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二零一五年二月十八日】最初,我看了《法輪大法學會通知》時,只是想自己是否有亂法的表現,文中提到的一些現象自己是否有?後來覺得,這種念頭背後還是有「怕攤事」的私心。當我跳出自我,站在法上去看時,覺得這個《通知》非常有觸動性和提示性:讓我們為大法負責,為自己的修煉負責,為大法以後永遠不變負責,應該嚴肅的對待師父和大法,這一下子就看出我過去在這方面的漏洞和認識上的差距。就覺得這個《通知》對修煉人規範的非常及時,非常好。 以前,我曾請常人書法家朋友給我寫過兩幅字:「大道無形」;「真善忍」,並裱好,掛在室內,但這兩幅字並沒有署師父的名字。因為大陸形勢險惡,怕遭迫害,也怕家裏人不同意。於是,我把裱好的字畫拿下來,心裏跟師父說:「弟子這樣做不嚴肅,是不敬師敬法的表現,我錯了,請師父法身離開。」之後,找個乾淨的地方燒了。同時,我也知道周圍有的同修,這些年把師父的話,斷章取義的拿出一句或一段,放到個人博客或微博上,常人只是覺得高深,只有大法弟子明白這是師父的話。 我還想到一件事,幾年前,我去過一個同修的飯店,見走廊和雅間的牆壁上,掛了好多幅字畫,如:「大道無形」;「隨其自然」;「不失者不得」等等,署名卻是「自然之子」。我當時不解:「怎麼能把師父說成是自然之子呢?」同修說:「敢署師父的名嗎?找迫害呀?」當時也沒多想,只是覺得不妥。現在想來,這是對師父多麼的不敬。雖然,同修的本意是想洪揚大法,這是不是給常人造成認識上的一種混亂呢?也被舊勢力迫害抓到了把柄,聽說這個同修後來被重判了。 一點感想寫出來,意在交流,並請慈悲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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