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二零一五年五月九日】我是九七年開始修煉法輪大法的老弟子。師父在講法中多次告訴我們:「要堂堂正正的修煉」[1]。下邊我把這方面的修煉體會向師父彙報,與同修交流。 九九年七二零以前,那時的修煉真是堂堂正正,學法煉功都很精進。有時間就洪法,碰到誰,三句話不離本行,總在說:我煉法輪功了,身體如何好了,精神怎麼愉快,家庭怎麼和睦,工作怎麼順利,希望更多的人煉法輪功,都說大法好。 七二零迫害後,情況發生了變化,就不怎麼能堂堂正正了。師父教我們「真、善、忍」,大法確實好,遇到被矇蔽的人就想讓他們明白真相,如果不堂堂正正這些做起來就不順暢,逐漸的我堂堂正正起來了。在單位領導面前,迫害中在警察面前,在社會和各種人的接觸中,不管是別人問到我還是我主動說,我都直言相告,不能說的,我就告訴不能說,說了對你不好,能說的我就實實在在、坦坦蕩蕩的跟他們說清楚。 十幾年修煉下來,我覺得堂堂正正修煉真好,下面我就談談這方面的體會。 一、害怕的是邪惡 二零一四年四二五前兩天,我隔著門窗看到三個夾公文包的人向屋內窺視。我立刻迎上去,並順手拴好門,問道:「你們是幹甚麼的?」他們其中一人說:「我是新來的派出所所長,這位是新來的局長,那位是國保大隊長,今天來想和你談談,你開門讓我們進去。」我心裏想:師父告訴不配合邪惡,你們甚麼命令指使都沒用。就說:「不行,你們迫害法輪功,叫你們進來就是害你們,你們走吧。」他們堅持不走,我就講邪惡迫害我和我家人的經歷,希望他們珍惜自己和家人的生命,停止迫害。他們說:咱們交個朋友吧,有甚麼困難說出來幫你解決等等。僵持了幾分鐘,那個國保大隊長不耐煩了,發著狠說:「你也知道現在是甚麼時候,這些天你哪也不許去。」我說:「我是合法公民,我有行動自由,你敢否認嗎?你讓我哪兒也不許去,就是違法,是執法犯法。你說出來不許我去哪兒,我就去哪兒。」國保大隊長愣在那裏,想說話又無話可說。這時我感覺自身能量場很強,邪惡完全被鎮住了,抑制住了。我繼續對國保大隊長說:「你給我出去,馬上出去。」他很不情願的退出了我家的院子。出去後又派別的警察來我家照相,我對那個警察說:「放下相機,不許照相。」照相的警察也蔫蔫的出去了。那個局長和所長見狀說了幾句圓場的話也出去了。後來明真相的幹部告訴我:「這次是市裏、區裏、鎮裏、搞迫害的幹部一起到你家來。來了好多人,來了十輛車擺了半條街。」邪惡拼湊了大隊人馬,本來計劃在我地搞一系列迫害,因我地區整體修煉環境比較好,第一站到我家就被解體了,也沒再去騷擾別的大法弟子,就散去了。 二、我對「師父加持」有了更深一層理解 在修煉中,不少同修在過關中,特別是一些過病業關的同修,常常請師父加持,但有時管用,有時感覺不管用。有不少人不理解,個別心性差的學員對師父還有點埋怨情緒。經過了下邊這件事,我對「師父加持」有更深一層的理解。 一次我從公路北側向東在電線桿上貼大法真相標語,貼了一段路想到另一個地方去貼,正好有條由北向南的河擋住了去路。藉著月光看,河比較寬,感覺跳過去較費勁,就請師父加持,想一躍而過。結果「撲通」一聲掉進河裏,水一下漫過前胸。當時心裏一愣,「師父沒加持我?」帶著不解爬上岸。當時正是(十二月)一年最冷的時候,渾身濕透了,怎麼辦?這還怎麼做真相,回去吧。念頭一出心裏馬上否定:不能回去,一定貼完真相標語再回去,心裏這樣一想步子已經開始往前邁了。這時有個明顯感覺:剛才還有些發冷的身體,這時感覺暖和了,衣服凍得邦邦硬,走起路來「嘰裏呱啦」響,像穿著鎧甲一樣,貼在身上卻不覺得涼,我立刻意識到師父加持我了,這深冬寒夜,穿著濕透的棉衣,如不是師父在身邊保護,也許已凍僵臥倒在荒郊野地了。 過河時請師父加持,師父沒加持,現在沒請師父加持,師父卻幫我了,這是怎麼回事?就這麼一想,我一下悟明白了:過河時師父如果加持,就沒有後來思想的昇華了。舊勢力安排我掉河裏,是為了障礙我繼續做真相,師父看到我該提高了,就做了這樣的安排。師父為了弟子提高的苦心,用常人心是永遠都無法理解的。我悟到了法理,思想真的感覺到了提高,邁著堅實的步子,懷揣著大法真相資料,心裏背著「大覺不畏苦 意志金剛鑄 生死無執著 坦蕩正法路」[2],繼續走在深冬的原野上。所以當我們請師父加持,師父沒有加持時應當找自己,因為師父一切都是為我們好。 三、講真相中我由「被告」成為「原告」 一次邪惡綁架我,610頭子下決心要勞教我,在師父加持下,邪惡解體了。他們不死心,又把我關進洗腦班,想把我永遠關在裏邊,一個星期後我走出洗腦班。邪惡仍不死心,又把我的所謂材料報到檢察院。檢察院以上級政府規定為依據說我的行為是犯罪。在檢察院,我以不容置疑的語氣批駁了國保大隊對我的指控。1,說我拉誰誰煉法輪功,名字列了一大串。我說:「如果這個人不想上天安門,我拉折他的胳膊他也不去,修煉法輪功這麼嚴肅的問題,迫害又這麼嚴酷,別人煉不煉是我能決定的了的嗎?」檢察員承認:是這樣。2,說我七、八月份組織法會。我說:「由於邪惡迫害我,七、八月份和在那之前的一段時間我正流離失所,家都不能回,我可能公開組織法會嗎?再說,七月六號那些所謂參加法會的人都被抓進了看守所了,我能追到看守所去組織法會嗎?」檢察員說:不能。3,說我在洗腦班洪法。我說:「洗腦班沒說不讓人說實話,說實話也不犯罪。我叫洗腦班頭子讓他老婆念‘法輪大法好’,是他跟我說他老婆有病,怎麼也看不好。我出於好心,告訴他這個神奇的辦法,我為他好,說的都是實話。我跟轉化我的人說的都是為他們好。用實話談自己的看法也有罪嗎?」檢察員同意我說的,說向上彙報後再決定。 我說:「國保對我所有指控都不成立,可他們卻有很多犯罪事實,我能不能指控他們。」他沉吟了一下說:「你可以說,他們我也敢調查。」我說:「國保大隊用欺騙的手段綁架我,都沒調查,就事先編好了三條罪狀,在處理意見欄上早填好了‘刑事拘留一個月’的處理意見,這是辦案程序顛倒,是執法犯法。他們問題很多,我書面整理後給你。」他同意了。 從檢察院出來我心想:我從「被告」變成「原告」,給不給國保隊長立案先不管,把真相講到位不讓檢察院的人對大法再犯罪才是目地。 我先後給檢察院寫了三封信講了大法的美好,給人和社會帶來的福音;從法律角度講了迫害違法;還講了江澤民種種劣跡惡行。最後檢察院也不找我了,國保對我指控也不了了之。 四、擺正基點,否定經濟迫害 扣發工資是舊勢力安排的對大法弟子的經濟迫害,師父不承認舊勢力的一切安排,作為弟子當然也不能承認。我決定向單位和上級主管部門討回被扣發的工資,否定邪惡對我的經濟迫害。 第一次去上級主管部門要工資,見到部門領導,他根本就不提工資的事,只說:「法輪功不讓煉就別煉了。」我說:「這是《憲法》規定的信仰自由。」他說:「各級黨委都定了不讓煉還煉?」我說:「甚麼各級黨委,還不是江澤民一句話。」他說:「江澤民是總書記就更得聽了。」我說:「你們要依法行政。」他說:「那你告我去吧。」此人沒有半點法律意識,我討工資的大門被他關上了。 回來後通過學法,向內找,我認識到:討工資不是目地,應該在要工資的過程中講清真相救人。基點有問題才造成往前走不通。師父說:「但是大家往往重視結果,不注意在這個過程中把你們應該講到的真相都講到位。」[3]「問題出在哪裏你們就去講,並不是單單為了推動官司才這樣做,而是為了講真相」[3]思想在法中歸正了,該怎麼做心裏就亮堂了。 我放下討工資的心,開始寫真相信,當面交給單位領導和上級領導。居住區領導,派出所所長,鎮領導,我也都當面給了真相信。信中詳細介紹了修煉大法的美好,迫害的非法與邪惡,介紹了我被扣除工資的情況,提出了歸還工資的要求。至於工資甚麼時候給,怎麼給,不去想了,順其自然。 有一次,我在鎮政府會議室和一些方面領導座談,我又當面系統的講了真相,在場的人都聽著,沒有一個人提不同意見。真相講完後,看的出來,大家都很高興。單位領導拿著一沓錢跟我說:「這是一個月工資,你數數。下個月給你辦工資卡。」上級領導也說:「以前欠的工資隨後都給你。」在由下至上講真相中,在師父的加持下,我否定了邪惡的經濟迫害。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轉法輪》 [2] 李洪志師父詩詞:《洪吟二》〈正念正行〉 [3] 李洪志師父著作:《各地講法三》〈大紐約地區法會講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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