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十一日】(明慧網通訊員廣東報導)廣東省梅州市736人(432個案例)向最高檢察院、最高法院遞交了控告江澤民的刑事控告狀,敦促最高檢察機關就江澤民對法輪功的迫害罪行立案,依法追究其責任,並公布江澤民迫害法輪功的真相。 七十三歲的老太太林星茹控告江澤民對他們夫妻倆的迫害並將其丈夫賴佳淼迫害致死。林星茹老人在控告書中說:「我在長達近三年的酷刑與虐待中,承受了普通人無法忍受的苦難,意志數次被推到被摧毀的邊緣。源於生命最深處對法輪大法的正信,於二零一零年七月十六日活著離開了廣東省女子監獄這邪惡的魔窟。」 賴佳淼 |
賴佳淼、林星茹夫婦是梅州市蕉嶺縣當地眾所皆知的優秀個體企業家。修煉法輪大法後,賴佳淼的嚴重高血壓和糖尿病(晚期)等多種疾病不治而癒,自此一直身心健康。在一九九九年江澤民迫害法輪功後,夫婦長期遭受迫害,多次被綁架。二零零七年十一月二十日,賴佳淼、林星茹夫婦在深圳的新住家遭綁架,均被誣判三年刑,賴佳淼被劫持到廣東省韶關監獄迫害,林星茹被劫持到廣東省女子監獄迫害。長期的摧殘迫害,已使賴佳淼的身體遭到嚴重的傷害。劫持到韶關監獄後,他繼續遭受各種酷刑迫害,最終二零零九年十一月二十七日左右被迫害致死。 林星茹老人在控告書中說:「家人與企業代表於二零零九年十一月二十九日趕到韶關監獄,要求驗屍,獄方則以星期日不上班為由推脫。賴佳淼的親屬嚴辭譴責獄方的犯法行為,要求賠償三十萬元。獄方仍以星期日無人上班為由推脫。後來,獄方以威逼利誘手段騙取賴佳淼兒子單方面同意不驗屍,賠償死者家屬二萬元,於二零零九年十一月三十日將賴佳淼遺體火化。我回到家後才知道賴佳淼已經去世,連最後一面都不讓見。」 被告人江澤民發動和維持的這場群體滅絕性的迫害,給上億法輪功修煉者和他們的家人帶來巨大的苦難。同時,這場對無辜好人的迫害也使中國的法制越發黑暗,使中共的官吏越發貪殘,也使中國社會的道德越發淪喪。所有的中國人都是這場迫害的受害者。 自二零一五年五月底到十月二十七日,明慧網已收到近二十萬法輪功學員及家屬遞交給中國最高檢察院、法院、公安部等相關部門的訴訟狀副本。法輪功學員訴江,不僅是作為受害者討還公道,也是在匡扶社會正義,維護所有中國人的做好人的權利。 梅縣農業局公務員謝漢柱一九九七年通過修煉法輪功,在較短的時間內(三個月)過去多家醫院的醫生、名家都治不好的幾種疾病治好了。在江澤民迫害法輪功後,遭開除公職、非法勞教、判刑迫害近十五年,遭受了種種慘無人道的折磨。 謝漢柱控告說:「(梅州監獄)二零零八年以前,每天晚上七時值班獄警都會到監舍點名,為給犯人們折磨控告人謝漢柱提供便利的環境,自從二零零八年三月決定加重迫害後,獄警也不到監舍點名了。惡人們夏天不給控告人洗臉、刷牙,不給洗澡,冬天傍晚先裝好兩桶水到晚上十點半才能洗澡;強迫控告人坐小凳,不准動,連嘴唇動一下都會被拳打嘴巴,屁股坐爛,出血了,內褲都黏著血漿,洗澡脫內褲時連肉都被撕下;不給控告人睡覺,每天坐到凌晨四點才給休息,只要眼皮合上,晚上兩個「值班」的犯人就用拳頭打控告人的胸部,打到呼吸都很痛了還不放過,還用腳踢控告人的小腿脛骨。惡人們還不給控告人大小便,每六~八個小時才給小便一次,最長時間達十二個小時,憋得膀胱疼痛難忍,有時兩天才給大便一次,在控告人看來,這是最為難受的一種酷刑之一,比被打還難受。因控告人有輕微潔癖,過去犯人不給控告人小便,忍不住只好尿褲子上,而這次惡犯人蘇錦堂說只要尿拉出來流在地上就灌給控告人吃。因怕被灌尿,導致控告人再急尿也拉不出來,憋得膀胱長時間疼痛。二零零八年五、六月份,央視在播放武打片《李小龍傳奇》。許棉益等看了後,受其影響,每天做二百~三百個俯臥撐、仰臥起坐和跑步一小時等體能訓練,練得力大如牛。一天,許棉益要控告人寫不修煉的保證,控告人不配合,被許棉益從身後用右拳猛擊右肋骨,控告人被打得立即倒下站不起來,只能躺在床上,控告人摸被打過的地方,發現一根肋骨凹下去了,懷疑那根肋骨被打斷,不敢再按、摸。」 酷刑演示:毒打 |
法輪功學員鐘昔嶺,私營企業主,多次被非法抄家,被非法拘留三次,長達半年以上,遭非法勞教、判刑迫害共七年。他控告說:「二零零五年三月七日……我被梅州市公安局國保支隊副頭目杜應新、梅江區公安局國保警察黃頌鋒、大埔縣公安局警察共七、八個人叫出看守所,剛一出內門就被一個人用黑色塑料袋從頭上套下,拖到小車上,……下午六點多鐘,周圍都聽不到聲音了,連樓下幼兒園也沒人了,這時,杜應新說:「我們不怕你不說,我就不信我們十多個人搞不過你一個人,今天不說還有明天、後天,十天半月都可以!」這時,一個人拿手銬把我的雙手銬在凳子後面,另一個人用拳頭擊打我的肩、頭,還不時用腳踢。……到十二點前,我被他們拳打腳踢和受到前述折磨後,口吐血絲。十二點後,杜應新又把那幾個人喊到房間裏商量怎麼折磨我。沒多久,我就被他們拖到其中一個房間,緊閉門窗,把我從床上拖起推落,然後把我當球一樣在幾個人中推來推去的,用電蚊拍電耳朵等,刑罰花樣百出,無所不用其極。再後又抓住我的頭多次往牆上撞。大約凌晨三點,黃頌鋒再次對我實施用手銬折磨的酷刑迫害,弄的我鮮血直流,那些惡人趕緊拿拖把擦掉血跡。經黃頌鋒手銬酷刑折磨後,導致我三個月後手都還是痛、麻的,到現在手背都還有當年留下的多處傷痕……二零零五年五月份,我被冤判五年刑,於七月份被劫持到廣東省第三監獄(梅州監獄)迫害。」 梅州市梅縣區程江鎮八十三歲的羅道昌老人控告說:「二零零五年五月的一天早上五點鐘左右,我在家聽到外邊有人喊開門,他們說有點小事去程江鎮政府商量一下就回來。我把門打開,他們進到我屋裏,馬上用手機打電話,來了一輛小車說載我到鎮政府商量一下就回來,我想好吧,去一會就回的。上車後車往河堤上開去,我問他們鎮政府不是這裏走,結果載我到梅州市東山橋頭洗腦班。就這樣,市‘610’這三人把我拐騙到洗腦班,非法關押兩個多月,灌毒洗腦,在此期間市供電局還無理扣發我的各項補助費共一千五百元。……十六年來我一家都過著惶惶不可終日的生活,這場迫害,全國與我一樣遭遇、更慘絕人寰的邪惡迫害何止還有千千萬的家庭,江澤民對此有不可推卸的責任,必須繩之以法,以正朝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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