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二零一五年三月二十八日】二零一四年六月的一天,在學法組學完法後,同修給我一個封的很好的塑料包,並對我說;「這是你的,交還你,保存十幾年了。」當時我一愣,不記得是甚麼事,當我打開一看時,心一下沉重難過,思緒立刻回到十四年前。 一九九九年十一月十八日,我從北京證實法回來後,遭到中共殘酷迫害。惡人唆使丈夫不准我看書學法,丈夫把我藏的唯一一本《轉法輪》搜走了,而且當地六一零,派出所,單位政工組隔一天就來家裏,看還有書嗎,看見就毀。我沒有書看,心裏痛苦極了。 在二零零零年八月份,我就在同修那裏拿來一本《轉法輪》,心裏想,我一定要把《轉法輪》留下來,惡人永遠也毀不了這本《轉法輪》,我就買了九塊白布,每塊一米見方,我要把《轉法輪》抄寫在布上,這樣我就開始抄寫。 白天丈夫看著我,等到晚上家人都睡著了,我就在小檯燈下抄寫,檯燈上面用毛巾蓋著,不讓光射到房內牆上,整晚整晚的抄寫,寫呀!寫呀!淚水滴在布上。到年底終於抄寫完了,一塊布抄寫《轉法輪》的一講,九講都寫好了,因為我是用心在寫,所以整個九講寫在布上,字跡工整,沒有一個錯誤點,而且還把七十二首《洪吟》也抄寫在一塊黃布上了。然後把布一塊一塊鋪好,再繫上,再把被套套上,被子就不用,放在櫃子裏,到晚上,就一講一講拿出來看。 到二零零一年頭,邪黨又大抓捕,把同修們往洗腦班抓,丈夫怕極了,配合惡人迫害我,我只好帶著布寫的《轉法輪》找同修,要同修幫我保存,同修A就拿到她家,但同修A也受到迫害,又轉到同修B家,同修B又遭迫害,而我就一直被迫害:洗腦班、看守所長期關押、勞教所、三年流離失所,直到二零零七年七月,我才回到本地。但同修B將布寫的《轉法輪》一直保存到今天,可想而知,在那樣惡劣的環境下,兩位同修為保護這布寫的《轉法輪》付出了多少心血。 今天物歸原主,轉到我手裏,而且完好如新,我心中有千言萬語的感謝同修,但心裏難過流淚,在場的同修拿出來看,他們看後很感動。 回到家後,我想這不是一件偶然的事,因為我二零零七年回來後,一直和同修們一起,同修都沒給我,今天突然展現我面前,一定是師父在點化我甚麼。 我開始深深向自己心裏找,我想,儘管我自己對自己要求很嚴,但我在常人中修煉,肯定還有很多方面不符合大法要求的,想來想去,突然想起四個字「修煉如初」[1]。我明白了是師父在點化我,是要我拿出當初修煉的那個勁頭。 那麼,是我哪方面呢?我就從每天早上六點鐘發了正念之後,再做甚麼這個時間順序去找,一下就找到了,使我一驚,就是近一年來,我每天早上六點鐘發了正念之後,都要睡二十分鐘,而且在我思想意識中,總有一點「滿足感」,覺的自己這麼多年吃了很多苦,付出了很多,也做了不少證實法的事,可以讓自己輕鬆一下,所以每天都安安逸逸的睡覺,這就是「安逸心」,今天我認識到了這個「滿足感」就是「安逸心」的根子。 既然找到修煉中的漏,那我就要歸正,要從根子上去掉,那麼怎麼從根子上去掉?我自己對自己提出要求;首先轉變人的觀念;我反問自己「滿足感」和「安逸心」是屬於哪一類的東西,我知道它是三界內人的東西,是人的觀念,人就是想舒服想快樂,可我不是人啊!我是大法弟子、是神,神是不會享受人間快樂的。 那我就要向神看齊,我的觀念就要轉到神這兒來,我要求自己的精神狀態和神一樣,就這樣一轉觀念,再也沒有睡意了,精神十足,從此早上發正念後再也不睡了,每天早上三點五十煉功,六點鐘正念發了之後就背法,七點半鐘就出去講真相,精神狀態非常好。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各地講法九》〈二零零九年大紐約國際法會講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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