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二零一五年七月二十五日】元朝的董文忠,任職中書省符郎,為官清廉、兩袖清風,敢於進諫。一次,元世祖聽說一個漢人殺了一個蒙古人,太府監屬盧甲偷剪了一塊官布,勃然大怒,詔令速將兩人處死,以儆眾人。在當時官員損公肥私、監守自盜也是不輕的罪名。這兩個案子雖有不少破綻,但大臣們見皇帝盛怒之下,無人敢提出不同意見。 但是,董文忠認為證據不足,即犯顏進諫說:「今刑曹於囚罪當死者,已有服辭,猶必詳讞(審判)。是豈可因人一言,遽加之重典!宜付有司閱實,以俟後命。」於是,元世祖派董文忠和大臣突滿分頭去調查核實,結果證實,這兩樁案子都屬冤案,董文忠建議將無辜者釋放。 太府監屬盧甲得救後,非常感謝董文忠的救命之恩,於是帶著一份厚禮去答謝。他感激地說:「鄙人賴公復生。」一定要董文忠收下禮物。董文忠卻說:「吾素非知子,所以相救於危急者,盡為國平刑,豈望子見報哉!」 董文忠為維護司法公正和法律的尊嚴,敢於犯顏進諫,不畏權貴,但當受害者前來報答救命之恩時,卻堅辭不受。這種居官公正廉明的作風為百姓所稱頌。 董文忠重視教化,倡導孔孟之道,提出為官做人應以自己的道德修養為基礎,用自己正確的言行,去感化下屬、百姓,以善化人,以德服人,反對以力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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