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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員廉潔愛民 盜賊不忍侵犯
選編:元風
【明慧網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十四日】

官員廉潔愛民 盜賊不忍侵犯

元朝的林興祖,在鉛山州當官。鉛山向來有很多製造假紙幣的人。有個叫吳友文的人是最大的假鈔製造者,因製造假鈔致富,派出四、五十名惡少,到地方政府任職,一旦有想狀告他的人,就先藉口其它事陷害,害了很多人命。百姓十多年不敢起訴此惡人。林興祖當官後,法辦了吳友文和其同黨二百多人,除去了民害。

後來,林興祖被調到別處。

永明縣屢次發生盜賊,成為民害。林興祖寫了告示勸說盜賊。盜賊都說:「林總管廉潔而愛民,不可犯也。」三年不入境。

春天發生旱災,害蟲吃麥苗,林興祖向上天虔誠地祈禱,就下了三天大雨,害蟲就死了,麥子就成熟了。郡中出現了大治。

(《元史 卷一百九十二 列傳第七十九 良吏二》)

寧可得罪上級、不得罪百姓

元朝的蒙古人耶律伯堅,在至元九年,擔任保定路清苑縣尹。

因為安肅州苦於徐水的禍害,告訴農業部門。農業部門就打算把徐水改道,引向東流。東面是清苑縣的境內,清苑縣將受到徐水的禍害。耶律伯堅陳述利害,邀請農業部門的長官到當地視察是否可行,引水東流的事就停止了。

清苑縣西面有池塘水,灌溉很廣的民田。有勢力的人家建築了水堰,佔據了池塘。百姓來告訴縣衙。耶律伯堅命令有勢力的人家拆毀水堰,決開池塘的水、注入農田,許諾百姓灌溉完農田,剩餘的月份(不需要灌溉的時候),有勢力的人家才可以設置水堰。縣裏把這件事上報到省部,定為固定的制度。

清苑縣位於南北的交通要道,每年在縣的西面,按照蒙古人的習俗,為(進京朝拜的)蒙古族親王、(進京述職的)蒙古族大官設置蒙古式帳篷用來住宿,限期十個月搭建成,到次年再拆除,另搭建新帳篷。小吏借此機會侵害百姓、謀私利,費用不斷。伯堅命令建造了公館,代替帳篷,杜絕了弊端。凡是郡府裏的賦稅、工役,如果分配到清苑縣的比其他縣重,耶律伯堅就說:「寧可得罪於上面的長官,不可得罪於下面的百姓。」必定到上級的官府拜訪、為百姓力爭。他在清苑縣為官四年,百姓親近、愛戴他如同父母,等他卸任離去,百姓猶自思念他,立了石碑讚頌他的德行。

耶律伯堅愛護百姓,寧可得罪上級、不得罪百姓,得了善報,被提升為「恩州同知」的官。

(《元史 卷一百九十二 列傳第七十九 良吏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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