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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年迫害命懸一線 四川生意人控告江澤民
【明慧網二零一五年十月十一日】(明慧網通訊員四川報導)董明,男,今年四十八歲,家住四川省廣安市鄰水縣鼎屏鎮,因為修煉法輪大法,學會寬容、忍讓,勤勞的經營著自己的小生意。江澤民開始迫害法輪功後,十六年來,董明經常被綁架、跟蹤、抄家,曾被非法勞教一年,兩次被關洗腦班,二零一三年五月曾被迫害的奄奄一息。中共二零一五年七月十一日,董明向最高檢察院和最高法院郵寄《刑事控告書》,起訴迫害法輪功的元凶江澤民。

修煉「真、善、忍」 做利國利民的好人

董明在他的控告書中說:「我是原鄰水縣五交化公司職工,自一九九七年四月開始修煉法輪功。修煉後我按照法輪功師父要求的「真、善、忍」標準要求自己做好人,在名利面前不像以往那樣與人爭搶了,做事先考慮別人,多為別人著想,在社會、家庭和工作環境中都做到與人為善,寬容忍讓,道德水準提高了,心性得到昇華,吸煙等許多壞習慣改掉了,原來的壞脾氣逐漸去掉了。

以前經常犯的腸炎腹瀉、胃潰瘍和慢性肝炎等病全都好了,真正感受到了無病一身輕的美好,修煉後多年,從沒生過甚麼病,也沒有向國家報銷過一分錢醫藥費,因單位瀕臨倒閉而自謀職業做生意,自食其力,從未向國家伸手要低保、困難補助。

我家人、親朋好友都非常認可和支持我修煉法輪功,發自內心認同法輪大法好,修「真、善、忍」對國家和人民有百利而無一害。」

迫害初期 數次非法關押 遭虐待、酷刑折磨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澤民出於嫉妒誣陷迫害法輪功開始後,我因堅持信仰「真、善、忍」及親身實踐經歷,為了說明大法利國利民的好處、還師父清白,一九九九年十月,我根據《憲法》四十一條賦予公民的權利進京上訪,向政府講述自己修煉法輪功的親身受益情況及法輪功的真相,在北京郊區出租房,我和其他法輪功學員被北京警察綁架後非法關押於朝陽看守所十天,後被押送回廣安市前鋒火車站,由鄰水國安大隊長李吉良等二人開車劫持回鄰水,在鄰水看守所,被非法拘留十五天,拘留所飯食居住環境極差,年邁的父母擔心焦慮,親人全家掛念,給他們造成極大的精神打擊和痛苦傷害,正常的生活、工作及修煉環境受到了嚴重的影響和破壞。期間還被勒索錢財(所謂「生活費」)二百二十五元。

回家後不久,同年十二月十八日,在我做生意的煙攤上,和另外兩名女法輪功學員被鼎屏派出所洪英誘騙到車上,被拉到鼎屏派出所非法搜身、訊問,隨後警察上門非法抄家未得逞。當晚我們被關在鼎屏派出所骯髒潮濕的地下拘留室熬過寒冷的一夜,只有破席破被,根本無法遮身,不能入睡。

第二天,我們被送到鄰水縣看守所被以「組織和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的莫須有的罪名非法關押三個月。其間,我被國安大隊長李吉良和趙勇非法提審時,趙勇用腳猛踹我一腳,李吉良用手銬勒緊我的雙手,抓住手銬使勁猛甩,使我剜心透骨的疼痛,採用刑訊逼供的殘忍方式折磨我,致使我雙手腕被勒出很深的血印。在監室裏,還遭受犯人對我的各種毒打和侮辱,我的左胸被在押犯人重拳打成骨折、胸內傷、咳嗽疼痛、不敢用力,起床下床、翻身都很疼痛艱難。

二零零零年六月,第二次,我和同修進京上訪證實大法,當晚住店時被惡人誣告,被北京警察綁架,後被送到廣安駐京辦事處關押(當時辦事處主任是我原單位經理王賢躍)。洪英等三人以接人為名藉機到北京遊玩,他們的費用開銷全部由我們三人承擔,強行攤派到單位,在我的工資中強行扣除,當時陳曉霞任五金公司經理。回到前鋒火車站下車後,胡渝等開車來人將我們三人劫持回鄰水拘留所,非法關押十五天。

在非法關押期間,我因堅持煉功,被國安大隊長李吉良帶領看守所警察闖進監室強行搜去大法資料、書籍,並將我轉監到看守所重刑犯監室一起關押,李吉良為逼我說出大法書的來源,陰狠地唆使獄頭(吸毒犯)使用各種狠毒的暴力手段打我,六、七個人同時把我打得東歪西倒、頭暈目眩、眼冒金星。

接連幾天的暴打折磨,使我前胸、後背、兩大腿都呈青紫血色,雙腿腫大,走路和下蹲都非常疼痛、艱難,起床、翻身、彎腰全身都異常疼痛。期間,李吉良還採用給犯人買香煙的卑鄙手段拉攏收買犯人,幾次把獄頭叫出去單獨談話,出壞點子唆使犯人狠毒地打我,從而想得到他要的東西。每次獄頭回來,我都被一陣瘋狂暴打和追問,胸口被打得背氣,半天都喘不過氣來,直至後來問不出結果,才放棄毒打,即使這樣,我還被強迫端水桶沖洗廁所,被迫幹活。當時我的身心極度的痛楚,度日如年般的艱難熬著時間,這期間,我又被以「組織和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的莫須有的罪名非法關押一個月,才放出來,共被非法關押四十五天。那時看守所所長叫黃開勝,還親自拿來外敷藥叫我擦(是怕我出去後被查出傷痕而企圖掩蓋迫害者的罪行),現已退休,所裏醫生叫張卓兵(音)。

回家後才二個多月,二零零零年十一月,一天上午九點多,在我做生意的煙攤上又無故的被國安大隊胡渝等二人把我劫持到鄰水縣鼎屏派出所,也不管我攤上有沒有人照看生意,只有過路的老母親幫我守看。在鼎屏派出所,由李吉良照著一張紙宣布以「莫須有」的罪名對我非法勞教一年半,隨後我被關押在鄰水看守所三個多月後,被國安警察邱志平等人將我和另一同修手銬連著送到四川綿陽市新華勞教所迫害一年多。當時李俊擔任鄰水縣公安局局長。

在四川綿陽市新華勞教所遭迫害一年

在四川綿陽市新華勞教所六大隊三中隊,警察為了官職名利,喪心病狂地執行江澤民流氓集團的迫害政策,為達到「轉化」目的,不擇手段地折磨迫害我們:夏季在太陽下暴曬,超強度「訓練」,站軍姿,軍蹲,無故遭受在押犯人的打罵,長時間逼坐小板凳,不讓上廁所,大熱天不讓洗澡,做奴工,以「防病」為由逼迫灌不明藥物,期間我抵制殘酷的迫害,一次在飯後集合清點人數時,我被趙大隊長唆使的在押吸毒犯人段鵬無故從隊列中揪出一頓暴打,隨後護衛隊上來用細麻繩「捆緊繩」,又被拖到勞教所大門警務室一陣瘋狂的電棒電擊,使我痛得滿地打滾,大叫不止,我的兩隻胳膊被捆得失去知覺,以至後來左手很久都是麻木不靈活。當時中隊長是鄧剛,還有協助迫害的吸毒犯申光榮。

在勞教期間,食物極差,常常能聞到爛菜葉子味,菜也沒有油水,間隔幾天才吃一頓肉,豬皮上毛都沒褪乾淨。我的牙齒在這期間也開始出血鬆動,以至後來逐漸全部鬆動脫落,長時間的關押使我的眼睛視力也極度的下降。

直到二零零二年五月二日才放回家。這期間,我妻子一人在家帶著年幼的孩子,又要工作,又要經管攤點生意,加上精神上的壓力和負擔,十分勞累辛苦,我的年近七十的父母承受著來自外界社會上的異樣的眼光和心裏的巨大痛苦,冒著日曬雨淋,頂著酷暑嚴寒幫我支撐著我唯一生活來源的小攤,以此幫我家減輕些經濟負擔。

非法關押洗腦班迫害一個月

回家後,國安、派出所警察並沒有放鬆對我的繼續迫害,在我做生意的小攤上,李吉良、胡渝、洪英等多次前來騷擾、查問,暗中安排對我監視、監聽,嚴重干擾了我和家人的正常生活、工作,侵犯了我的人身權利和信仰自由。

二零零四年七月二十七日,鄰水縣「610」、國安,指使鼎屏派出所警察及社區人員再次綁架迫害我一個月。當時我正在整理商品貨物,鼎屏派出所副所長黃××等幾個人開一輛長安麵包車停在路邊,來人全都穿著便服,陰險詭秘地來到我的攤前說叫到派出所去有點事,一會就回來。我心裏知道他們來沒甚麼好事,就不配合他們,說不去,幾個人見軟的不行,就在眾目睽睽下,不顧周圍群眾的圍觀、議論和指責,強行將我連拉帶推弄上車,當時我穿的涼鞋都被拖掉了,鞋都沒穿。

拉到派出所後,所長熊勇及其他人將我和另外八個法輪功學員擋在辦公室內很久不讓出來,也不說甚麼事,直到下午一點多「綜治辦」的周富剛才出來說要將我們送到華鎣某地所謂的「學習」,這時才知道他們原來是採用連哄帶騙與強行綁架的流氓手段。我們抗議迫害,拒絕上車,他們來很多警察將我們一個個強行推上車,由洪英等人將我們送到華鎣市(老武裝部)洗腦班非法關押一個月。

在裏面,我抗議他們侵犯人權和逼迫洗腦,深夜從洗腦班走脫,夜晚徒步行走幾十里路,輾轉多次到達廣安市,那時我身無分文,不知往哪裏去。他們發現我走後到處追查我,在我住家樓下和經營攤位蹲坑,還恐嚇我父母。我被迫流離失所二十多天,吃盡了苦頭,寄人籬下,有家不能回。這期間我父母、親人受到警察洪英的威脅、恐嚇,在我家住處和擺攤的地方被人日夜監視、跟蹤,還企圖把我抓回去繼續非法關押,親人們的正常工作、生活都受到不同程度的干擾和影響。我年老的父母受到嚴重的驚嚇,吃飯不香、睡眠不安、常做噩夢,身體消瘦了許多,父親為我安全焦慮擔心而臥床不起,全家人都擔驚受怕。

參與這次綁架、迫害的有:鼎屏派出所所長熊勇、副所長黃××、洪英,洗腦班主任喻孝福等人。

被鄰水縣看守所非法拘留十五天

二零零五年十二月二十三日晚我在縣城北街區民房散發法輪功真相資料時,被不明真相的人誣告,被綁架到城北派出所,再次遭受國安大隊李吉良、趙勇對我的迫害,派出所警察強行給我照相,由於我不配合他們對我的非法迫害,派出所一警察動手打我,李吉良在旁邊助長邪氣,並口出髒話惡言:「打死他××」。直到深夜兩點多,才把我送到鄰水縣看守所非法拘留十五天,我的生意無人料理,只有年邁的父母幫我照看。

家人遭株連迫害

我父親本已退休,該是安享晚年幸福的時候,卻也受到牽連遭遇這場史無前例的劫難,父親經歷過歷次的政治運動,對中共的整人手段心有餘悸,老人常年來為我的安全擔心,以及他心裏難言的苦楚以及來自外界無形的壓力,造成老人精神上的巨大壓力和身體上的巨大承受、擔心和懼怕。二零零六年初春,父親病倒了,從此一病不起,二零零六年八月,老人帶著痛苦和遺憾離開了人世,時年七十二歲。

迫害發生的初期,我和妻子二人均被非法關押迫害,那時孩子才幾歲,孤苦一人,無人照管。雙方父母年事已高,遭遇子女入獄的沉重打擊,岳父母病倒了,臥床不起,無人照顧。

多年來的迫害,給我工作、生活、家庭和親人造成巨大的損害、精神痛苦和經濟損失,我本人的身心直接遭受嚴重的摧殘和傷害,家人也跟著受牽連,承受著巨大痛苦。

再遭洗腦班綁架 野蠻灌食 奄奄一息

二零一三年五月十日中午一點多,五、六個身穿制服的警察突然衝進我的門市,也不出示任何手續證件,先是哄騙我,見我不隨他們,也不由我說甚麼,就連拉帶拖地將我抬著橫穿街道公路,將我塞進一輛早已停在東外社區巷道口的軍綠色麵包車裏,開著車揚長而去。當時店裏只我一人,店門也未關,店面無人看,過往群眾紛紛圍觀,家人兩天不知我的下落。

這次綁架是廣安市「防邪辦」與鄰水縣「防邪辦」、國安、鼎屏鎮政府相互勾結,預謀指使鄰水縣城北派出所實施綁架的。他們將我直接綁架到廣安市武勝縣洗腦班非法關押,我到那天,鄰水縣鼎屏鎮政府熊以明(原東外社區居委會書記)也在那裏。

廣安市武勝縣洗腦班,位於武勝縣飛龍鎮五排水發電站後面、一個偏僻隱秘的地方,專為迫害法輪功學員非法私設的黑監獄。洗腦班打著「法制教育」的幌子,幹著違法的勾當。

為了維護自己正當的工作、生活、信仰及做人的權利,第二天我絕食抗議非法關押。洗腦班頭目江波和鄰水縣「防邪辦」主任胡永明為了達到他們轉化洗腦的目的,先以「偽善」相勸,後來由恐嚇威脅到灌食折磨。

第四天,洗腦班頭目江波便撕破偽善的面孔,拿來開口器(不鏽鋼,像夾鉗形狀的東西,可調節開合大小)和灌食的配料,嚴閉門窗簾布,唯恐外面人聽見。大約五、六個人,從床上將我拉起來強行按坐在一張靠背凳子上,用手銬反銬雙手在凳子背後,將凳子往後仰,兩人緊緊按住腿腳,一人按住頭部不讓動彈,還有一人捏住鼻子不讓呼吸,待憋氣不行了張口呼吸時便立即插入開口器,使嘴不能再合上,然後立即用湯匙直放嘴裏直抵喉嚨處灌,使我吸氣不能,呼氣不行,食物直嗆氣管,我十分難受。

為了不讓我往外吐,灌後馬上用濕毛巾緊捂我的嘴鼻,迫使往下咽,反覆多次才罷休。因緊緊捂住嘴鼻不能呼吸,幾次都差點憋得昏迷過去。有一次,江波一邊灌一邊叫喊:不准吐!吐一下打巴掌!一次灌食後,江波無恥地說:給你放一桶糞,一碗飯,看你吃不吃。

每次灌食都將我牙齒弄出很多血,牙也被撬鬆了。因雙手被反銬,我的雙手腕被銬得皮膚青紫疼痛,皮膚留下很久的傷痕。每次暴力灌食都極其殘忍,連兩個同室的陪教人員(唐××,鄰水縣人,原省運六十六隊書記;何士國,原鄰水縣五金公司電器廠工作)都遠遠地走出門外,不忍心看下去。

酷刑演示:野蠻灌食
酷刑演示:野蠻灌食

連續四次被野蠻灌食,我的身體被折磨得骨瘦如柴,極度虛弱,命危旦夕。五月十五日中午,洗腦班頭目江波再次問我吃不吃飯,被我拒絕後,他氣急敗壞,罵罵咧咧地向我腿上狠踢一腳,當時我正氣息微弱地躺在床上。

他們心虛怕出人命擔當責任,就說下午通知鄰水當地來人接回去(據說是鼎屏鎮政府姓周、副書記來接的)。但他們仍不甘心罷休,就串通鄰水國安,就在我回家當天中午,鄰水縣國安大隊隊長林建明、李吉良帶領七、八個警察私自闖入我(我當時還在武勝被關押)門市部,在未經我岳父范中傑、妻姪女范欽茹同意的情況下,對正在營業中的門市部關門非法查抄,在門市裏面像強盜一樣亂找亂翻,抄走了我許多大法書籍及幾部手機、隨身聽等私人物品,還強行搶走我家庭、工作所用的電腦二台,(一台是剛買不久的孩子學習用的筆記本,價值人民幣五千多元),還抄走門市營業所用的許多零錢。隨後又開著兩輛車到我家中,搶走家中閒置未用的電腦主機一台。及大法書籍資料物品,共計價值人民幣一萬多,至今仍未歸還,給我和家人的正常生活、工作、經營造成巨大的損失和精神痛苦。

這些都是我回家後才知道的事,我本來就虛弱的身體再加上如此精神打擊,當晚回家就虛脫昏迷過去。鄰水國安警察熊××不顧我當時的身體狀況仍多次上門騷擾,給我本人、家庭、親人的正常生活工作帶來嚴重干擾,經濟上也遭受巨大損失。這次我被折磨得奄奄一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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