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二零一五年六月二十六日】原遼寧省大連市西崗區法院法官、現住美國加利福尼亞州聖地亞哥市的法輪功學員李慧英女士近日向中國最高檢察院郵寄控告狀,狀告迫害法輪功的元凶江澤民。 現年五十四歲的李慧英於一九九四年八月開始修煉法輪功,按照法輪功「真善忍」的要求做人做事,工作勤奮優秀、公正清廉。她在法院所承辦的案件被選入最高人民法院一九九六年《中國審判案例要覽》經濟卷,她還曾以女兒史諾歐的名義向大連市希望工程辦公室捐款上萬元救助失學的貧困兒童。 李慧英於二零零二年四月被江澤民集團非法勞教三年,當時她所在的大連市西崗區法院,明知她是本院最優秀清廉的法官,也只能奉命將她開除公職。 李慧英被非法關押在大連勞教所和瀋陽馬三家勞教所達三年四個月。期間,她被強制奴役勞動,被關在小號折磨,被長時間剝奪睡眠,記憶力受到嚴重傷害。 二零零五年八月,李慧英被並馬三家勞教所非法延期關押四個月之後才釋放,丈夫迫於壓力和她離婚,未成年女兒深受打擊,李慧英的父親也已經被迫害離世。 李慧英回家後,仍然被大連市公安局沙河口分局富國街派出所警察非法監控騷擾,無法正常工作生活。二零零九年,她被迫流亡海外,忍受著與親人的分離之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