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二零一五年十月十六日】王金萍,女,四十六歲,家住遼寧省遼陽縣首山鎮馬伊屯村。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二十八日,王金萍被綁架,非法判刑十年,在遼寧省女子監獄被極盡折磨。二零一三年十二月出獄時,王金萍身體嚴重浮腫,睡覺不能躺著,躺下就上不來氣。醫院檢查說,心肌大面積缺血、嚴重貧血、肺部感染、胸腔積水、尿路感染、末梢神經循環不好等等。女子監獄惡警佐曉燕說:「就你這樣,回家也是個廢人。」 二零一五年七月十二日,王金萍向最高檢察院和最高法院控告迫害她和其他法輪功學員的元凶江澤民。 非法勞教兩年 在遼陽市石嘴子教養院、馬三家教養院遭酷刑 一九九九年九月八日,我和丈夫上北京上訪,說清法輪功事實真相,被送到駐京辦事處,當地公安局接回,送遼陽市看守所非法關押一個月。出來後,我第二次踏上了上北京的車,又被抓回非法關押在遼陽市看守所,並於一九九九年十月二十八日,被非法勞教二年。 剛開始非法關押在遼陽市石嘴子教養院(為了關押女法輪功學員臨時成立的),連那裏的女警察都是臨時從各個部門抽調過來的。在那裏,同時被非法關押的還有二十多個鐵嶺的大法弟子,所有的大法弟子都經受了滅絕人性的摧殘。白天,強迫上外邊出奴工,幹體力活,挖樹坑、收拾火車道、裝運垃圾等,晚上,回到住的地方做手工活,幹到下半夜二點多,早上五點就起床,先幹手工活,而後出工。 為了強制改變信仰,還特意建了一個禁閉室,用各種酷刑,不讓睡覺、上大掛、電棍、空屋子凍、毒打。後來教養院解體了,剩幾個人,都被送到瀋陽馬三家教養院。 酷刑演示:上大掛 |
在瀋陽,我就先後換了四個地方非法關押。在馬三家教養院期間,同樣遭受非人的待遇,每天不讓睡覺,強制說法輪功和我的師父不好,罵師父,不聽他們的,他們就肆無忌憚的大罵、用各種刑具。 騷擾、勒索、被迫流離失所 二零零一年十月二十八日,我走出魔窟回家了。雖然形式上獲得了自由,但我的內心都沒感覺輕鬆,畢竟這場迫害沒有結束,那麼多的大法弟子在痛苦中煎熬。我丈夫以前辦的取保候審,交五千元押金,現在局長換了,新局長說還要交五千元,要不就網上通緝,我們沒給,就網上通緝各種方式抓人,所以我和丈夫被迫流離失所,有房不能住,上外邊租房住,老人、孩子也照顧不了,當時我們做買賣,買賣也做不了了。 一次丈夫進貨,警察居然跟到唐山去抓人,所以我們有家不能回,他們找不到我們就逼家裏人,家裏人不知道,就把他們也抓起來,把我的大哥、大嫂非法抓到看守所,並勒索了三萬多元錢,才放人。把大姑姐抓到公安局毒打,還給上了刑。孩子只能靠親戚、同修的照顧,在大夥的幫助下艱難的維持生活,爸爸著急上火得了腦血栓,媽媽也得了腦血栓、糖尿病、神經衰弱、肺氣腫等十來種病,我所有的家人也都在痛苦中、擔驚受怕中煎熬著。 遼寧女子監獄極盡侮辱、酷刑折磨 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二十八日那天,我們在租住的地方被遼陽市國保大隊很多人非法抓捕,在遼陽市公安局關了一天一夜,被刑訊逼供後,又送入了遼陽市看守所,並沒收了我們所有的私有財產,並被非法判刑十年。 於二零零五年一月十日送往遼寧女子監獄八監區非法關押。那裏純粹是一個人間地獄。記得我被送進的當天,八監區的警察焦玲玲就說:你等著,慢慢收拾你。首先不讓我睡覺,全小隊的人排成班,輪流看著我,非打即罵。警察告訴犯人說:「你不打她,那我就用電棍電你,不給你加分,不給你減刑。」晚上別人都睡覺了,就把我拽到水房,衣服扒光,一絲不掛,用手銬把我手反銬在柱子上,嘴用寬膠帶粘住,同時用兩根膠皮管分別接兩個水龍頭上,水放到最大,往我身上澆,憋的我喘不上氣來,一澆就是一宿。 冬天,他們身上穿著棉襖,懷裏揣著熱水瓶,外面下著雪,他們把我窗戶打開,讓我凍著,有時還用開水燙,問我是甚麼感覺,還說:只要你不放棄信仰,我們有的是辦法對付你,一天一人想出個辦法折磨你(警察晚上給每個犯人發四袋方便麵)。 澆完涼水,把我大頭朝下,吊在暖氣管子上,用黑膠皮管抽,一邊抽一邊說:「知道這管子是幹甚麼用的不?就給你準備的。」打一陣,看我快不行了,就把我放下來,按在地上,身上站一個人,在我身上跺腳,兩個人拽我的雙腿,往兩邊抻,劈腿,我好長時間走不了路。還用刷子刷我的腳心,把腳都刷爛了,用成卷的大膠帶砸前胸,用板鞋底抽下身,掐大腿肉,扒光衣服,一絲不掛,在走廊裏一站一宿。 還有一次,八監區監區長佐曉燕、生產科長劉屹立、分隊長李丹三人,在監區長辦公室把我毒打一頓,雙手被銬,兩根電棍同時電,電我的嘴,把嘴電的全是大水泡,腫的老高,吃不了飯,用膠皮棒把我的屁股都打成了紫黑色,打爛了,直到現,在屁股一摸裏面還有硬塊。用腳往胸部踹,胸裏喘氣都疼,睡覺不能平躺,電棍哪都電,直到把電棍電沒電了,把我打暈了,才罷手。 看我暈了,就叫人把我拽到水房地上一盆一盆潑涼水,潑醒後,用繩子背銬捆住,塞進案板底下,我每天都在案板底下待著,嘴用膠帶粘上。我絕食抗議這種不公正的對待,然後他們又把我送到醫院灌食。 「小號」迫害 二零零六年四月二十九日,第一次把我關入小號迫害一個月,甚麼都不給拿,連最起碼的衛生紙都不給。二零零八年四月二十九日,第二次把我押入小號半個月。 二零一一年一月十一日,整個監獄大調,我被調到三監區。 由於長期的肉體和精神的摧殘,我的身體出現了嚴重的浮腫,全身包括臉、腿。腿腫得像大棒子,大小腿一樣粗,小腿都看不出來,一摁一個大坑,走路都費勁,睡覺不能躺著,只能倚著背靠著,躺下就上不來氣,到醫院一檢查,說是心肌大面積缺血、嚴重貧血、肺部感染、胸腔積水、尿路感染、末梢神經循環不好等等。惡警佐曉燕說:「就你這樣,回家也是個廢人。」 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二十六日,我走出邪惡的遼寧省女子監獄大門,孩子已經結婚,小外孫子都三歲了。江澤民不僅對我、我的家人、千千萬萬的大法弟子及家人,還有所有的中國人民都犯下了滔天的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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