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二零一五年六月九日】(明慧網通訊員黑龍江報導)二零一四年十一月三日,黑龍江省哈爾濱市阿城區國保大隊、站前派出所和金上京派出所聯合綁架了阿城區法輪功學員丁淑慧和於彩華,到目前為止她們已經被非法關押於哈爾濱市第二看守所近八個月。 過程中丁淑慧始終是零口供,但是阿城區610、國保大隊、公安局極力拼湊材料陷害丁淑慧和於彩華,他們拼湊的材料被阿城區檢察院打回兩次,即使這樣他們還不放人,繼續陷害兩名善良的婦女。目前於彩華已經被他們送往黑龍江省新成立的洗腦班繼續洗腦迫害,據說校長是北京來的。 阿城區法院預謀二零一五年六月十日對兩名法輪功學員非法庭審,這次非法庭審除家人外不讓任何人參加。據知情人透漏,在此非法庭審之前,已經專門召開一次高層會議,參加會議的主要成員有阿城公安局局長姜大勇、檢察院檢察長王雲、法院院長劉暉、政法委書記姚向林、六一零主任黃明等人,他們開會內定冤判丁淑慧十到十二年,冤判於彩華四到六年。 丁淑慧的女兒因為母親被綁架關押,快要結婚的對像跟她分手了,身體狀況也很差,精神承受到了極點,幾乎產生輕生的念頭。兩家的親人都遭受很大的打擊。 在此警告那些參與迫害法輪功的人,江澤民發動的這場迫害法輪功的政治運動不講法律,這種已經內定在庭審走過場的非法行為屬於犯罪,誰參與誰要負責,誰還敢這樣做誰就將承擔後果和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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