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瀋陽李冬青在遼寧女子監獄遭受的迫害
文/大陸法輪功學員
【明慧網二零一五年三月一日】李冬青女生是遼寧省瀋陽市的一名法輪功學員。我曾和她在遼寧省女子監獄原四監區一起被迫害,時間長達五年,我非常了解她,她是一個非常堅韌、穩重、忍耐力很強的大法弟子。這裏僅就我看到的一些情況,曝光李冬青在獄中遭受迫害的事實。

李冬青
李冬青

精神上摧殘

李冬青被非法關押在原四監區,那裏非常邪惡,獄警將她和其他人長期隔離開,除了對她進行專門迫害的幾個惡人之外,不許她和別人說話,先從名譽上把她搞臭,她們給李冬青造謠,說李冬青偷拿別人的東西吃。我和李冬青同住一室,她從不拿別人東西吃。她雖然吃不著甚麼東西,別人吃她都不看一眼。有一次一個犯人把眼鏡借給了犯人鄭紫豔,卻說眼鏡丟了,誣陷說李冬青偷去了,李冬青從不爭辯。幾天後,鄭送回了眼鏡。這時犯人江美麗看明白了,向我使了一個眼色,意思是她們在害李冬青。邪惡的目的是把她搞臭,讓大家遠離她。不讓她說話,又不讓接觸別人,他們就可以隨便的給她造謠,說她精神不正常等。她的壓力越來越大,我們在一起的五年中,一直是這樣。

生活上虐待

李冬青的家人給她存了一些錢,可是隊長不准她支配。獄警趙秀梅(小隊長)指使犯人做假帳。在李冬青的賬面上幾乎每天都有支出,訂飯訂菜等,可是李冬青卻得不到。就連牙膏也沒有,用洗衣皂刷牙。獄警指使管錢財和食物的犯人控制不給她飯吃,四、五天才能吃一頓飯,一個月才能吃上幾頓飯。在這樣的情況下,詐騙犯王茵和郝麗華等人用一根線吊上一張餅,在李冬青面前晃來晃去,戲弄她。李冬青就是在這樣備受折磨的情況下堅持著。

肉體上折磨

李冬青遭受毒打是家常便飯。每次打她都是在一個單獨的屋子裏,不在眾人面前進行。在獄警的唆使下,犯人李桂蘭(大連人)、於小榮(北鎮人)江麗(瀋陽人)等,為了不讓她喊,用膠帶把嘴封住,然後再用膠帶將胳膊和身體纏在一起,讓她動不了。然後拳打腳踢,拳頭像雨點一樣打在李冬青的頭上身上。這種刑罰她們叫做「暴雨梨花針」。有時就用女人用過的衛生巾或拖鞋把李冬青的嘴堵上,詐騙犯王茵和吳傑,以及安小平、殺人犯王平經常毆打她,用笤帚把、木棍打,還惡毒的捅她的陰部。

有時看到李冬青被打得走路吃力,一瘸一拐的,這樣的事情經常發生。李冬青就是在這樣連喊一聲都不可能的情況下,承受著這種非人的折磨。我與她在一起的五年中她都是在這樣的恐怖、邪惡、毒打、謾罵、諷刺、挖苦、愚弄中度過,身心的痛苦無以言表。

在此我想說,直接迫害李冬青的絕大多數都是犯人,但是他們是被操縱的,而指使她們的獄警才是最壞的,才是罪不容恕的。

參與迫害的獄警:徐中華(監區長)、馬秀豔、李春芳、趙秀梅。

參與迫害李冬青的犯人:吳傑(大連人,此人已遭惡報得了腦癌)、安小平、殺人犯於小榮(北鎮人)、詐騙犯郝麗華、詐騙犯王茵、詐騙犯李桂蘭、殺人犯王平(大連人)等。

附李冬青遭迫害經歷簡述

瀋陽法輪功學員李冬青一九九九年到北京為法輪功上訪而被劫持到馬三家勞教所非法勞教三年。二零零二年夏,在「610辦公室」操縱下,馬三家勞教所將非法勞教期滿、堅持信仰法輪大法的李冬青、李黎明、宋彩虹作為典型上報到大北地區檢察院,檢察院直接到馬三家教養院對三人宣讀所謂的「起訴書」,三人後都被大北地區法院非法判刑五年,非法關入遼寧省女子監獄。

八年冤獄,李冬青遭受了非人的迫害與侮辱,飽受馬三家勞教所、遼寧省女子監獄惡警、惡犯的折磨、虐待:關小號、坐老虎凳、毒打、電刑、人身侮辱,其中有一年半中的百分之九十七的時間她是被關在小號中,導致她心衰、腎衰、全身浮腫,身體極度虛弱。馬三家勞教所惡警還故意給她弄得骯髒不堪,並造謠說她因為煉法輪功得精神病了。

二零零七年,李冬青結束八年冤獄回家時,派出所惡警逼迫李冬青的家人把李冬青直接送入精神病院迫害達一個月,強迫注射藥物,致使李冬青全身發黑,腿部靜脈鼓起,又黑又粗,身心受到極大的摧殘。

李冬青的經歷與遭遇充份的體現了這場對大法和大法弟子的迫害的邪惡與凶殘,她的案例也在聯合國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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