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二零一五年十月二十六日】今年六十一歲的法輪功學員張青山,是北京市原昌平南口暖瓶廠工人。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澤民發動對法輪功的迫害後,他曾三次被非法勞教,在北京團河勞教所、大興區新安勞教所等黑窩遭迫害。今年八月張青山對迫害元凶提出控告江澤民,希望更多的人看到這場迫害的邪惡。 下面是張青山在提交給最高法院、檢察院的控告書中的陳述: 我是一九九八年初經同事介紹喜得大法的。由於長期在高溫車間工作,我落下來毛病,一年三百六十五天,天天感冒,中西藥天天吃,就是不見好。每天要靠拔火罐拔出水泡,把黃水擠出來,才能睡覺。將近一年,天天如此,妻子都拔煩了不管了。我看《轉法輪》第一天晚上就睡了個踏實覺,感覺大法太神奇了。然後煉功,剛一煉,以前的鼻炎、咽炎、氣管炎、癬,一下全都好了,太神奇了。 我用「真善忍」的標準要求自己,處處考慮別人,修煉後的我,真是脫胎換骨,精神輕鬆,每天只睡四、五個小時,上一天班一點也不累,身體輕飄飄的。我變得更加真誠、善良、寬容,在利益面前也不去爭了,我真正感到法輪大法的美好。 一九九九年九月二十六日,我在南口玻璃廠三角地煉功點煉功被警察綁架到昌平看守所拘留十五天,在非法關押期間。一九九九年十月八日,南口暖瓶廠保衛科的劉開明、李士儉到看守所通知我,因修煉法輪功「屢教不改」,暖瓶廠把我開除了。從此我失去工作(後來才知道是南口派出所李所長逼暖瓶廠領導非得開除我)。 第一次被非法勞教 二零零零年七月十三日,我在南口街上發放法輪功真相傳單,被南口派出所警察綁架到昌平看守所,被北京市勞動教養委員會非法宣判勞動教養一年,非法關押地在大興區團河勞教所。 在大興區勞教人員調遣處二班非法關押時,我受到了種種迫害。第一天到二班,我就被強迫雙手抱頭鑽在床板下蹶了四個多小時,又被強迫鼻尖貼、不能挨牆,腳尖貼牆,雙腿並攏,一直站到晚上吃飯。我幾乎每天遭到毆打,坐小椅子,上學習時間,老是有人打我,有時挨打不知是因為甚麼,稍一回頭,班長吳傳新就把我叫過去抽我耳光,用拳頭打我胸部、胃部,打人他們就當作玩、取樂或者發洩。 有一次吸毒的劉逢雙手扳住我雙肩,用他右膝蓋猛撞我膝蓋往上大腿外側部份,他們叫「撞大麻」。狠命撞完了又叫到院子裏罰站。被調遣處的谷中隊長看見了,問我:「你怎麼了?」我不知怎麼回事,低頭一看,我腳都紫了,再拉開褲腰一看,兩條腿從大腿根到兩腳全紫黑了。我說:「我不知道」。他把我叫到警察值班室交給值班警察他就走了。值班隊長看了看我的腿問:「你們班誰弄的?」我不說。又問,我對他說:「在這地方,這都是你們安排的,你們不安排,他們敢嗎?」隊長叫我回班,然後他就叫我們班裏人一個個的問,劉逢,回來還對我說:「就是我撞的,你去說吧!」我沒搭理他。 每天晚上其他勞教人員休息了,我和其他幾個煉法輪功的學員被罰站,不許睡。有時要站到二點、三點,最晚一次我站到四點多,躺下了也不讓睡,三分鐘叫一次背監規,背幾條背完了,躺下了剛要睡著,又叫我起來再背幾條。 二零零零年十一月二十九日,我被送到了團河勞教所,二大隊四班班裏人都是普通勞教人員,留了一個人看著我,其他人去勞教了。坐在小椅子上,我睏得厲害,看著我的人說:「不許閤眼!」到了晚上,蔣大隊長又強迫我抄書,從下午六點鐘開始,一直抄到三十日早晨勞教人員起床。在這裏我所受到的、感到的就是迫害,包括精神上的、肉體上的。 第二次被非法勞教 在二零零五年七月十四日,在昌平區延壽鎮(以前是長陵鎮)北莊村我岳母家,我遭受到了昌平區610國保的綁架。在昌平朝鳳庵洗腦班,我被監禁在一個房間裏,包夾出入都鎖門,非法關押了我九十多天。十月十五日我被送到了昌平看守所,在去看守所的車上,我問警察送我上哪?那警察說上大興。我在昌平看守所關押了四十多天,被非法勞教二年六個月。我也明白了我被勞教是他們610國保事先定下了的。 二零零五年十一月二十八日,我被送到了大興區勞教人員調遣處,在調遣處大概關押了四十二天。 二零零六年一月十日,我被帶到了團河勞教所三大隊。在三大隊非法關押期間,我遭受到了多種非法迫害。每天坐小椅子,十七、八個小時長時間不許睡覺、喝水、撒尿、吃飯、吐痰都被要求寫出書面申請。尤其不讓撒尿,寫了申請也不批,一次又一次,都尿褲子。坐小椅子,開始是一個三十公分高,有靠背的,後來大隊長尹洪松找了一個二十公分高小凳讓我坐,要求身體坐直,雙腳、雙膝並攏,雙手平放在膝蓋上,每天至少坐十七個小時。臀坐破了、坐爛了,不知多長時間了,後來,我從臀部股上揭下一塊兩寸長的硬皮。 有一次,闞大隊長迫害我,找了幾個包夾整我,兩個人一邊拽一個胳膊,後邊一個人拿毛巾勒在我嘴上,不讓喊(我把這種整人方式叫「飛機式」),讓我跪,我不跪,左邊拽胳膊的包夾就用他右腳踹我左腿膝蓋側面,我當時疼的都不知道了,坐在地上起不來,我說:「你們把我拽起來吧!」他們還說:「你是不是裝的啊?」我說:「我不會裝。」以後,很長時間左腿走路不方便。 第三次被非法勞教 二零一零年九月五日,我再次被610國保綁架到昌平看守所,又一次被非法勞教二年六個月,非法關押在大興區新安勞教所。 在四大隊十號監室,我被強迫坐小椅子不能動,兩個包夾看著。每天從早晨五點到夜裏十二點甚至一點,十七、八個小時,這種酷刑折磨已經成了勞教所對法輪功學員進行迫害所使用的慣用做法了。在連續幾天裏,從早晨五點到夜裏十二點之前不讓小便,寫了申請了,包夾找隊長,不是說隊長休假了,就是說隊長不在,別的隊長不敢批。 迫害法輪功學員,勞教所之間、隊長之間他們都通氣。有一次一個隊長說:「我們向團河勞教所了解你了,尹大隊長告訴我們你的特點就是質問、反問。」由於長時間不讓撒尿,所以我也不敢申請喝水,甚至連僅有的一點菜湯也不敢喝,後來身體出現大便乾燥的反應。 在新安勞教所,我拒絕提供他人信息,我的退休養老保險金被勞教所伙同昌平區「610辦公室」非法扣掉了好幾萬,這是我應得的正常收入。由於非法的關押、迫害,我在精神、身心、家庭、事業、經濟上受到了極大傷害。 我這麼多年被非法迫害折磨,非法勞教關押,610、國保、派出所從來不通知我的家屬。有時我家人找到他們,他們明知道也不告訴家人,害得我家人、孩子著急,到處找、到處問我在哪裏。 我堅持信仰,修煉法輪功,我沒有任何違法行為,也沒有違反任何法律。我按照「真善忍」標準要求,一心向善,做好人,我不求名、不求利,我也沒有任何政治訴求,我只想做思想純淨、身體純淨、道德高尚、無私無我、先他後我、正法正覺、覺悟了的人,修煉法輪功。我也真的感覺到了修煉、做好人、更好的人真正的美好,大法的美好。國家不希望公民做好人嗎?迫害發生這麼多年,我和眾多的法輪功修煉者訴說我們被迫害的真相,做好人的真相,如果不迫害我們,江澤民控制的媒體不造謠、欺騙民眾,我們也沒必要做這些事了。法輪功於國於民有百利而無一害,這是已經被證實了的,只是參與這場迫害的那些人表現了他們的不好而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