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二零一五年六月二十七日】二零一五年六月十二日北京首都師範大學教授曹淑芬向北京最高檢察院和最高法院郵寄訴狀,控告江澤民。 曹淑芬,女,八十七歲。曹淑芬自述說:我於一九九四年七月喜得大法。煉功兩個月後,我甩掉了三百多度的老花鏡,視力左眼達到1.5,右眼1.25,視力超過了我的孫女,這對一個酷愛讀書的人,是多麼幸福!還有一個變化,我當時是六十六歲的老人,臉上皺紋突然消失,皮膚變細嫩,白裏透紅,滿面紅光。我現在已是八十七週歲的老人了,臉面沒有甚麼變化,只是頭髮全白,真是鶴髮童顏。我深感法輪功的超常。更大的變化是心胸變的豁達,理解了人生真諦,決心緊跟法輪功創始人李洪志師父,修煉到底。 曹淑芬因為修煉法輪功, 曾於一九九九年八月的一天,被「國安」綁架。還曾於一九九九年十一月的一天被恩濟莊派出所深夜綁架。一九九九年十二月首都師大中共黨紀委對她進行集中審查一週。 二零一一年五月十三日西城區公安分局警察對曹淑芬非法搜查。二零一一年七月的一天,民警強迫她寫不煉功的保證。 曹淑芬認為,她遭受的迫害都是江澤民發動這場政治運動造成的。她要求檢察院對江澤民進行刑事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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