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二零一五年十月七日】今年九月七日,明慧編輯部發表了《關於訴江的通知》,要求「參與舉報江澤民的學員,如果原來身份沒有暴露的,一律不允許使用個人信息,可以使用筆名和化名去做。如果是在中國大陸受過直接迫害的學員,可以使用真名實姓控告。」我們地區的同修先後得到了這個通知,每個同修的反應不一樣: 有的同修覺的不解,覺的為甚麼說起訴又不起訴了;有的同修覺的暴露沒暴露都應該站出來訴江,因為都是大法弟子,這是義不容辭的責任;有的同修怕心重,不敢起訴江魔,看到通知出來了,覺的可以長舒一口氣;有的同修覺的明慧網要的是數字,數字上不去不行;有的同修本來沒有暴露,出於愛面子,或者「頭腦一熱」,寄了訴狀,看到明慧編輯部通知後,又起了埋怨心,抵觸用化名舉報江魔,說用化名沒做到真;有的同修本來沒有暴露,覺的自己修的不夠好,沒有那麼大的正念,寄了以後不一定會有好的效果,沒有實名起訴,看到通知出來,就覺得自己仿佛修的還不錯,放鬆了自己的修煉;還有的同修是暴露過的,看到明慧通知仍然堅持說暴露沒暴露都應該同樣對待,實名控告才公平,潛意識中有「天塌下來大家死」的那種想法;還有的同修抵觸把《關於訴江的通知》打出來給同修們,看到後邊師父寫的「希望大家照辦」[1]這句話,才勉強打出來發給同修們。 實名訴江剛開始的時候,很多身份已經暴露的同修很高興,到處找身份沒有暴露的同修讓他們寫訴江狀,其實在潛意識中有「我暴露是我沒修好,這下大家都暴露,顯不出我來了」的想法。通知出來後同修們交流的時候,我發現對《關於訴江的通知》理解不好的同修是因為有妒嫉心,想「我得實名憑甚麼你不實名」,「我沒暴露也實名告了,你們憑甚麼舉報就可以不實名」。 個人理解,起訴江澤民是為了救度眾生,沒有被迫害過的同修寫訴江狀內容肯定不如遭受迫害的同修的更能感化世人,只能是增加人數的統計數字,但同時也暴露了自己,做有些證實法的事時就不那麼方便了。出於救度眾生考慮,我想不應該暴露他們自己。而思想中有求圓滿,愛面子,或者一時的衝動去訴江,是出於為私的角度,過後又後悔、埋怨、妒嫉,神怎麼佩服呀?訴江是很嚴肅的事,一定要把基點擺正,在救度眾生的角度考慮問題,才能有好的效果。 師父講過:「妒嫉心這個問題很嚴重,因為它直接牽扯到我們能不能夠修圓滿的問題。妒嫉心要不去,人所修煉的一切心都變的很脆弱。這有一個規定:人在修煉當中,妒嫉心要不去是不得正果的,絕對不得正果的。」[2]師父還說:「今天我跟煉功人講,你可不要這樣執迷不悟,你想要達到的目地是往更高層次上修煉,妒嫉心必須要去掉。」[2]我們一定要謹遵師父教誨,警惕妒嫉心,去掉私,更好的救度眾生。 不當之處,請同修慈悲指正。 註﹕ [1] 李洪志師父評語文章《關於訴江的通知》 [2] 李洪志師父所著《轉法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