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六日】(明慧網通訊員福建報導)福州市法輪功學員李亞萍九月八日被福州市晉安區法院一審非法判刑四年六個月,目前案件正在福州市中級法院,處於二審階段。 十月三十日,李亞萍和看守所內的犯人一共三十人被一輛大車拉到看守所內的室外停車場。停車場擺著一張小桌子,有三個人站在小桌子後面。三十個人一個一個輪流過。到李亞萍時,問李亞萍認不認罪,李亞萍說不認罪。他們又說你被抓了這麼多次,還不認罪。李亞萍說法輪功不是×教,我怎麼可能認罪?!他們讓李亞萍在記錄上簽字,記錄上只記下了「不認罪」。李亞萍在記錄上寫上「大法弟子無罪」,然後簽了字。 因為事出突然,李亞萍沒能向那三個人確認這是否是二審開庭,以及開庭為何沒有律師到場。李亞萍和律師都懷疑中院以這種方式秘密開庭。 福州市中級法院負責李亞萍案的法官梁慶榕對李亞萍的家屬說他「提審」了李亞萍。可是一般「提審」都是在單獨的接見室或者提審室,不應該是這個樣式的。 李亞萍和另一個法輪功學員林美芳被非法關押在同一個監室,她們兩個人聘請的是同一位辯護律師。林美芳在前一天,也就是十月二十九日被鼓樓區法院秘密開庭,經辦法官卓建偉當庭欺騙林美芳,說她的律師因律師證過期被吊銷執業資格而不能出庭辯護。 李亞萍的律師九月十一日到福州市中級法院遞交了李亞萍的上訴狀和作為李亞萍二審辯護律師的相關手續,中院也在手續材料上蓋章確認收件。十月十六日中院院長接見日,律師和李亞萍的家屬一起到中院信訪,得到中院一位領導的接見並同意轉達意見給經辦法官。幾經周折終於聯繫上樑法官後,梁法官告訴律師,李亞萍的案卷材料已經轉給福州市檢察院閱卷一個月。 福州市中級法院: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閩江大道256,郵編350008 電話:059187073008 負責法官梁慶榕059187073292 中院部份人員名單: 刑事審判第二庭副庭長林燕芳 審判庭庭長高豔芬 立案一庭庭長李曦 立案二庭庭長林薇 執行庭副庭長林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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