4千元。到北京我只是按照憲法賦予我的權利,想如實的向國家政府反映法輪功的真實情況及修煉者身心帶來的奇效,沒有傷害他人、更沒有違法。 (七)非法搜查罪、非法侵入住宅罪 中國《刑法》第245條禁止「非法搜查他人身體、住宅」。司法工作人員濫用職權,犯此罪的需從重處罰。 《刑法》第263條禁止「以暴力、脅迫或者其它方法搶劫公私財物」包括入戶搶劫、搶劫致人重傷、死亡以及持槍搶劫。 《刑法》第267條禁止搶奪公私財物」。 違反《憲法》第三十九條,公民住宅不受侵犯,非法侵入公民住宅、非法搜查公民住宅。 十六年來我遭受如下迫害: (1)、1999年12月26日我去北京被抓,通遼市科區國保大隊警察到駐京辦事處接我們回通遼時搜身,到當地公安局時又搜身。搜走我的現金102元,到通遼公安局又被搜走現金500元,沒有任何手續,至今都未送回。我被以「擾亂社會秩序」罪名非法投入通遼市科爾沁區看守所,當地公安國保大隊警察6、7個人,到我家,在沒有任何手續的情況下抄家,搜走大法書籍至少15本,師父法像,法輪章、講法磁帶、錄像帶、煉功磁帶,坐墊十幾個,還有記不清了,走時甚麼文字也沒留。有誰參與了我丈夫記不清了。最後被批勞教1年。 (2)、2008年5月30日上午,當地國保大隊長王波等十多警察,挾持正在上班的我丈夫打開房門,說要我去公安局核實點事兒就回來,有3個警察王斌、王愛君,還有一個不知姓名,在沒有任何手續和搜查令的情況下,對我家非法抄家。搜走大法書籍幾十本(大概40本左右)、師父法像、現金17,595.00,劫走電腦三台(被我兒子要回一台)、索尼數碼機一個、噴墨打印機一台、多功能一體機一台、項鏈掛墜二袋、手機四部、報警器一台、兜子一個(裏邊有超市卡、現金數目不詳、其它記不清了);倉房也抄走了東西,只記得一小箱護身符。把我家翻了個遍,還綁架了來我家串門的郭秀蘭。在國保大隊,幾個小時後看到了我的兜子被一個女警鎖在一個櫃子裏,我就問她:你拿的那個兜子好像我的,她說,你丈夫說不知道誰的。國保大隊長王波說:你的兜子、你的錢都是有罪的。當天,國保大隊警察包吉日木圖、郭應明,街道主任李鳳芹等十多人,闖到我八十歲的父母家抄家,李鳳芹從我78歲母親的懷裏搶走師父法像。抄走:大法書籍23本、《明慧週報》149本、掛鏈2袋、香1盒、雙頻頭二大箱(200個)、八公分器2大箱、變頻器一大箱、機頂盒20個、裝訂機一個(4000元)、掛曆一個、打印機一台、切紙機一台、塑封機一台等眾多私人物品。用車拉走的,我兩家的東西在國保大隊的一個房間裏堆成了小山。價值至少24萬多。同時,國保大隊幾個警察(記不清了)到我妹妹家裏屋外屋查個遍。 三、經濟迫害與家人遭受的痛苦 十六年來給我造成的經濟損失無以計數: (1)、我四次被抓,在勞教所、監獄期間,造成了我家經濟損失無數,弟弟給我交了9年的養老保險,到公安局、檢察院、法院花了很多錢,姐姐弟弟到監獄去看我,到勞教所看我,每次都花錢,勞累顛簸吃了很多苦。至今不告訴我這些年花了多少錢,丈夫去勞教所看我,一次和我妹夫他倆住在旅店,買的雞在旅店燉好了給我送到勞教所,都是花錢遭罪的事情。一次我丈夫姐夫姐姐妹夫弟弟們開著半截美的車,把3年的生活用的東西都準備了,被、褥、毛毯、衣服新舊的都拿來了,衛生巾就拿了30包,獄警說,把商店都拉來了。9個月後我保外就醫回家,那些東西勞教所都不讓拿回來,我回家後,穿的用的都重新買的。 (2)、2000年我去北京被抓,通遼科區公安國保大隊警察崔連成勒索我丈夫2000元現金;被圖牧吉勞教所郭穎勒索2000元現金;2002年6月27日我被保外就醫時圖牧吉勞教所勒索我家人1500元現金,5000元現金分別被圖牧吉勞教所教有富、周國玲、郭穎、宋某某,還有一個不知姓名的5名警察勒索。 (3)、2011年12月份,我丈夫去呼市女監看我,給我存3000元,被肖梅勒索2000元現金。2010年夏天,我姐姐、弟弟、我兒子到女監來看我,給我存3000元,被肖梅勒索5000元。四年多時間家裏就給我存1萬多元,保守數字。 (4)、取消了08年應領的養老保險金,2012年9月才領到最基礎的那部份。 2012年7 月6日我從呼市女子監獄出來後,去當地辦理養老保險:我應該在2008年9月12 日領取養老保險金的,2008年5月30日我在家被當地警察綁架判刑5年。我被關押在科左中旗保康看守所期間,我的姐姐和弟弟去那裏讓我簽個委託書,弟弟準備給我補交養老保險金(因為我於1999年10月份被單位強迫買斷之後人事檔案從工行系統轉為地方,這9年我一直就沒有交保險金)。弟弟基本辦理好了一切,只差我本人去按手印然後08年9月份可以領取養老金了。可我被關押不讓出去按手印,只能等我回家。2012年7月6日我從呼市女監回家後,去辦理領取養老保險金,當時一個辦事人員說,你這回可補不少錢呢。可是,過程中,通遼市社會保險局卻沒給我如實辦理。從2008年9月12日至2012年8月份這4年的工資截斷了,不給補發了,不給漲工資。如同2012年初次辦理的一樣,我從監獄回來是7月份,2012年9月開始只領取9百多元養老金,其它甚麼都沒有。沒有按實際應該領取的金額,沒有補發4年的、沒漲工資的。我的養老保險4年來一直被停止至今。我所得到的是2012年9月才辦的1200多元(不知道詳細金額),不包括2008年9月至今的保險金,視同我2012年才符合領取保險金一樣。 (5)、1999年10月我被單位強行買斷離職,當時單位正要普調工資,正要分房子,我怕給領導找麻煩,就沒有參加分房子,十六年來一直住著48平米的舊樓。我丈夫也於2010年病退了,所以當時的損失就是不可估量的。 (6)、十六年來,我的兄弟姐妹們全家,在我被迫害期間,都付出了很多錢財精力。特別是弟弟、弟媳給我交了養老保險金,在我被關押期間,弟弟無數次的給我花錢、找人,甚至我的弟媳懷孕7個多月了,還去公安局等地方上下樓找人救我,不惜花幾萬元。姐姐也總給我花錢操心。這些年究竟花了多少錢,他們都不說。我的表哥表嫂都很關注我,表哥還到看守所看我。我的幾個財校同學幾經波折有的去看守所看我、有的去監獄看我,給我存500元錢。 十六年直接的經濟損失上百萬,直接的間接的經濟損失真的是無法計算的。給我造成的精神損失、給我家人造成的精神損失也是很大的。我在此均要求給予賠償。這場人間悲劇,造成我丈夫重病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我於2000年10月27日從圖牧吉勞教所放回家,看到丈夫瘦了很多,我們就到通遼市中醫院檢查,結果丈夫得了糖尿病,我不在家,他情緒也不好,經常出車,孩子都照顧不到,生活的艱難可想而知。丈夫因此病退了,現在工資近1千8百元。我和丈夫的工資住院、買藥、買營養品根本就不夠,只能維持簡單的生活,沒辦法,我們就把48平米的舊樓賣了,三年來居無定所,至今我們還租房住,沒有自己的房子,生活很清苦。 近16年的悲歡離合、提心吊膽、生活的困頓、被世人歧視等等生活的艱難和來自方方面面的壓力,他的病情很不好,現在已經發展成糖尿病綜合症、血壓高、糖尿病腎病,經常尿血,蛋白流失的很嚴重,去年檢查尿液24小時蛋白流失4個,現在還在發展;腦梗塞、腦幹大面積堵塞、腦萎縮,醫生說:腦袋堵的就像篩子網了,沒好地方。每天磨人摔東西,發呆、脾氣很大。自己不能站立,來不及就要拉、尿在床上、地上,生活已經完全不能自理,每天都要別人扶著起來,四肢沒有力氣,經常摔倒,胳膊腿都是傷痕,扶他起來很沉太難了。去年病危,住了三次醫院,不到10天醫生就給辦出院不給治了。還要求每天2個雞蛋、半斤肉、半斤牛奶,多吃蔬菜等營養的食物。 我在家照顧他,我的婆婆公公和所有家裏的人、在醫院病房裏的人、醫生都很滿意,婆婆抱著我哭著說:麗呀你受苦了。我學大法後,學會了善良、堅強,面對生活的艱難,用我的真心維持這個家,否則的話,他也許活不到今天,也許我們離婚了,或許我不在人世了。所以,法輪大法是正法,他能使人從生命的本質上改變,善良、堅韌、真誠、樂觀,不為名利而喪失良心、道德。對整個社會的道德提升都是有好處的,這是我說的真實的心裏的話。 這場充滿血腥的迫害,給我個人和家人造成了極大傷害,我姊妹5個,上有哥哥姐姐,下有妹妹、弟弟,我是爸爸最疼愛的女兒,每週爸爸都在外邊等著我,見到我就笑,1999年迫害法輪功這十六年來我父母為了我,怕我、擔心我在外吃苦受罪,幾乎要哭乾了眼淚,傷心、恐懼、擔憂、思念,父母在磨難中飽嘗了人間的心酸和悲歡離合,接連住院,爸爸在最後住院期間,盼我回家,聽到開門聲就往門那邊看,苦苦的等著我能見上他一面,爸爸病危時已經不能說話了,幾經昏迷,我兒子去看他,只見他閉著的眼睛裏流下淚水漣漣。就這樣,父親帶著遺憾和悲傷離開了人世。12天之後,我從呼市女子監獄回家了,我和父親四年多沒見面了,我回家第一個願望就是去照顧有病的父親,令我難以接受的是我失去了最疼愛自己的父親。我再也沒有機會盡女兒的一份孝道了。 這場在中國大陸造成無數人間悲劇的迫害必須立即停止!為了維護法律的尊嚴,為討回公道、伸張人間正義!捍衛李洪志師父和法輪大法的清白,捍衛我和所有法輪功學員的合法權利,不讓更多無辜的人(其中包括那些執行江澤民及其幫兇命令,參與迫害法輪功及其法輪功學員的各級政府官員、公檢法司系統的官員)繼續受害,更為了免於中華民族淪陷於道德崩潰的泥潭,特對江澤民提起刑事訴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