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二零一五年六月十一日】(明慧網通訊員山東報導)山東沂水縣法輪功學員張修強,男,三十九歲,係山東臨沂沂水縣百貨公司中百大廈營業員,五月二十五日向北京最高法院、最高檢察院投遞了起訴江澤民的刑事控告書,起訴元凶江澤民。 以下是張修強自述修煉大法的美好及遭中共迫害的事實: 我原籍山東省莒縣果莊鄉青龍峪村,九三年在沂水縣中百大廈上班。從小體質差,九六年開始修煉法輪大法後,精力充沛,身體健康,從不需要吃一粒藥,同事都說變了個人,工作認真,曾獲單位技術獎。 自九九年七月中共發動對法輪功學員的殘酷迫害以來,我屢遭迫害,多次被非法抄家,被綁架到洗腦班、派出所、拘留所,多次被投入看守所、勞教所。回到家鄉後村幹部至今不給其妻落戶口,並以沒戶口為由強制墮胎,父母又被惡人趕走離家半年,家裏外都長滿了草,半人深,淒涼至極。 二零零九年四月四日(清明節)因發放神韻光盤救人被沂水惡警綁架,群毆毒打後關押在縣看守所一個月,被犯人毒打,後被勞教十八個月,關押在山東章丘第二勞教所八大隊。在勞教所期間,我因堅持對「真善忍」的信仰,被強迫長期在地板上睡覺,「面壁」等迫害血壓高至二百,惡警不讓休息,繼續迫害,因我拒絕服藥,堅持說修大法無罪,被惡警指腦門整,就是這樣,還逼迫奴役,我拒絕幹活,最後被迫害的吐血,惡警置之不理,我只得要求回家,被惡警拒絕,說甚麼「門都沒有」,看我快不行了,叫我寫個證明,說甚麼:「萬一你出了甚麼事,你家人找,我們有個交待。」因為我堅持背誦大法經文,在師父保護下,關押五百四十天期滿後,回到親人身邊。其間母親因承受不住巨大壓力得了重病,醫治無效後離世,被關押期間,其妻與女兒也因救人被綁架,勒索其妻三千元才放回家。 張修強在控告書中寫道:許許多多大法學員同樣遭受類似迫害。這都是江澤民一手造成的,它害了太多的人。所以控告江澤民,將其送上法庭,繩之以法,除邪滅亂。因為他是迫害大法的發起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