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二零一五年六月二十一日】(明慧網通訊員湖北報導)十六年來,湖北省咸寧市農科院(原農科所)周克利女士全家五口沒過一次團圓年,日前控告迫害元凶江澤民,提請司法機關追究江澤民刑事責任,賠償全家人背負冤案、飽嘗牢獄之苦所造成的經濟損失與精神損失。 一次,周克利的大兒子陳衛群和兒媳熊春枝被綁架迫害,七、八歲的女兒孤苦伶仃,無人照顧,就用稚嫩的小手在牆上歪歪扭扭的寫:「媽媽,我想你。」由於奶奶、父母均被非法關押,後來,大姑姑陳立群(周克利的大女兒)把孩子接到家裏去,誰知沒多久,陳立群又被抓,陳立群的丈夫經常出差,小女孩兒有時候 只好到熟人家要點飯吃。有一回,小女孩兒正在別人家吃飯,結果一群惡警把那戶人家也抄了家…… 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澤民對法輪功實施「名譽上搞臭、肉體上消滅、經濟上截斷」、「打死算自殺」的迫害,周克利全家深受其害,被綁架、拘留、洗腦、勞教、抄家(十多次)、律師罰款、監控、跟蹤、開除工作、扣發工資。全家人無法在當地生活,從此走上了一條流離失所的路。 70歲的周克利訴述:多次遭非法拘留、洗腦、勞教二年、扣發退休工資 我於一九九五年十一月開始修煉法輪功,在修煉前患有骨質增生,雙手發麻,連筷子都拿不起來;嚴重鼻炎、乳腺增生。修煉後無病一身輕,為國家、家庭節省了一筆可觀的醫藥費。不僅身體健康,思想也得到淨化,無數事實證明法輪大法是健康身體、提升道德的高德大法。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去省城武漢上訪,被非法關押在咸寧溫泉岔路口派出所的鐵籠子裏,晚上蚊子咬得無法閉眼。第二天被送往雙鶴看守所關押十五天,被勒索伙食費300元。 一九九九年九月十二日凌晨四點在溫泉大商城前面集體煉功,當時路燈滅了,岔路口派出所警察打著電筒一個個照,四個人首先把我抬上警車拖走。其他學員也被抓進派出所關押。我被抓進溫泉雙鶴看守所拘留十五天,被勒索伙食費300元。緊接著又把我拖到糧食局二樓,非法洗腦十五天,每天讀報紙污衊大法,學員們不配合,絕食抗議幾天,十五天後回家,我被勒索800元,此款是在工資中扣去的。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進京上訪,早上剛從旅館出來,就被惡警抓走。我們一行共有八人,其中有我兒子、媳婦、小孫子。我們一家人被關在前門派出所的鐵籠子裏。幾天後我們全家就被押回當地。在火車上我被雙手銬著,被非法押到了當地派出所,後又被非法關押至溫泉雙鶴看守所二個月。在這期間岔路口派出所所長白玉平、陳志會以我和蘇小蓮進京上訪為由,向農科所勒索6000元,十二月份又勒索5000元,說判勞教。 二零零零年一月二十日非法勞教二年,送到湖北沙洋勞教所。去的第二天北風呼嘯,大雪紛飛,中午到操場站隊打飯,不准回房間吃飯,一個個只好站在雪地裏吃。我當時凍得直哆嗦,手腳僵硬。再加上飯菜凍的冰冷,如何下咽。大法弟子抗議這種做法,一起背法,結果招來了毒打、罰跪、電棍電擊,一片混亂。晚上睡覺,一個個側著身子直直的接著一個壘一個緊緊的靠著。晚上上廁所,必須慢慢的拔出來。回來後就再也擠不進去了,只好站一晚上了。白天在菜園種菜,每天要挑五十擔大糞種菜,整天衣服是濕透的。 二零零一年四月十六日從沙洋勞教所回來,第二天岔路口派出所的警察陳騰飛就到單位來找我,我說:我剛回來,你找我幹嘛。他說:你以後到哪去,要向單位請假,還要給派出所打招呼,並寫一份甚麼保證,就可以給你辦退休手續。我拒絕了,就這樣我回浙江嘉興娘家去了,沒給他們打招呼。他們氣急敗壞的要農科所負責,怕我進京上訪。農科所派人每天給我哥哥家打電話,今天這個打,明天那個打,弄得哥哥家不得安寧。 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晚上,我和小女兒在馬路上走,一輛110警車把我倆截住,強行綁架,推進警車送岔路口派出所,小女兒被送貓耳山看守所非法關押,我於當晚十二點回家了。後來我去派出所要求放人,當時岔路口派出所所長操文卿說:死了我負責。然後我又去找了公安分局局長宋瑞生要人,看人真的快不行了,才同意放入,並勒索我1300元,關押了一百多天才放人。 二零零二年六月十日,我到一個法輪功學員店裏有事,被蹲坑惡警馮波發現了要抓我,並打電話叫來幾輛警車,可我終於走脫了。一幫惡警到我單位盤查,很長時間就在我家周圍監控,從此我只好流離失所,有家不能歸,當時身無分文。 二零零二年十一月的一天,當時正是中共十六大期間,溫泉岔路口派出所一群惡警,到農科所索要10000元,然後到浙江嘉興去找我。把我哥哥和弟弟綁架到當地派出所,逼他倆說出我的下落。而且還派對門監視他們家,發現我馬上報告當地派出所。對門這一家比較正直,不願管這事。派出所問他,他就說沒看見回來。過了二年後,這個對門才給我哥哥講這件事。 僅因信仰「真善忍」就被逼的無家可歸,不能安享晚年,連基本退休工資也被剝奪,扣發了我十一年工資(包括勞教),二零一一年底才要回了16萬6千元工資。 長子陳衛群訴述:35歲的他被迫害致老態龍鍾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進京上訪,我、妻子、孩子三人同時被抓,關在北京前門派出所的鐵籠裏。孩子當時只有六歲,嚇得哭叫。警察破口大罵,還收了我們的背包。下午被警車帶走,把我們關進了咸寧駐京辦事處。兩天後被當地派出所帶走,我被非法關押在咸安區貓耳山看守所三十天。咸安區國保大隊長曾國華到我單位咸寧市方向機廠勒索五千元,全部從我工資中扣除。 二零零零年五月一日,又被岔路口派出所綁架,非法關押15天,家也被抄;十月一日,在家中被綁架,非法關押20天,家被抄,師父法像、大法書被抄走。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的一天,我去別人家有事,被惡警白玉平跟蹤,以「串聯」為由綁架,在貓耳山看守所非法關押45天。回家後,被單位咸寧市汽車方向機廠非法開除工作,並要我把廠裏戶口轉走。到目前為止已被非法開除十四年半,工資損失六十萬元。 二零零一年一月十九日晚上九點多,聽到敲門聲,聲音很小,我去開門,哪知衝進來七、八個惡警,不由分說把我連拖帶拉綁架走。當時從床上起來沒穿棉襖,只穿一身單衣單褲,鞋也沒穿,一夜凍的渾身發抖,這時離過年還有三、四天了。家家戶戶在家過大年,我卻被非法關押在貓耳山看守所15天。 二零零一年七月二十日晚九時許,岔路口派出所的惡警十多人跑到我家,因房門緊閉,惡人就在房前屋後大呼小叫,吵的整個單位不得安寧。氣急敗壞的惡人從我家陽台上拿鐵鍬猛砸窗口,致使窗戶被損壞。最後沒得手,只好灰溜溜的走了。 二零零一年十一月的一天晚上,我正往家裏走著,看見前面不遠處停著一輛民用車,車號為鄂A54321,我沒在意,繼續往前走。剛走到車邊,車門突然開了,跳下幾個便衣朝我撲來,我馬上向一個巷子跑去,惡人在後邊追,跑著跑著前面沒路了,眼前只有一片水田。眼看就被抓住了,我立即跳下水田,便衣不敢下水,我走脫了。 這一夜我沒回家,就在墳堆邊坐了一夜,衣服全濕透了,像從泥團裏爬出來一樣。過來幾天,我發現我放在樓道邊價值6500元的摩托車不見了,我們樓上家屬親眼看見四個警察把我的摩托車抬上警車開走。因為經常被騷擾,日子沒法過,這年年底我被迫離家出走。 二零零二年九月二十六日,我被武漢公安一處惡警在水果湖綁架。據說惡人跟蹤很久,還攝了像。在光天化日之下,他們把我的長褲脫下,罩在頭上,塞進車裏開走了。也不知到了甚麼地方,將我推下車,關到一個屋子裏,將褲子換成了一個黑塑料袋蒙在頭上,雙手被銬著,推倒在地,拿鞋底猛烈抽打我的頭部。這時塑料袋緊貼在臉上,呼吸困難,人簡直快要憋死了。就這樣在公安一處關押了兩天,然後就把我押送到武漢市第二看守所(一個專門關押死刑犯的地方)非法關押。在這裏整個冬天穿的都是單衣單褲,凍得渾身發抖,每天還要挨死刑犯的打。而且,每天還要被公安一處及宋瑞生、度志祥提審,前後被非法提審一百次,逼我說出資料來源、資料點和人員情況。但我不配合,甚麼都不說,惡警就每天往我身上潑冷水,在我身上放冰塊凍我,還要面壁罰站,拳打腳踢,真是生不如死!邪惡說:誰要你不說,不說就凍死你,打死你。家裏送來了被子、棉襖、毛衣毛褲,看守所的惡警說:我們這裏沒有這個人,你拿來的東西趕快拿走,否則我們就充公。 二零零三年三月,我被非法判一年半勞教,被非法送到武漢市荷灣勞教所迫害。當時我的頭髮百分之六十都白了,人瘦的皮包骨,只有三十五歲的我,活脫的就像一個老態龍鍾的老頭兒。半年時間渾身都凍黑了,身上、臉上爬滿了深深的紋路,像刀子刻的一樣。 兒媳熊春枝訴述:遭非法關押、勞教迫害 媽媽被活活嚇死 我未修煉的時候,患有肺結核,經常吐血;一九九六年九月開始修煉法輪功後身體健康,十九年未吃一粒藥,未打一次針。人變得心地善良,心胸寬廣,能為別人著想。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五日,我帶上六歲的女兒進京上訪,後來在天安門廣場被抓,被非法關押在前門派出所,後被非法轉送到咸寧駐京辦事處關押三天,由岔路口派出所惡警馮波等人非法押回咸寧,非法關押在溫泉雙鶴看守所十五天。 二零零零年四月和二零零零年十月,兩次被非法關押在毛巾廠洗腦班各十三天。 二零零一年五月一日,被岔路口派出所惡警綁架,非法關押在溫泉雙鶴看守所十五天。這四次關押非法勒索我1000元。 二零零一年七月一日,因進京上訪,被廣場便衣抓走,拳打腳踢,把包裏師父經文和身份證搜走,後被非法押回當地,關押在溫泉雙鶴看守所近兩個月。接著非法勞教二年,於二零零一年八月底,送往武漢獅子山戒毒勞教所非法關押。 在那裏,我白天從事高強度勞動,晚上面壁罰站,直到天亮,每天只能睡一小時左右,人被折磨的全身浮腫,並經常遭電棍電擊毒打,打的渾身青一塊紫一塊。由於酷刑折磨導致大口吐血、拉血。此事被曝光後,邪惡十分害怕,不允許家人接見。家裏人十分擔心,我娘家人就找了溫泉公安分局要求放人,並請客、送禮,花了很多錢,局長宋瑞生同意放入。誰知卻是一場騙局,不但不放人,宋瑞生還伙同獅子山戒毒勞教所匆匆忙忙把我轉到沙洋勞教所三大隊繼續非法迫害。 在沙洋勞教所,我被關在小黑屋裏整整三個月不見天日,不允許見任何人。家中七、八歲的小孩孤苦伶仃,女兒想媽媽時,就用稚嫩的小手在牆上歪歪扭扭的寫:媽媽,我想你。由於家人均被非法關押,後來大姑姑陳立群把小孩接到家裏去,誰知沒多久大姑姑陳立群又被抓走。陳立群丈夫工作很忙,經常出差,小孩有時候只好到熟人家要點飯吃。有一天在老師家吃飯,惡警跟蹤到老師家,把老師家也抄了,甚麼也沒抄到。可憐的孩子,面對中共警察暴行,幼小的心靈一次次被傷害。惡警還經常跟蹤她、盤問她,奶奶、小姑姑在哪裏,孩子回答不知道,她真的不知道。 二零零四年一月十九日,陳衛群從勞教所回到家中,聽說妻子、孩子都在娘家住,他就趕到岳母家。剛進屋不久,溫泉開發區610、皮劍和岔路口派出所警察七、八人氣勢洶洶的闖了進來,準備綁架他倆,被岳父擋住,不允許把人帶走。岳母當時嚇得直哆嗦,女兒回來沒多久,女婿才回來,又要抓他們。她是又擔心、又著急、又害怕,精神壓力、心理壓力實在是太大了,當時一躺下就再也沒起來了,當時離過年沒幾天了,這天是臘月二十八,老人家就這樣走了。一個活生生的生命就這樣被迫害死了,家家戶戶都在歡天喜地迎新年,而我們家卻痛不欲生、披麻戴孝的辦喪事。這是江澤民犯罪集團欠下的又一筆血債!天理難容。 二零零七年三月的一天,咸寧市610、咸寧市國保及岔路口惡警趁我家沒人,撬鎖進屋把法輪功的書籍、資料偷走了。我們回家發現後,就帶著孩子離開家,外出打工謀生去了。 大女兒陳立群訴述:三次被非法關押、遭勞教迫害 我是周克利的大女兒,二零零零年八月進京上訪,被宋瑞生、度志祥非法關進咸寧市貓耳山看守所一個月,並被非法勒索2000元。二零零一年四月,被一號橋派出所、溫泉開發區公安分局宋瑞生、度志祥非法強行關進咸寧市貓耳山看守所一個月。 二零零二年十一月,被一號橋派出所綁架,關進溫泉旗古腦洗腦班二十天,後又被轉移至咸寧市貓耳山看守所非法關押十五天,勒索現金6000元(由咸寧市紀委出)。 二零零三年五月二十二日,在講真相時被惡人構陷,被一號橋派出所非法抓捕,非法關進貓耳山看守所。我自被抓起,一直絕食抗議迫害,被非法判三年勞教。於六月十四日被非法送進沙洋勞教所,經獄醫檢查心臟有病,勞教所拒收。咸寧市溫泉開發區公安分局宋瑞生、度志祥說好話、請客、送禮,強行要求沙洋勞教所收下。 在湖北省女子勞教所,每天要勞動十多個小時,完不成任務,回來還要罰軍訓、罰站、挨打、挨罵,苦不堪言。 小女兒陳益群訴述:多次被勞教所轉押迫害 至今流離失所 我是周克利的小女兒,未修煉的時候體弱多病,十七歲時就得了嚴重失眠症,日夜睡不著覺,晚上睡覺盯著天花板發呆,白天頭昏腦脹,記憶力差,忘性大;十九歲時又患上了白癜風,身上、臉上、頭髮上、手上都是白斑。這種頑固性皮膚病,目前全世界都無法治癒,這種病發起來很快整張臉都是慘白,頭髮全部雪白,我的精神壓力真是太大了!真是活不下去了。中藥、進口藥一把把的吃,也治不好我的病,我絕望的活著,麻木的活著。 一九九六年一月,我母親叫我學法輪功,我答應了。兩個月以後,我的病全好了,二千二百個日夜睡不著覺的我從此睡著了覺,白癜風也好了,精神愉悅,精力充沛。無數事實證明法輪大法是健康身體、提升道德的高德大法。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二日到省政府上訪,結果我們一車人被扣押在關山中學,直到七月二十三日上午十一點才被釋放。八月十七日進京上訪,九月十二日被宋瑞生、程迪堅等人劫持回當地,在溫泉雙鶴看守所非法關押十五天,勒索伙食費300元。然後,又在自來水公司私設牢房,非法關押十五天。 一九九九年十月二十日,我又進京上訪,十一月被宋瑞生、度志祥等劫持回當地,身上帶的1200元錢被抄走,在溫泉雙鶴看守所非法關押15天,接著又被他們羈押至通山看守所關押40天,走時被勒索600元錢。十二月二十八日早晨,在貓耳山看守所煉功,遭惡警曹迎九毒打,並被罰跪一小時。後被非法勞教一年半,被非法關押至沙洋勞教所迫害。 二零零零年二月十日,惡警搜身,把學員們的經文搜走,學員們集體索要沒有結果,就四十人集體絕食。當絕食進入第五天時,我身疲力乏,口吐苦水,仍被劉醫生拉出去勞動。 二零零零年二月十七日,我又被警車拉走,劫持到武漢市荷灣勞教所六大隊。惡警強迫我背勞教所條例,我認為自己信仰「真善忍」沒有錯,我不是犯人,再加上我已經一星期沒吃飯了,拒絕背所謂的條例。惡警就拍桌打椅,滿嘴污言穢語,從晚上一直罵到天亮,而且每晚不許我睡覺,罰站一宿直至天明,持續達一星期之久。我又困又冷又餓,疲憊至極,有時候站著睡著了,卻被一棍子打醒,不許我睡覺。 在武漢市荷灣勞教所非法關押大概半個月後,我又被劫持到武漢荷灣戒毒勞教所。因拒絕放棄修煉法輪功,惡警就授意吸毒犯嚴清、孫建麗、徐春枝等人多次對我進行毒打。有一次,徐春枝等十多名吸毒犯把我拖到一間封閉的屋子裏毒打。回到寢室後,嚴清、孫建麗又先後衝上來照著我的臉左右開弓,整張臉頓時腫的像個饅頭,而惡警們卻熟視無睹。我真的無法忍受這種邪惡的迫害,只好絕食抗議,卻被楊隊長、張隊長召集七至八名吸毒犯把我按到木板上,手、腳、頭全被他們按住,獄醫把一根大約1.5米長的橡皮管從我的鼻孔插到胃裏,我的大腦劇烈疼痛,胃液、灌的食物被大口嘔吐出來,前胸都濕透了。在這種情況下,我每天被逼著從事繁重的體力勞動。因灌食造成的頭痛達半年之久。 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晚上,我和媽媽在路上行走時,我們被宋瑞生、度志祥、操文卿還有岔路口派出所惡警十多人攔住,要強行綁架我們,掙扎中媽媽一件七百五十元的皮衣被撕破。我們被綁架到岔路口派出所,戴上手銬,被強行非法搜身。緊接著,他們又伙同農科所辦公室主任馮運繼將我家木門、鐵門撬開非法抄家,把所有箱子櫃子翻個底朝天,地上一片狼藉。七、八歲的小孩嚇得躲在被子裏不敢動,我放在枕頭下面的錢也被偷走了。半夜一點多鐘把我劫持到貓耳山看守所關押。 二零零二年三月二十三日,我絕食抗議非法關押迫害。在絕食的二十天期間,我被強行灌食十次,灌食的管子是長一點五米,有手指那麼粗的橡皮管。灌食時,人的手、頭、腳都被惡警指使犯人按住,獄醫把皮管從鼻孔一直插到胃裏,再往管子裏倒東西。管子拉出來時血淋淋的。有時腸胃受不了這種強烈的刺激和反應,造成灌進去的東西嘔吐出來,十分痛苦。看人不行了,不能坐,不能站,臉無血色,瘦了幾十斤。惡警害怕了,怕承擔責任,放入。在貓耳山看守所整整關了102天,於四月十一日走出看守所,被勒索現金1300元。 二零零二年十一月開「十六大」期間,岔路口派出所又準備綁架我辦洗腦班,我走脫了,離家出走至今。在這期間,單位將我無理開除。並且單位倒閉時,買斷工資也不給我,自來水公司以我被開除為由拒絕支付。近十多年來,工資損失近二十萬元(包括買斷工資和勞教一年半扣發的工資)。 這十多年來,給我全家造成的經濟損失,要求賠償一百萬元。根據刑法規定,江澤民犯下了誹謗罪、剝奪公民信仰自由罪、刑訊逼供罪、綁架罪、非法拘禁罪、非法搜查罪、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罪,因此申請最高人民檢察院對犯罪嫌疑人江澤民提起公訴,依法追究江澤民刑事責任和經濟賠償責任和其它相關責任。 這場本不該有的浩劫,給我們全家帶來的痛苦、造成的損失,不是簡簡單單幾句話就能描述的。經濟的巨大損失、身體的痛苦承受、親人的相互擔心、思想承受著巨大恐懼。整個世間被恐怖所籠罩,全國到處造謠誣陷抓捕法輪功學員,身在何處都沒有絲毫的安全感。 在此希望所有正義人士匡扶正義,還世間於公道,追究江澤民刑事責任,繩之於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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