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二十六日】(明慧網通訊員河北報導)河北省涿州市礦山局高級工程師、法輪功學員董漢傑於二零一五年十月十日在河北省冀東監獄被迫害致死,時年六十歲。董漢傑的遺體日前已被火化,家屬將骨灰帶回老家安葬。 董漢傑父親的年紀已經很大了,所以家人還瞞著老人。董漢傑二零一五年初再次被非法判刑後,他父親老淚縱橫的說,「……回來還要抓,怎麼叫個完,我八十多歲的人了,我還能做甚麼?」 董漢傑,男,軍隊團級轉業,涿州市礦山局高級工程師。一九九五年十月開始修煉法輪大法,學法煉功後身心得到了很大改善,幾年沒看過一次病,沒吃過一片藥;對名利看淡了,對個人利益也不去爭了,在通訊站工作真正的杜絕了對客戶的吃、拿、卡、要等不良現象,而且用真、善、忍標準要求自己,工作中處處為用戶著想、熱情服務、秉公辦事,得到了全體職工的認可。 一九九九年七月以江澤民為首的政治流氓集團開始瘋狂迫害法輪功。本著講清大法使人心向善,道德提升,強健人們身體的事實,抱著相信政府的誠意,董漢傑曾經兩次去北京向政府反映法輪功的真實情況。可是不但沒人聽取他的心聲,反過來對他進行殘酷的折磨,招來的是毒打、拘留、罰款、和送精神病院(二零零零年十月十九日至二零零一年二月九日)等迫害。 二零零一年九月二十五日,涿州610辦公室」和公安局政保科伙同礦山局以「怕」董漢傑在「十一」期間到北京上訪為由,將他從工地找回,當晚被強行送進本市南馬洗腦班(對外稱「法制教育基地」),非法拘禁長達六個月之久。 董漢傑生前在明慧網發表文章揭露說:「在洗腦班裏,他們非法使用警具:電棍、橡膠棒、手銬、巴掌拳頭更是家常,強制勞動,不讓吃飽飯。‘法制教育基地’根本就不講法制,是假‘法制’之名,行迫害之實。洗腦班從社會上雇佣流氓和打手,非法虐待被綁架的大法弟子。……在到洗腦班後的前兩個月,我一直在向洗腦班的負責人(包括610辦公室主任李明)反映他們這樣對待我是違反憲法的非法拘禁。然而他們對法輪功學員根本不講法律,所採用的手段是‘流氓加棍棒’不講道理的進行迫害。」 被非法關押六個月後,董漢傑被強行送看守所非法關押五十天,並強加以「擾亂社會治安」的罪名,非法勞教兩年。 酷刑演示:電棍電擊 |
在勞教所的警察對他進行更加殘酷的迫害:鞋底子打臉;電棍電;把人銬在窗戶上站著五天五夜不讓睡覺,致使雙腿腫的像水桶一樣粗;上繩(五花大綁捆綁著然後再用兩個啤酒瓶子背進繩子裏加勁,然後用電棍電全身,十幾分鐘後,解開繩子叫刑事犯抓著手猛烈的抖動,此時雙臂雙手疼痛難忍,行完刑雙手都無法動,一動就剜心透骨的痛。);面壁;睡死人床(兩隻手分別銬在單人床的一頭的兩端,兩腳用繩子拴在單人床的另一頭,身體再用繩子纏上不能動長達十五天之久。);手銬在暖氣上不讓動,生活就在一個馬札子和一個方凳上(時間長達一個月之久);有一次在勞教所被打斷了一根肋骨後昏死過去,醒來後又把他用繩子捆在椅子上。 二零零二年中共「十六大」期間,董漢傑在勞教所被以李大勇為首的十幾名警察用細繩綁,手銬吊等多種酷刑強迫他「轉化」。他嘴上滴著血,電棍頂著脖頸連續放電,全身上下電擊的褐色斑圈像馬蜂窩一樣,還有多處被細繩勒過的痕跡。之後銬在暖氣管上,雙腳勉強著地,長達一個多月。到「嚴管班」後,每天強制做奴工十八、九個小時。二零零三年董漢傑聲明高壓下的「轉化」作廢,警察對他上繩、電擊、木棍打。同年從八月六日到九月六日,因不改答卷被李大勇吊掛在鐵柵欄上一月之久,致使雙腿浮腫,得兩人架著走;之後把他和疥瘡病犯人關在一起,使其染上疥瘡,奇癢難忍。非法勞教到期後不放人回家,又非法超期關押一個多月。 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三號,由涿州市公安局、「610辦公室」和礦山局一起在董漢傑患有心衰、腎衰、雙膝蓋以下部位浮腫的情況下把他送往保定小白樓洗腦班,第二天將他送往保定第二醫院檢查,因身體不合格三天後從醫院走出。從進入保定小白樓洗腦班到從醫院走出僅三天的時間,礦山局在他被非法關進小白樓洗腦班的第二天將兩萬元撥給了小白樓洗腦班,而礦山局在事後將這兩萬元從他個人的退休金中,以每月一千五百元的數額非法強行扣除。 二零零六年五月十二日晚,董漢傑在涿固路塔東村貼真相遭清涼寺派出所綁架後,被非法關押在涿州市拘留所,他一直絕食抵制迫害,被涿州市第二康復醫院強迫灌食,在身體極度虛弱,不能站立的情況下,五月二十六日被涿州市國保大隊李明、葉軍、楊玉剛等強行送往保定市八里莊勞教所繼續迫害,在血壓、心臟出現嚴重病態後,又被送往涿州南馬洗腦班迫害,在生命垂危時才被家人接回。 二零零七年十月十二日晚,河北保定和涿州公安惡警分四路到法輪功學員董漢傑、高春蓮、邢俊花的住處綁架、抄家。董漢傑等三人先被非法關押在涿州市刑警隊,遭酷刑鐵椅子折磨五天六夜,後被轉到涿州看守所非法關押。 董漢傑被非法判刑三年,於二零零八年四月十八日被轉往冀東監獄繼續迫害。冀東監獄獄政處直接把他非法關押在二支隊嚴管隊,對在看守所期間被迫害的身體已很虛弱的董漢傑強迫罰站,導致他雙下肢腫脹、疼痛、麻木,心房纖顫,一度出現生命危險。 二零一四年二月二十五日晚,董漢傑再次被涿州市國保大隊楊玉剛帶領北京國安人員綁架,被非法關押在涿州看守所。 二零一四年七月三十一日董漢傑、高春蓮等法輪功學員於在涿州市法院被非法開庭。當公訴人羅列完董漢傑所謂的「犯罪證據」後,辯護律師張傳力義正詞嚴質問公訴人:哪條法律規定法輪功是×教?(法輪功教人向善,中共是真正的邪教)董漢傑純屬於個人信仰,到底破壞國家哪條法律的實施?公訴人不敢抬頭,啞口無言。律師辯護說信仰是每個公民與生俱來的正當合法權利,連父母都無權干涉。法律明確規定信仰自由。 律師又指出公安機關抓獲董漢傑時,未出示任何證件,在董漢傑的住處搜出的駕駛證、糧油證、戶口本及其日常的生活用具也被認為「犯罪證據」被非法扣押。董漢傑當時騎的電動車和隨身攜帶的東西也不翼而飛,在搜查清單中沒有體現。以及「證據」上同一事情卻有不同時間,同一簽字卻明顯筆跡不同,這一系列明顯表明公安機關在造假! 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二十五日,董漢傑、高春蓮、王雲、張海洋、葛志軍、董俊紅,在涿州市法院再次遭非法庭審。董漢傑、張海洋的律師據悉沒有接到通知,沒有參加所謂「庭審」,法官依舊開庭(法律規定,辯護律師沒有到庭,是不能開庭的)。董漢傑在為自己辯護時始終面帶微笑,邏輯很清晰的利用憲法等相關法律條文證明法輪功是合理合法的,並善意的講明法輪功是教人向善,告訴人們以「真、善、忍」為標準做好人的高德大法,法輪功修煉者沒有任何組織,完全自願修煉,去除執著,不斷昇華自己。 經過兩次非法庭審後,於二零一五年二月十一日被涿州市法院非法判刑五年,董漢傑與高春蓮等四位法輪功學員上訴,二零一五年六月十五日被保定中級法院未開庭維持一審判決。 二零一五年六月一日,董漢傑的律師還曾去涿州看守所會見過他,說他人精神狀態很好,身體看起來也很好,只是有些瘦;二零一五年八月十六日左右,家裏人還去看守所會見過他,隨後他被劫持到冀東監獄。 不到兩個月,便傳來噩耗。冀東監獄對家屬聲稱董漢傑是「突發心臟病死亡」。 善惡到頭終有報。截止到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二十日已有十九萬六千九百九十四名法輪功學員及其家屬向最高人民檢察院和最高人民法院起訴迫害元凶江澤民,要求停止這場迫害,將江澤民繩之以法。歷史上迫害正信的從來都沒有成功過,因為邪惡是不可能從人們心中鏟除善良的。法輪功學員秉承真善忍理念,所做一切被越來越多的世人認可,頌讚,而追隨邪惡的江澤民集團犯下迫害人民罪行的打手幫兇們,不久的將來,一定會被推上歷史的審判台,償還所犯下的罪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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