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二零一五年五月七日】記得在得法初期一年的除夕夜,一家人在外邊吃過年夜飯回到家,我把靴子脫下,放在單元房門外鞋架上。初一一早開門,發現靴子丟了,其它鞋都在。當時我想:拿靴子的人一定很困難了,或遇到麻煩,難過年關了,要不決不會大年三十來偷鞋。在中國風俗上,老人講除夕只有往外扔鞋,意思是「扔邪」,哪有往回偷的?我沒有一點怨氣,只是產生一種憐憫,自語道:唉,如果我碰到你,我會幫助你的。 一早要出門拜年去,也沒多想,穿上單鞋就出門了,因為我只有一雙靴子,還是新買的,一直沒捨得穿,過年了,剛把舊的棉鞋扔了,換了這雙靴子。老伴(未修煉法輪功)怕我心疼,還不停安慰我,要給我再買雙,他知道這是我給自己買的最貴的鞋,花了一個多月的工資呢,我當時退休金才六十二元。我告訴他:沒了就沒了吧,誰穿都一樣。我是修煉人,既然丟了,就不該是我的,我也不想再買了。 我從小以來,一到冬天,就手腳冰涼,年年凍傷,甚麼藥方、土方用了個遍,都不管用。可自從靴子沒了,當年手腳不凍了。當時氣溫雖在零下十度左右,腳底卻總是熱的。從那年至今有二十個年頭,我一直是一雙絲襪和單鞋,冬天不管天氣多冷,都一樣,腳從不覺得涼,也就不需要穿棉鞋了。 從這件小事上,我悟到一個理,修煉路上遇到的每一件事,不分大小,都存在一念之差的法理。師父告訴我們:「咱們就講,好壞出自人的一念,這一念之差也會帶來不同的後果。」[1] 隨著正法修煉的深入,我對法的認識也越來越成熟。正法時期對每個修煉人要求標準也高,也更加嚴肅。如何能證實法,走正走好最後的路,不在一念之差上跌倒,首先我們要從根本上轉變思維,用正念,人的反理,用大法的標準去認識對待每件事,在一思一念中隨時排除、清理、人的觀念。一路走來,會越來越對「一念之差」[1]的法理認識的更深更廣。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轉法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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