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二零一五年五月二十五日】(明慧網通訊員福建報導)福建省永安市幼兒教師張媛婷,堅持不放棄對「真、善、忍」的信仰,被中共邪黨不法之徒迫害失去工作,家庭被拆散,並多次被綁架、被非法拘留;二零零零年十月被非法判刑三年半,出獄後沒了經濟來源,靠在外打工的微薄收入養活自己。到了退休年齡,卻被告之要再續交七到八年的社保基金,才能拿退休工資。 張媛婷現年五十二歲,原是永安市鐵路地區幼兒園教師,一九九六年五月有幸開始修煉法輪功,身心受益。修煉前她身體很虛弱、身患多種疾病,如:坐骨神經痛、小葉增生、偏頭痛、貧血和卵巢腫大等一些婦科病;煉功後這些病狀全沒了,全身輕鬆。張媛婷發自內心的感謝師父,給了她一個健康的身體,使她重獲新生。 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邪惡之首江澤民在中國一手發動了針對法輪功學員的殘酷迫害,對信仰「真、善、忍」的法輪功修煉者實施「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截斷、肉體上消滅」系統的迫害,許多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致殘、致傷,無數學員在精神上受到極大的摧殘,在經濟上遭受巨大損失。 永安市鐵路地區幼兒園教師張媛婷和她的同事左秀雲,在九九年七二零之前,由於堅持不放棄對「真、善、忍」的信仰,兩人同時被單位下崗。七二零那天,單位領導來家裏要大法書,張媛婷被迫交出二本大法書。從此,她失去了集體煉功的環境,家裏又不讓煉,張媛婷只好找到河邊比較安靜的地方煉功,被不明真相的人舉報,被永安市鐵路派出所傳喚並被非法拘留十五天。後來,張媛婷去北京轉了一圈,甚麼也沒做,回來就被永安市鐵路派出所非法關押在拘留所十天。之後,張媛婷又因銷毀邪惡粘貼的醜化師父的漫畫被舉報,被永安市燕東派出所傳喚。為了向領導說明法輪功是祛病健身的,張媛婷將祛病健身的實例說明材料給單位領導一份,給鐵路派出所所長一份。到九九年的十月中旬的一天,燕東派出所到張媛婷家抄家,並綁架了張媛婷,當時張媛婷是永安地區第一個被綁架的法輪功學員,她被非法關押在拘留所,五天後轉到看守所。 在看守所裏,張媛婷遇見了其他被綁架關押的法輪功學員,得知他們本地的同修因去北京為法輪大法說句公道話被綁架了,其中包括永安鐵路中學英語教師王毓,以及張媛婷的同事左秀雲。張媛婷和左秀雲兩人被非法關押在一起。 到了二零零零年十月,張媛婷、左秀雲和王毓三人同時被非法開庭,她們同時被非法判刑,左秀雲被判三年,王毓被判四年,張媛婷被判了三年零六個月。(這期間張媛婷的婚姻在雙重壓力下被拆散。 二零零一年的一月份,張媛婷、左秀雲和王毓同時被劫持入獄,被非法關押在福建省福州市女子監獄迫害。一入監獄,她們被剝奪了一切自由,不准睡覺,被要求看充滿謊言的視頻,被電棒、被手銬等一些變相的體罰,美其名曰「軍訓」。 二零零四年,張媛婷三年零六個月冤獄期滿,被單位和她的母親接回到永安市,本地區「610」交代張媛婷的原夫家的人不要給她錢用,張媛婷的原夫家的人真就聽信了。沒了經濟來源,張媛婷只好寄住在母親家。為了養活自己,張媛婷找了一份工作,可是,只做了一個月,在「610」的干預下,老闆就不讓她做了。就這樣,張媛婷被當地邪惡的「610」剝奪了工作的權利,只好到外地去尋找生存的空間。 張媛婷在外地漂泊了五年後,回到本地找到一份工作,靠微薄的收入養活自己。到了退休年齡,退休手續辦好後,被告之因被判過刑,「視同交費」被取消,要再續交七到八年的社保,才能拿退休工資。 張媛婷認為不合理就去找相關部門論理,其中包括那些參與迫害法輪功的機構:610、公安局等相關人員。也找過社保公司的主任,他(她)們的說法都一樣,根據省勞動廳的一個甚麼規定凡被判刑的人,「視同交費」都被取消。比如說: 張媛婷是一九八零年參加工作的,到二零零零年被非法判刑後被開除工職。鐵路單位是從一九九三年開始實行交社保基金的,所以她的一九八零年到一九九三年這十三年的工齡被認作是「視同交費」,要想拿社保的退休工資就要再補交社保基金。 中共邪黨的迫害不僅給張媛婷造成身體上和精神上的巨大傷害,還給她經濟上造成了重大的損失,如今連退休工資都成問題,真是雪上加霜。迫害正信,干涉公民信仰自由,綁架、拘留、判刑、破壞婚姻家庭、逼人下崗,不讓人工作,剝奪公民最基本的生存權。--這就是中共惡黨及其江澤民政治流氓集團製造的人間悲劇之部份罪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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