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二零一五年五月二十五日】一九九九年,江澤民因為一己之私,一意孤行的發動了對法輪功的殘酷迫害。這場迫害,給眾多修煉法輪功的民眾造成重大損失,也使得以江澤民自己及其同伙,在全球三十多個國家遭刑事控告或民事起訴,其中控告江澤民的至少有16個國家和地區。 全球風起雲湧的訴江案,已經是二戰後和平時期最大規模的國際人權案件。而即將如潮水般湧來的中國大陸的起訴,就是對江澤民迫害之流形成正義的合圍之勢,布下無所不在的天羅地網。 為了達到消滅法輪功的目的,江澤民一手建立了凌駕於國家憲法和法律之上的恐怖組織「六一零」,在全國範圍內推行他的「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截斷、肉體上消滅」、「打死白打、打死算自殺」的迫害政策,所犯罪行罄竹難書,其中包括集古今中外邪惡之大全的酷刑和這個星球上從未有過的罪惡──大規模活體摘取人體器官販賣牟取暴利,犯下了群體滅絕罪、酷刑罪、反人類罪。 這場迫害,不僅使法輪大法師父蒙受不白之冤,使法輪功學員慘遭身心虐殺,還通過威逼利誘中國民眾參與到這場迫害中,使人陷於不義,從而摧毀了整個社會的道義良知,使中國社會的道德水準急速下滑。因此,為了懲惡揚善、匡扶正義;為了結束迫害、挽救世人,江澤民必須被送上法庭,接受法律的大審判。 因此,起訴江澤民的意義在於: 一、澄清冤屈,還大法和大法師父清白 法輪功以教人向善、道德回升和祛病健身的神奇功效造福社會,然而江澤民為了煽動仇恨,為迫害開道,利用其控制的國家宣傳機器,對法輪功進行了鋪天蓋地的抹黑宣傳,如對大法師父進行人身攻擊,對大法師父的講話和書籍進行篡改和斷章取義地造假誣陷,炮製自殺、殺人、「1400例」等謊言,甚至不惜以火燒活人導演「天安門自焚偽案」,再將這些謊言輸出國門,欺騙全世界。江澤民還親自在國際上信口雌黃,誣蔑法輪功是「×教」,並以此作為啟動和維持迫害的藉口,以致至今很多人還在被這個謊言欺騙著。 起訴江澤民,能讓江澤民的謊言全面曝光,從而正本清源,洗刷冤屈,還大法和大法師父公正與清白,並能驅除人們心中被強加的謊言毒素,讓人們正面認識法輪功,讓每個人都能公正的享有法輪大法福澤的機會。 二、還法輪功學員以司法公正 為了逼迫法輪功學員放棄信仰,「六一零」直接受命於江澤民,在全國範圍內謀劃部署對法輪功學員實施毒打、電刑、強姦、強迫注射破壞中樞神經藥物等百種酷刑,導致無數人被迫害致死、致殘、致傷,上億人遭受身心凌虐和摧殘。這場迫害手段之殘忍,範圍之廣,令人髮指。 邪惡之處還有,這場血腥迫害竟然是假以法律的名義在實施。江澤民通過「六一零」操控司法,以「刑法三百條──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的實施」來誣判法輪功學員,同時嚴酷打壓那些勇於站出來為法輪功學員做無罪辯護的正義律師,威逼利誘公檢法司的人員刑訊逼供、羅織罪名、造假陷害、枉法裁判,使司法系統淪為一條龍的犯罪系統。 江澤民對法輪功的迫害不僅違反了憲法和法律,他還玩弄司法,將法律打造成私家工具、遮羞布和殺人打人的棍子,實為對法律的肆意踐踏(「六一零」本身就是一個踐踏法律和人權的非法組織)。因此,將江澤民以法律的途徑告上法庭,讓他接受人間法庭、道義法庭和人心法庭的正義審判,是在還法輪功學員以司法公正的同時,維護法律的尊嚴,讓司法回歸正道。 三、結束中共對法輪功的迫害 江澤民和中共邪黨互相利用,濫用職權和國家資源,在中國發起並維持這場浩劫長達十六年之久,對法制和民心的踐踏也持續了十六年之久,耗盡了國力、財力,摧毀了道義良知,使中華民族陷入空前的災難。結束迫害,就是救中國民眾於倒懸。 十六年來,法輪功學員持續不斷地向世人講述真相,澄清中共謊言,任何人再說不了解法輪功,都是說不過去的,包括那些中共高官。然而迫害仍在繼續,法輪功學員仍在被非法判刑關押、酷刑折磨,仍然受到各種不公正的對待。 起訴迫害元凶江澤民,就是用法律的武器捍衛信仰自由的權利,破除「依法治國」的謊言掩蓋下的人權迫害,從而推動人心,徹底結束迫害。 四、警示參與迫害者回頭是岸 「法網恢恢、疏而不漏」,任何人,只要參與了迫害,都逃脫不了正義的法網。通過起訴江澤民,讓那些還在參與迫害的各級官員和基層執行者看到,無論甚麼人,無論職位大小,只要犯下迫害法輪功的反人類罪,都要受到法律的制裁。以此警示他們,懸崖勒馬、棄暗投明、將功折罪。這是對他們最大的慈悲。 五、使民眾認清中共邪惡,退黨自救 中共與江澤民之間的互相利用、狼狽為奸,把二者的命運綁在了一起。起訴江澤民,必然會將中共的一系列反人類罪行昭示天下,還原其滅絕人性的殺戮手段,以及反宇宙、反人類的邪教面目,這會使那些至今還對中共抱有幻想的人,有所警醒,從而避免再與邪魔為伍,稀裏糊塗地成為中共的殉葬品。這是對他們生命與良知的拯救。 六、給人類作出正義的典範 在這場毫無人性的迫害中,法輪功學員在自身承受慘烈迫害的同時,始終秉持「真、善、忍」的理念,以大善大忍的胸懷,和平理性的反迫害,並向世人講清著真相,挽救著世人,給人類作出了光輝正義的典範, 司法是應該維護公義與良知的。和平理性反迫害,也包括用法治的方法來解決問題。將迫害之首送上法庭接受正義的審判,是迫害正信者未來的寫照,也是司法回歸正義的需要。正如「清算江澤民迫害法輪大法國際組織」所說的:「罪與罰對等,這不是出於仇恨、不是為了報復,而是為了讓真相彰顯,讓正義行於世間,讓做惡者的下場成為後世永遠的警示。」 結語 江澤民一手挑起的這場迫害,使得以他自己為首的迫害元凶及其同伙,在全球三十多個國家被刑事控告或民事起訴。全球風起雲湧的訴江案,已經是二戰後和平時期最大規模的國際人權案件。而即將如潮水般湧來的中國大陸的起訴,就是對江澤民迫害之流形成正義的合圍之勢,布下無所不在的天羅地網。 善良和平的法輪功學員僅僅因為信仰真善忍就蒙受不白之冤,慘遭一個小丑操控國家機器、打著法律的幌子實施的暴力迫害,這是天理、法律和人心所不允許的。因此,起訴罪惡之首江澤民,將法網向這個犯下滔天罪行的惡首收緊,是讓法庭回歸正義、讓善惡有報的天理在人間再現的正義之舉,順天意,應人心,每一個善良的人,都應該加入到這場懲惡揚善的世紀大審判中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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