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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嫂均陷冤獄 長春市曲淑珍控告元凶江澤民
【明慧網二零一五年十月二十九日】2015年8月7日,吉林省長春市經濟技術開發區法輪功學員曲淑珍向最高檢察院郵寄訴狀,控告迫害法輪功的元凶江澤民。

今年52歲的曲淑珍和哥哥曲廣義及嫂子高桂波都修煉法輪功。2013年6月,曲廣義和高桂波夫婦均被非法判刑,目前仍被關押在獄中。

以下是曲淑珍的自述,和她代替哥哥寫的訴狀:

控告人1:曲淑珍自述:

我是從1999年正月初三開始修煉法輪大法的。在修煉法輪功之前,我的身體有胃病、肝病、膽病、腎病、婦科病等多種疾病。1998年,我哥哥曲廣義開始修煉法輪大法,身體患有的多種疾病都好了,所以在他修煉之後的三個月,我也走入了法輪大法的修煉中來。法輪大法是上乘佛家修煉大法,以宇宙特性真、善、忍為原則,教人向善。走入修煉之後,我時刻按照大法的修煉標準「真、善、忍」來要求自己,在為人處事上,以他人為先,不再與人爭鬥;在家庭生活中,也能夠忍讓包容,家庭關係比從前更加和睦溫馨。後來,通過修煉,讓我飽受折磨的各種疾病都好了,我無病一身輕,對生活也有了希望。

2002年4月5日上午,我出門給朋友租房子,剛走到民豐街就被城東派出所綁架,隨身攜帶的3000多元錢,金項鏈和金耳環都被劫走。在派出所,警察要拿走我的電話本,見我不配合,就被多次打耳光威脅恐嚇。隨後,我被送到北大龍看守所拘留一個月。2002年5月5日,城東派出所如數返還扣押的錢物,然後將我用車送回家。

2012年9月13日早7:10分,我嫂子高桂波給我打電話,說門被反鎖,她上班出不來,於是我急忙趕過去開門。然而,開門之後,我就被二道分局的四、五個便衣警察抓住頭髮,將我按倒在地,打耳光,二道分局隊長苗新非法搜走了我包裏的800塊錢。隨後,把我送到葦子溝拘留所拘留15天。9月29日,從葦子溝勞教所出來的第二天,我和女兒到二道分局索要被拿走的鑰匙和800塊錢,所長以被沒收為由,而拒絕返還。

控告人2:曲廣義(妹妹曲淑珍代筆)

我是從1998年末開始修煉法輪大法的。在修煉之前,我患有嚴重的胃病,多年求醫,依然時常復發,一直沒有痊癒。修煉法輪大法後,我時刻按照法輪大法的修煉標準「真、善、忍」來要求自己,時時處處為他人著想,心胸也變得更加豁達開朗,困擾我多年的老胃病,也不治自癒了。

酷刑演示:老虎凳
酷刑演示:老虎凳

2001年,我從長春去公主嶺的路上,被長春市610跟蹤,在公主嶺被非法抓捕押回長春。隨後在綠園區正陽街派出所、河北派出所和朝陽區建設街派出所三個派出所之間輾轉,被三個派出所輪番酷刑審訊折磨,上大掛、坐老虎凳、強行撬嘴灌食、用冷水管澆、用電棍電、強行坐板,經過七天的酷刑審訊,所有刑法都用盡,我被折磨得死去活來,奄奄一息。派出所怕鬧出人命來,在深夜用擔架連夜將我送到朝陽溝勞教所,並被非法勞教一年。

然而,看著生命體徵很弱的我漸漸甦醒過來,朝陽溝看守所再次對我用酷刑折磨,在朝陽溝勞教幾個月後,我被轉到北大龍勞教所並加刑一年。在勞教所的兩年裏,我被強迫看污衊法輪大法的資料,並在身體狀況允許的時候,做奴工,長期遭受酷刑折磨。

2006年8月23日,我在德惠市給建宇環保燃氣灶用戶調試燃氣灶時,在上廁所的路上,被德惠市國保大隊警察綁架,並在眾目睽睽之下,連續對我拳打腳踢強行施暴,然後,我又被劫持到德惠市610辦公室,繼續進行酷刑折磨。隨後,德惠市國保大隊強行非法判我兩年的勞教,把我送到吉林省九台市飲馬河勞教所。

在勞教所,獄警直接把我送到嚴管隊進行強制轉化,上電刑、吊起來打、毆打、不讓睡覺、烤刑等一系列非法的法西斯式的暴行迫害,使我的身心都受到了摧殘性的打擊,原本健康強壯的身體,被折磨出重病,整個人都被折磨得不成樣子。

2013年9月13日早上6點30左右,我在家門口被長春市二道分局的便衣警察綁架,便衣從我身上搜到家門鑰匙,隨即把我家的門反鎖,將我妻子高桂波反鎖在家裏。早上7點10分,高桂波急著上班,打電話給我,無人接聽,隨即打電話給我妹妹曲淑珍,我妹妹曲淑珍急忙前去開門,在門口被蹲坑的兩個便衣警察綁架。

當天晚上,警察把我直接送到長春市第三看守所關押,妻子高桂波和妹妹曲淑珍被送往葦子溝拘留所拘留15天。這期間的辦案警察是二道區公安分局的警察苗新和高洪寧。

我妹妹從拘留所出來後,才發現我居住的房子被二道區分局的警察翻了個底朝天,經過清算後,發現家裏所有值錢的物品都已經不在了,其中包括一台電腦、1000多元現金、可視DVD一台、電瓶車充電器一份、存摺若干。經核算,被強行掠走的私人財產和存摺約十餘萬元。

2013年6月18日,長春市經濟技術開發區法院以在我家中搜出印有「法輪大法好」印章為證據,將我送往吉林省二監獄,非法判刑四年零六個月。妻子高桂波以脅從罪被送往長春市女子監獄,被非法判刑三年。至今,二人仍在監獄中非法服刑。

在被迫害的十六年裏,除去在看守所和監獄的8年時間,我一直過著東奔西走流離失所、有家不能回的生活。在勞教所的三年時間裏,我年邁的父母每天都在無盡的愁苦中度日,最終憂慮成疾,在三年的時間裏,兩位老人相繼去世,而作為兒子,我卻都不能夠盡半分孝心。甚至,在他們病重期間,想要見我最後一面,這樣的權利,也被勞教所無情剝奪。

只因修煉法輪大法,講一句「法輪大法好」,做一個善良的好人,在被迫害的十六年裏,我原本幸福的家庭變得妻離子散,家破人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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