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二零一五年七月二十一日】(明慧網通訊員湖北報導)六月二日,湖北省咸寧市通城縣法輪功學員魏月秀寫下《刑事控告狀》,向最高檢察院、最高法院控告迫害元凶江澤民,指控他犯有酷刑罪、非法剝奪公民信仰罪、入室搶劫罪、故意傷害罪、濫用職權罪、虐待被監管人罪、侮辱罪等。 六十六歲的魏月秀女士,曾被非法勞教一年、非法判刑三年,非法抄家七、八次,在武漢女子監獄、沙洋勞教所、何灣勞教所和縣看守所等黑窩裏,曾遭受吊銬、反銬、凍、睡死人床、藥物迫害、野蠻灌食、暴力毆打、侮辱人格、長期不准睡覺、長期不准上廁所等酷刑迫害,導致雙眼幾乎失明,生命奄奄一息。 以下簡述魏月秀控告首犯江澤民的事實和理由: 在沙洋勞教所遭迫害 一九九九年十一月下旬,魏月秀和另一個法輪功學員鄧平寶(女,已經被迫害致死)再次去北京依法上訪。在天安門廣場,她倆被綁架到前門派出所,她倆不說住址,都被戴上了反銬。由於魏月秀個頭矮,手不長,戴反銬半小時後就受不了。她被劫回通城縣第一看守所,一個多月後,就在大年三十的前兩天,把她非法送到沙洋勞教所勞教一年。 在沙洋勞教所,她被逼迫種菜做奴工。一個多月後,她不「轉化」,被非法送到武漢何灣勞教所,被逼迫做信封,抽出廢布角的紗線加工成抹機器的抹布,等等,每天勞動十幾個小時。後來,看到她不「轉化」,就又把她轉送到武漢一個戒毒所裏迫害。 二零零一年四月份的某一天,由於複印法輪功真相資料,魏月秀被不明真相的世人誣告後,在家中被綁架,非法關進縣第一看守所。警察非法提審她,逼迫她說出還有哪些人參與?她一個人全部承擔了。警察到她家去詐錢,說甚麼給多少錢取保候審就可以放人。她的兒子為了救媽媽回家,用五分的高利息借了四千八百元(其中取保候審二千五百元,伙食費一千三百元)。 放回十九天後,縣法院黃法官一天來她家四次,說主任要了解法輪功,要了解她本人,想請她去一趟,要她坐他的摩托車一起去,她不坐,直接走去了。 到法院後,黃法官又說主任在新法院裏,坐他的轎車去,她信以為真,就上車了。她上車後,就直接開到縣第一看守所。她才知道受騙了,就不下車。她問:「你們執法機關為甚麼騙人?」他們說:「中央要開十六大了,把你關一個月就放人。」她不願下車。他們警察幾個人,推的推,抬的抬,拖的拖,硬把她非法關進了看守所。 她的兒子知道後送來三百元,她的丈夫送來五十元,看守所都收到了。十幾天後,警察們不但不放人,還非法庭審,以「擾亂社會秩序罪」非法誣判三年有期徒刑,直接非法送進武漢女子監獄。她的親人送到看守所的三百五十元錢也不退回給她。 在武漢女子監獄遭受的酷刑 一進武漢女子監獄,馬姓教導員就大聲罵她,罰她站軍姿。她不「轉化」,就很快被分到「嚴管隊」。嚴管隊真是邪惡,用暴力逼迫「轉化」,不「轉化」就加戴刑具關禁閉。 一、吊銬 由於魏月秀不「轉化」,在點名時,不答「到」,不戴犯人胸牌,不穿犯人服,不看誣陷法輪功師父和法輪功的錄像,不做體操,也就是一切都不配合警察的違法要求,警察就以「不服改造」為理由,把她關進監獄裏的「禁閉室」,就是臭不可聞的「反省監號」,把她的雙手放在背後戴上反銬,吊在鐵門上,雙腳尖剛好觸及地面,頭向前,腰部幾乎成九十度,長期保持這一個姿勢,這一吊就是連續二十八個晝夜,共計六百七十二個小時,大小便都不放下來。 當這二十八個晝夜過後,出禁閉室時,魏月秀已經幾乎癱瘓,不能直腰,不能走路,不能抬手,銬子深陷在腫大的肉裏,血肉模糊,完全由幾個犯人架著回監室的。那一年,魏月秀已經五十四歲。 二、反銬 由於魏月秀認為自己不是罪犯,在點名時不答「到」,不戴犯人胸牌,警察就以「不服改造」為理由把她第二次非法關進監獄裏的「禁閉室」(「反省監號」),把她的雙手放在背後戴上反銬,叫她面對貼有三副對聯的牆壁站軍姿,不准動一下身體,長期保持這一個姿勢,這一反銬就是連續二十五個晝夜,共計六百個小時。大小便都不取下手銬,不准休息。 三、奴役 二十五個晝夜後,魏月秀被放回監室,逼迫她參加奴工生產,做打火機,穿電線,做霓虹燈,加工衣服等等,每天十幾個小時,完不成任務就延長勞動時間,睡覺時間很少,還不准上廁所。在監室裏,女包夾用刷子蘸上大便小便往她臉上塗抹,侮辱她;還編歌謠罵她;用腳連續踢她的額頭四腳;在寒冷的冬天用塑料桶蓋搧風,凍她;等等。專門欺侮她,對她進行人格侮辱。 四、扒光衣服凍、不准睡覺、不准上廁所、暴力毆打 在監獄期間,看到用硬的辦法不能「轉化」魏月秀,警察就用偽善的辦法,把她帶到邪悟者之中,故意讓她們互相交流,看看怎麼樣。結果魏月秀曾一度被欺騙,接受了所謂的「轉化」。不過,兩天後,魏月秀她清醒了,認為「轉化」是錯的,她就立即找警察寫了嚴正聲明,聲明自己的「轉化」是錯的,她還要堅持信仰法輪功繼續修煉。 這一聲明,卻招來了整個監室犯人的集體和輪流毆打,有的用腳踢,有的用手打,有的用竹棍打,打得她整個身體都疼痛,鮮血直流,妄圖用暴力和挨凍的辦法逼迫她「轉化」。在嚴寒的冬天裏,將她一個人非法關押在「反省監號」裏,將三扇開的窗戶打開,讓她挨凍。開始,值班警察叫女犯人脫她的衣服,只留下短褲和胸罩,讓她在凜冽的寒風中站著。 不久,姓張的警察隊長來了,叫女犯人把她的三角褲和胸罩全撕爛了,讓她一絲不掛的在凜冽的寒風中站了連續七天七夜,不准睡覺,不准休息,不准上廁所,不准洗澡,不准洗臉,不准漱口,不准穿衣服,不准走動。用這樣的方式逼迫她「轉化」。 那時正值監獄裏的領導來參觀,她們看到魏月秀一絲不掛地站著,就問是怎麼回事。魏月秀說:「我修煉真善忍,沒有錯,你們共產黨這樣做就是在侮辱婦女。」她們一句話也不說,扭頭就走了。 五、藥物迫害 在監獄期間,魏月秀多次用絕食的方式反迫害,但是警察用八次野蠻灌食的方式迫害她。有時是幾個人按住她後進行灌食;有時是強制性插鼻導管,野蠻灌食;有時是用醫院婦科用的窺陰器撐開牙齒後,往嘴裏灌食;有時是用打針輸液的方式,用藥物迫害。獄醫就給她輸液打針,可是她的雙眼卻越來越不行,視力急劇下降。這說明獄醫用了毒藥,故意摧殘她的身體,用藥物迫害逼迫她「轉化」。 由於魏月秀長期遭受酷刑的迫害,到快刑滿的時候,她的雙眼視力嚴重下降,幾乎雙目失明,生命已經奄奄一息。二零零四年五月十五日是她刑滿釋放的日子,她丈夫的單位的保衛科人員、她的兒子、她的女婿三人把她直接接回家中。 回家後,她通讀了一遍《轉法輪》,她的雙眼就恢復了視力,全身也恢復了健康。她回家後一個月,武漢女子監獄的穿制服的林隊長和另一名女警察到她家裏來進行所謂的「回訪」,魏月秀熱情地招待了她們,並給她們倆講了法輪功真相,她們倆笑著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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