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二零一五年六月十九日】(明慧網通訊員黑龍江報導)黑龍江省哈爾濱市雙城區47歲婦女高勛紅,因為修煉法輪功,在過去的十六年裏,被中共警察綁架四次,被非法勞教兩年,在非法關押期間遭強行注射不明針劑、折磨性灌食、奴工迫害等。 鑑於中共前頭目江澤民是發動迫害法輪功運動的元凶,高勛紅和母親馬鳳蘭、婆婆李殿范於2015年6月4日向最高檢察院郵寄控告狀,申請最高檢察院對江澤民提起公訴。 以下是高勛紅自述遭中共迫害事實: 我於1996年1月開始修煉法輪大法,在短短的幾個月裏,曾患有的急性氣管炎、婦科病(卵巢囊腫)、頑固性皮膚病,不翼而飛,嘗到了無病一身輕的美妙感覺,從此喜悅天天掛在臉上。 李殿范是我婆婆,她1997年開始修煉法輪功,修煉不長時間,戒掉了很大的煙癮(以前她每天早上起床先抽兩根捲煙,白天沒事就叼個煙捲),更加讓她高興的是身體比以前硬朗了,走路一身輕。 馬鳳蘭是我母親,她修煉法輪功不長時間,頭疼病就好了,渾身多處白癜風不癢、不再發展了,全家人都特別高興。 1999年7月20日,江澤民發起了對法輪功的全面鎮壓,電視24小時滾動式播放造謠污衊之詞,妖言惑眾,狼煙四起,顛倒黑白、混淆是非,2001年又編造「天安門假自焚」嫁禍法輪功,製造仇恨,欺騙世人,滾滾妖霧遮天蔽日。 我是大法受益者,電視說的全是謊言,在這大是大非面前,我必須說句良心話。1999年7月22日,我和婆婆李殿范到省政府請願,講法輪功的真實情況,被雙城公安局警察綁架到雙城公安局院內,逐個登記造冊。從此我成了迫害的重點。 第一次綁架:遭強行注射不明針劑 1999年還差4天過2000年新年時,我去北京請願遭綁架,在北京辦事處被當地去接我們的雙城市朝陽派出所趙××警察沒收300元現金。回來後被非法關押在雙城看守所,吃的是發霉的窩頭、喝的只有少許白菜的湯,上面漂浮著小蟲,碗底是泥,一張板鋪,晚上睡覺時板鋪上、水泥地上都得緊挨著睡。由於煉功,刑事犯許林茜用裝水的塑料瓶打我們煉功人。一個月後我們又被拉到哈爾濱第二看守所(鴨子圈)關押,給大法弟子強行打不明針劑,天天坐板,強迫被監規,在這兒非法關押20多天。共關押50多天。 第二次綁架:13天遭9次折磨性灌食 2000年11月上旬,我第二次去北京請願 ,被拉到北京一派出所,警察對我們特別兇狠,強行讓我長時間蹲著,警察薅著我的頭髮往牆上連撞數下,只聽見噹噹響,當時就鼻青臉腫、頭昏腦脹。後來我又被拉到北京昌平看守所關押,我們絕食抗議非法關押,第四天,看守所開始用灌食方法迫害大法弟子,每次四、五個警察強行把我從監室內拖拽到門外,在地上拖著我經過長長的走廊來到一大廳,那裏很多警察和穿白大褂的醫生,五、六個人上來摁著我,把很粗的紅膠皮塑料管從鼻插到胃,灌少許豆粉大量鹽的流食,灌完一拔管子都帶血,灌完後折騰沒完老想吐,還吐不出來,說不出的難受。當時有一位北京大法弟子叫劉X芝,因天天灌食胃插壞了,晚上不能躺著得撅著,連喝水都費勁,已經有生命危險了。我在那裏絕食13天,遭九次折磨性灌食。 酷刑演示:野蠻灌食 |
第三次綁架:遭抹辣椒麵、大蒜 2000年11月17日,我第三次去北京請願,被分流到石家莊,在平山派出所遭到嚴重迫害,一個年輕警察用伸著手掌的指尖搥我前胸、搧嘴巴,逼我半蹲,兩支手還得平行前伸,後邊站著的好幾個警察輪番壓我兩肩,用帶電的一個東西電我手,好幾個警察把我按倒在地,把鞋和襪子扒掉,往鼻子、嘴、臉上、腳上抹辣椒麵、大蒜,辣的我直打滾。更嚴重的一次是四五個警察圍著我,大聲說:如果你還不說地址、姓名,我們扒光你的衣服,他們把我外衣強行拽掉,我說出了地址、姓名,他們才放手。這次我被非法關押折磨11天。 第四次綁架:被非法勞教 逼做奴工 2005年12月7日下午3點半,突然六、七名著裝惡警瘋狂的闖進我家,聲稱他們來是因為接到「舉報」電話,隨即各屋亂翻,進行查抄。他們搶走電腦、打印機和大法書籍。他們給我施以酷刑──坐老虎凳,並把手綁上,七、八人輪番看著,直到第二天七點多鐘,把我送到雙城第二看守所。所長金婉智(已經得癌遭惡報死亡)值班,她親自搜身,搜走我的法輪章。我進去後就絕食抗議,要求無條件釋放。第五天,所長金婉智指揮指導員劉××帶領幾名惡警強制把我拉到雙城市市醫院門診部灌食。因我不配合,劉××硬拽著我手上的手銬把我從車上拖到地上,從地上又拖到屋,手脖子勒出了血,把我拖到屋裏後,惡警連踢帶打,不讓周圍人圍觀,把我推到一個沒人的屋子裏,五、六個人按著強行插管灌食。沒等灌完,我就吐一床一地,惡警氣急敗壞的說:「管子不拔,回去後一小時一灌。」回去後,把我單獨銬在一間屋裏的窗欄杆上,我只能一個姿勢。我噁心老想吐,他們派一個刑事犯單獨看我。當天國保大隊辦案人楊大洪和劉喜臣又來提審我,逼問我大法資料從哪來的,還逼我寫悔過書,因我吐一地,他們無法審下去,就走了。後來我又送到哈市公安醫院了。哈爾濱公安醫院就是監獄,他們每天收床費70元,還強制給我打針,藥特別貴,在這呆一個月花了近6000元錢,這筆費用強行讓我家剛來就交的押金5000元,後我家又補交1000元。雙城看守所曾兩次來人接我送去勞教所,因刀口沒恢復好,第一次拒收,第二次也就是2006年2月26日,我和周英奇被劫持到萬家勞教所。我倆都不符合體檢標準,但硬把我倆送進去。我被非法勞教2年,周英奇被非法勞教3年。這時的我刀口還冒膿,身體極度虛弱,只能彎腰走路。萬家集訓隊獄警是吳寶雲、關傑、於芳麗等,逼我蹲著,因我蹲不下,惡警們就用腳踹、拽著我的頭髮邊罵邊打,逼著寫三書。在勞教所,我被逼做奴工,沒黑沒白的幹,粘拖鞋有毒有害,我手指都磨破皮了,疼痛難忍,在很短的睡眠中手都能疼醒,在烈日下扛幾十斤重的冰棍桿箱子、袋子、裝車、卸車,回到監舍也不讓休息,碼小凳、背監規,每天早上逼我們宣誓。後來挑牙籤,累的我眼睛有一段時間看東西模糊不清,那也得幹奴工。我身上刀口一直不封口,幹重點活就鼓包,時隔一年多竟然又從刀口擠出線頭,因為當時萬家醫院大夫拆線時沒拆完,落下的。直到現在我的刀口一摸還有一個硬包,2014年,我又發現刀口發黑,有些疼癢,我一擠,又擠出好多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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