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二零一五年五月二十二日】(明慧網通訊員湖北報導)湖北省通城縣法輪功學員方世鳳被非法關押已近八個月,構陷迫害她的所謂「案子」早就到了通城縣法院。家屬為她請了北京與長沙的兩位正義律師作無罪辯護。法院原定於二零一五年四月三日非法庭審,後改期,一直沒有消息。 二零一五年四月二十四日上午九點多,方世鳳丈夫黃金標再次去通城縣公安局國保大隊要人,被國保警察黎成剛打了。黃金標本來長期有病,身上插著尿袋。門衛將黃金標推出來,導致黃在公安局一樓外面的台階上休克一個多小時。後來,公安局才打電話120將黃金標送到醫院搶救,一千多元的醫藥費還是黃金標女兒出的。 黃金標將自己在公安局被打及休克一個多小時的事寫成控告信送到縣政府及各機關單位,也沒人管。公安局矢口否認打了黃金標。 通城縣法輪功學員方世鳳、鄭自祥,二零一四年九月二十四日晚在塘湖鎮黃袍發送大法真相資料,被塘湖鎮派出所警察綁架,當晚被劫持到縣看守所非法關押。經多方營救,七十多歲的鄭自祥於十月二十四日回家。回家後,警察胡漢雄、張定二等不斷騷擾、恐嚇鄭自祥,鄭自祥被迫流離失所,連過年都不能和親人 團聚。 方世鳳被非法關押期間,親友多次去公安局國保大隊講真相,要求放人,遭國保警察胡漢雄辱罵、驅趕。其間,檢察院以「證據不足」兩次將所謂的案件退回到國保大隊。方世鳳本應無條件釋放,而國保惡警黎成剛、胡漢雄等人偽造證據,違反法律程序,將所謂的「案子」再次上交到檢察院,檢察院又上交到法院,妄圖對方世鳳非法判刑。 通城縣法院原定於二零一五年四月三日開庭。在四月一日,通城縣司法局副局長黎才生、律管股主任程建國等四人到湖南長沙日月明律師事務所,企圖阻礙陳律師為方世鳳作無罪辯護。四月二日上午,通城縣司法 局人員幾次打電話要陳律師去司法局。隨後陳律師到了司法局,副局長黎才生對陳律師說:司法部有文件通知,律師不能為法輪功學員作無罪辯護,只能作有罪辯 護。陳律師說司法部的文件通知沒有公開,沒有法律效力。 望正義人士打電話要檢察院撤訴,法院取消所謂「案子」,無條件釋放方世鳳。 現附上以下重要電話號碼: 劉軍(檢察院檢察長、女、一把手)13907240665 楊桃平為檢察院公訴人之一。 肖創彬(法院院長、一把手)18972857789 吳紅霞(法院負責方世鳳所謂的案子)15391669822 0715─4862061(吳紅霞等人辦公室) 此次直接負責人為吳紅霞,姜功仁、畢勇為刑庭的兩位庭長。 彭光平(縣政法委書記)15872787999 通城縣政法委員會 辦公室 0715-4322719 黃建安(公安局局長)13508642289 吳魯海(公安局副政委、管法輪功)18995828309 熊林清(610)(18007244637、13807244637) 610辦公室:0715─4354610 通城縣公安局局辦公室 0715-4331110 國保大隊 0715-4322491 塘湖派出所 0715-4680110(去年抓捕方世鳳) 通城縣司法局: 副局長黎才生18972854059 律管股主任程建國 辦0715-4868641 姜衛東(縣委書記)18907242979 來華雄(縣長)13972843009 通城縣人民檢察院 辦公室1 0715-4322004 辦公室2 0715-4329461 政治處 0715-4338167 監督科 0715-4359529 通城縣公安局 看守所 0715-4359564 綜治辦 0715-4338060 維穩辦 0715-4338061 通城縣委辦公室 0715-4322151 傳真 0715-4324397 通城縣人大常委會辦公室 0715-4322618 傳真 0715-4322618 通城縣人民政府 辦公室 0715-4322559 秘書科 0715-4338172 綜合科 0715-4322370 法制辦 0715-4320523 吳自強(宣傳部)13886527886 0715─4322731 郭冰生(紀委)13886519963 劉明燈(縣委)13972840715 黎九龍(政協)013907244179 何珊(紀委)13707244368 孔仕豪(人大辦)13307244668 郭曉富(信訪局)13872198498 胡玲(黨校)13707244308 政府辦 4322559 桂瑞仁13707244585 徐平(縣辦)13971814528 何亞國 18671511550 胡仁其(政府)13807244811 廖朝暉(組織部) 蔡琦(統戰部)13807244839 李向東13986229226 沈斌(人武部)15997998196 李甫平(人辦)13307244696 黎小亞(人大)13707244266(已發) 朱豔芳(人大)13707244899 杜欣豔(扶貧辦)18907244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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