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九日】(明慧網通訊員吉林報導)吉林省蛟河市法輪功學員王俊傑2015年8月27日被綁架,非法關押在吉林市看守所,8月29日通知家屬,9月10日被批捕,18日送達家屬。家屬請律師於9月29會見了王俊傑,遭到看守所刁難,上午去的,下午才見到。 10月30日律師又去會見,看守所以王俊傑母親和她不在一個戶口為由刁難律師,律師告訴他戶口查詢是看守所職責,不是律師職責,他無言以對,就躲進小屋不出來,耍無賴。律師沒能見到當事人。 11月5日,律師再次去會見,被以同樣藉口拒絕會見;律師又於第二天6日,帶著戶口本原件去會見,看守所看都沒看一眼戶口本就說可以會見,結果沒一會就告知人被法院提走了。 律師接著去了蛟河(離吉林市110公里),先去了檢察院,律師推斷時間上,不應該到法院,結果一問,說已到法院。律師又到法院,查了案件,找到法官名字,被告知人出差了不在。律師和家屬又趕回吉林市看守所,已是下午三點。 看守所警察看律師又來了,直接就野蠻的說:人已經開完庭了!判了!愛哪告哪告!並告訴門衛下次這個律師不要讓他進來! 政府司法機構如此玩弄法律,欺騙家屬和律師,實乃國人之悲哀、恥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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