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二零一五年四月二日】(明慧網通訊員安徽報導)二零一五年三月三十日,亳州市譙城區法院對十四位法輪功學員非法開庭。這十四位法輪功學員是:白傑、朱少軍、李冬梅、王守略、唐家玲、付明義、崔勇、李海峰、賈紅娟、朱鳳敏、趙素美、王俊芝、李玲、將月華。 這次開庭,法院門口聚集了大批警察,並動用了消防車和交警,除了每位法輪功學員家中只准來兩位旁聽外,其他旁聽者都是法院和警察安排的人。 在法庭上,法輪功學員所請的亳州本地律師,不顧職業道德與正義,上來就問法輪功學員認不認罪,完全迎合公安和法院迫害法輪功學員。 據了解這次非法開庭約五天左右。這十四名學員是二零一三年九月份被亳州市國保大隊非法抓捕的,一直關押在市看守所,全部受到不同程度的酷刑折磨。 朱鳳敏被迫害的雙目失明; 李冬梅被體罰長時間站崗,胳膊被打傷,頭疼,意識有時模糊; 白傑被迫害的病情嚴重,說話有障礙。 特別是朱鳳軍和王守略,在開庭前幾天被國保大隊隊長石新民伙同其他警察將他倆從看守所帶到譙城區公安分局地下室關禁閉二十多個小時,用牛皮紙袋套頭對其二人非法用刑,並強制灌入不明黃色液體使他倆意識模糊。 王守略在開庭當天血壓升高達二百二十,在北京律師的要求下法院對其停審。 亳州市郵編:236000,譙城區郵編:236800,電話區號:0558 聘請的本地律師:為法輪功學員李海峰辯護的王文輝律師:13905689651; 為朱少軍辯護的並讓其認罪的是趙長利律師事務所的律師(名字不詳):0558-5323456,13909686655; 這次迫害法輪功學員的直接責任人是亳州市國保大隊隊長:石新民; 參與迫害者有:立卷人:程偉,李棟(原國保隊長):1332927555; 審核:裴城; 法院一庭審判長劉善心:1385677727; 檢察院:余彬:13500590222; 國保大隊副隊長:吳獻彬:13856792566; 袁磊(原職國保大隊):13856766018 亳州看守所所長:懷會義,電話:13956681333 ; 法輪功學員所在看守所的管教:吳傳海:1309337289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