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二日】我工作的事業單位前段時間搞人員信息採集,在獎懲信息一欄中赫然印著江澤民誣陷大法弟子的罪名,有某某年如何,是否被勞教等等。我一看,就對組織部門的負責人說:「這個東西不對,我不同意,也不簽字。」 回去後我越想越不對勁,就提筆寫了一個《嚴正聲明》,說我們大法修煉者是在做好人,是修煉自己,是被非法迫害,罪名是被江澤民強加的。法輪功的問題是一個真正的大冤案。 過了幾天,科長、處長分別找我談話,要我簽字同意,並說:如果不簽字,影響工資,退休金會凍結云云。我堅定的說:如果這個罪名不去掉的話,這個字我是絕對不會簽的。江澤民憑甚麼給我們扣上這樣的罪名?我是好人,我們在一起工作幾十年了,你們認為我是他說的那種人嗎?他們無言以對。 一個月後,組織處通知我去,這次看到的這個信息採集表,江澤民強加的罪名已經去掉了,我就簽了字。 這事之後,各級領導對我的態度發生了很大變化,越來越友善和氣。通過這件事,單位又有一些同事明白真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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