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二零一五年六月五日】(明慧網通訊員吉林報導)吉林農安法輪功學員付貴華的女兒於健萍、於健莉,控告江澤民對法輪功的迫害犯下了剝奪公民信仰罪、剝奪公民人身自由罪、故意傷害罪、刑訊逼供罪、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利用中共邪教組織)等罪行,要求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和經濟賠償責任和其它相關責任。 她們的刑事控告狀於二零一五年五月十七日通過EMS郵寄給最高檢察院,最高檢於五月二十日蓋章簽收。 被告江澤民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操控整部國家機器對信仰真、善、忍的法輪功學員瘋狂迫害。實施「名譽上搞臭,肉體上消滅,經濟上截斷」、「打死白打、打死算自殺」的迫害政策,導致控告人一家深受其害,曾被騷擾、綁架、洗劫式抄家一次、拘留二次(行政拘留十五天和十天);親友遭牽連迫害,多人致傷,一人致死;母親付貴華被非法判刑三年,現仍被非法關押在吉林省女子監獄。迫害給控告人及親友造成肉體和精神的嚴重傷害、無法正常工作、大量經濟損失等嚴重後果。 下面是控告人訴述的事實和理由: 從一九九九年至今,我們全家及親友均遭不同程度的迫害。 母親付貴華被迫流離失所十年 二零零一年六月,為了躲避中共迫害,我母親付貴華女士開始流離失所,直到二零一一年才回到家中,下面是我母親在家時(二零一三年初)講述自己如何走入修煉的和關於這段經歷的自述: (一)半生夢魘、幸遇大法獲新生 從小我就體弱多病,四歲時得肺炎,家中無錢根治,落下病根,從那時起就開始經常吃藥。多種疾病纏身,如:神經衰弱、肝硬化、心臟病、哮喘、肺炎、腎炎、糖尿病、風濕性關節炎、低血壓、坐骨神經痛及婦科病等。由於坐骨神經痛,躺下起不來,得靠別人幫著扶起來,常年如此。 上初中的時候,被樹枝傷了眼睛,左腦從此落下病根,陰天的時候就疼。平時一動左半身,就牽著左腦疼。記得小時候,有一次我去大夫家看病,當時他們家正在吃飯,我就站在地上等,突然眼前一黑,我就暈倒了。這種事經常發生。 一九九五年前夫又與我離婚,當時兩個女兒幼小,我們娘仨住在租來的小平房裏。冬天外面大雪封門,屋內寒冷,我只能在那一直燒火,不敢睡覺。那時因為學醫了解自己的身體狀況,知道現代科學已無法治好我的病(因為我有病的地方多,吃了管肺的藥傷肝,因為有肝硬化),所以對生命與人生失去了希望和信心,每日只是硬挺,只是為了倆孩子。那時真是苦不堪言、生不如死。 一九九六年六月,我偶然間得到一本《轉法輪》。很快我就看完了一遍,那天晚上做了一個夢:清楚地看到在光的照射下,很多蛇、狐狸、黃鼠狼等動物逃竄到樹林裏去了。第二天,在我的身上真真切切的見證了大法的神奇,我所有的病全好了。 一夜之間!那麼多年,為了我的病,我去學醫,看病,卻沒好病,只看了一遍《轉法輪》就都好啦!後來有一次煉功,就聽左腦裏嘎巴一聲,之後左腦就好了。 從那以後,我的整個精神狀態都變了,每天就是高興,就是笑。 (二)合法上訪,遭中共無休止的騷擾與恐嚇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我領著兩個孩子,和千千萬萬個法輪功學員一樣,為了大法的名譽去長春省政府和平請願,等來的卻是全副武裝的警察。我們被強行拉入大客車內劫持到綠園小學,在綠園小學教室內,我們被要求填表登記個人信息,包括姓名、家庭地址、工作單位等。當時在場的有個年輕的男性法輪功學員由於不配合這一要求,被警察用書打了耳光。 一九九九年九月二十日左右,吉林省公主嶺市范家屯鎮鳳響鄉派出所副所長和一個司機來我家,讓我寫保證書,強迫我在保證書上簽字(保證書內容有不煉功、不上訪等)。不幾天,鳳響鄉派出所(即范家屯鎮郊派出所)所長孫影(已遭報死亡)、副所長(姓江)、其中還有一個姓田的,其他人是警察,共六、七個人來我家騷擾,並威脅我不准去上訪。鳳響鄉派出所所長孫影曾幾次逼我交出大法書。 有一次,副所長(姓江)和一個警察,手裏拿著幾張法輪功真相傳單,問我:「你還煉不煉了?」 金城村大隊書記姚德江也經常來我家騷擾,威脅我交出大法書,如果不交,就讓派出所來人要。我沒有辦法,就交給他們兩本大法書,還有一個《轉法輪》的皮。他又用共產黨整人的株連政策恐嚇我說:「你再煉,將來兒女長大升學、工作、當兵都要受到影響、牽連。」 二零零零年,金城村大隊治保主任張富要劫持我去洗腦班,我沒配合就躲開了。金城村三組隊長趙學軍也干涉我的人身自由,不准我去法輪功學員家串門。 二零零一年六月左右,鳳響鄉派出所綁架了當地幾位法輪功學員,因我當時沒有在家,他們對我的綁架沒有得逞,當天下午他們又兩次來我家欲劫持我,我當時恰好出去了,他們撲了個空。從此,我便開始流離失所。 (三)謊言加暴力,親人被脅迫 流離失所期間,二零零一年夏天,當時金城村大隊書記楊林學欺騙我父親找我,說沒啥事,就是看看她。我父親說:「你可不能抓她,她還有兩個小孩呢。」楊說:「不抓。」我父親相信了他的話,就帶他到我親屬家,後又帶到我臨時工作單位找我。我父親和我大姨父完全相信了楊的謊言,給我施加壓力,要我配合。其實我清楚楊找我的目的就是要預謀迫害,我就再次走脫了。 果然楊帶著公主嶺市公安局警察,開著警車來到我當時租住的房屋處,欲圖綁架我,並野蠻抄家,搶走大法書《轉法輪》。當時我沒在家。他們氣急敗壞,並揚言說:「抓住她、整不死她?!」然後要房東看著我,房東說:「你們都找不到,我怎麼看著呢?」 二零零一年,我大哥被金城村大隊治保主任李洪俠欺騙,我大哥騎摩托車帶著李來找我,拿著不煉功保證讓我簽字,沒找著我,我大哥就請他吃了一頓飯。 二零零三年金城村治保主任李洪俠找到我現任丈夫的表哥,拿著東西要找我簽字,並說我已被網上通緝了。我被迫再次放棄工作,再次搬家,躲避這種騷擾迫害。 (四)流離失所之苦 流離失所最初的那幾年是最苦的。好不容易找的工作,但由於邪黨的騷擾也幹不長,沒有生活來源。冬天沒有衣服,還要穿夏天的衣服,被逼的實在沒辦法,就晚上出去撿東西,翻揀別人扔的垃圾包,運氣好的話,可以撿到別人扔的破爛衣服、鞋甚麼的,就不用那麼冷了。別人翻垃圾包,有時扔的滿地就不管了,我從來都給他們繫好了,方便清潔工清理。 我曾經有過整整一年沒有摸過錢。那樣的日子,不知過了多久。我於二零一一年末終於回到家中,結束了這長達十年半長的有家不能歸的流離生活。 全家及眾多親友均遭迫害 然而好景不長,二零一三年六月,我們全家及眾多親友均遭迫害。以下是詳細過程: 二零一三年六月三日,長春市公安局、農安縣公安局國保大隊隊長唐克、呂明選等人夥同燒鍋鎮派出所的警察未出示任何證件,也未說明事由,用榔頭砸開防盜門,闖入我(控告人)家,強行綁架我母親付貴華、我和我阿姨孫豔霞。我質問他們是幹甚麼的、甚麼人、問他們有證件麼?拿出來看看。他們找來一條毛巾把我嘴勒上了,使勁向後拽扯我的頭髮,用手銬把手反銬在背後,使勁壓著頭按在床上。國保大隊一叫白林(音譯)的惡警,一直往上使勁提手銬,使手銬越勒越緊。還有人在後面踩著我的後背。我母親付貴華制止他們,唐克照我母親付貴華的頭就是一拳。用繩子把我母親付貴華和我阿姨孫豔霞反綁,強迫我母親付貴華坐在地上。他們還把法輪功師父法像、法輪圖形等扔在地上,強迫我阿姨孫豔霞和我壓在上面。 他們四處亂翻,搶劫財物(詳見附件一:被搶走的部份物品清單)後,把我們劫持到農安縣公安局非法審訊兩天一夜,動用酷刑,強迫我們承認製作法輪功真相資料等。我母親付貴華被鎖在黑屋子裏,腿用鐵棍子橫穿在椅子上,然後國保大隊隊長唐克用半截棍子往她臂膀上打,往兩腿打,往右側膝蓋,兩腳腳趾部位打,斷斷續續打,持續了半個小時,打的手直抽,全身發抖。呂明選,用巴掌打我母親腦部,打的頭疼,大半年後頭部還有發麻、局部疼等症狀。唐克打了孫豔霞幾十個嘴巴,鋼筋壓腿,穿著皮鞋猛踹大腿,其他人碾腳面、踩大腿裏外側的一點點肉,使勁在鐵椅子上碾,唐克反覆「開飛機」,拿帶尖的木棍刺腳踝骨,木棍敲打小腿骨,周大海和其他人都曾反覆將裝有礦泉水的瓶子打後脖子,之後把水潑到臉上,唐克抓住頭髮往牆上撞,被其他人用腳使勁踢大腿,被踢的在地上滾來滾去。 中共酷刑示意圖:「飛」 |
六月五日,我家人與親友前往詢問原委,被唐克等警察強行綁架到古城派出所,每個人都遭到了不同程度的酷刑迫害(關於迫害施用的酷刑及相關責任人,詳見附件二:遭受酷刑列表),包括:電棍電;塑料袋套頭;拳打腳踢;搧耳光;用針扎;踩腳、碾腳、碾小腿迎風骨;開飛機(把人用手銬反銬在背後,按趴在地上,幾個人踩著背、臀部、腿,把兩隻胳膊從後面使勁往上推,推到與頭平齊。鬆開時胳膊「啪」地一下就從頭頂彈回背後);上大掛;把人雙手銬起來,橫穿到健身器材上,像吊豬一樣,然後幾個警察在下邊前後左右的推,或者是拿電棍電,或拿棍子往下壓腿;潑尿澆人;拿蘸了尿的抹布堵嘴;用鎬鈀蹩腿、猛敲小腿骨、踝骨等處;老虎凳;用打火機把火開到最大,燒、燎人的臉等部位。 我和親友全部被非法關押十五天後才予釋放,母親和阿姨被關押在長春市第三看守所。 修煉法輪功並不違法,農安縣國保大隊未出示任何證件,也未說明執法依據,僅以修煉法輪功或製作法輪功資料為由,綁架,搶劫財物,採用刑訊逼供的手段對無辜善良的公民進行迫害,是違法違憲的犯罪行為。 母親被冤判三年、體型嚴重佝僂 我母親是被以「製作、懸掛三十八條法輪功真相條幅」為由被冤判三年的,所謂筆錄本身就自相矛盾,一會說是用下載打印的字體模板描摹的,一會又說是用毛筆寫的,沒有物證,沒有人證。 被一審冤判之後,母親上訴,我們去找長春市中級法院刑事二庭辦案人鄭偉說:不接外地律師手續,不見律師。並且試圖說服我們把律師辭了,還說會給我們指定一個律師,免費的。這些都被我們拒絕了。我們把我母親的相關材料、家屬被酷刑的材料、照片都給他了,希望他能認真了解。交涉多次後,長春中級法院仍是:不開庭,直接維持原判。 二零一四年九月十二日母親被劫持到吉林省女子監獄遭受嚴重迫害,在吉林女子監獄精神和肉體的雙重折磨下,時年四十八歲的母親在入獄短短一個多月內就檢查出肝炎,且體型嚴重佝僂,身高由一米六五縮短至一米五五,體重由原本健康的一百六、七十斤下降到一百零幾斤,雙腿、雙腳嚴重浮腫,走起路來歪歪斜斜,活生生像一個病懨懨的七十歲老太太…… 在八監區,獄警張瑩、包夾犯人等對我母親進行超長時間洗腦、體罰折磨,剝奪洗漱、上廁所、花錢等基本人權,每天從凌晨四點五十一直罰坐到半夜十二點,強制坐那種連幾歲幼童坐著都費勁的二十釐米高的小圓板凳,雙腿並攏、雙手放在兩腿上。 這種迫害在我們家屬強烈抗議下,持續幾個月後才稍稍得到好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