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二零一五年十月一日】當我在新唐人新聞中,驚悉廣東四會監獄涉嫌參與「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時,我才突然想起一件與「活摘器官」有關的事。 大概是二零零六年春夏之交時節,監控我的犯人在我被罰站時,跺我的腳背,並對我說:「反正玩不了多長時間,就要送你到一個地方的地下室去,地下室很陰涼,也沒人打你,好好享受吧!」這句話透露了一系列非常重要的信息──這個地下室就是四會監獄「活摘器官」的恐怖黑窩點,「地下室」詳細情況惡徒也是不太清楚,具體「地下室」設在哪裏?幽禁多少法輪功學員?不知道,只是感覺需要「器官」時,才從「地下室」將法輪功學員轉送到四會監獄醫院二樓進行「活摘」,估計這個「地下室」距四會監獄不遠。關禁在「地下室」裏的法輪功學員,絕大多數是沒有經過法律程序而非法關押的,這個地下室的存在就是法輪功學員大量失蹤的重要原因。 我於二零零六年六日十九日開始絕食,第二天,獄醫何建華就從位於羅塘的新監舍,跑到相距一公里的舊監舍濟廣堂監獄醫院,對我進行抽血,並立刻送到四會人民醫院化驗,當天晚上就把化驗單拿回監區。因我的化驗結果是低血糖、肝臟呈陽性及營養不良等,各項指標均不合格,他們就沒對我進行下一步動作。 後來我發現監獄醫院二樓很神秘,窗簾白天均拉上,從未打開過。一次他們把我弄到三樓灌食,要經過二樓時,監控我的犯人謝俊華匆匆忙忙先跑到二樓,守住二樓的走廊口,並在樓梯地板上用粉筆畫了一條橫線,惡狠狠地對我說:「不准超越這條線!」他們怕我伸頭往走廊那邊看。當日我被灌完食,下到一樓,在等監區警察將我帶回監區時,我聽到一個用錢買關係、長期住醫院的犯人神神秘秘地問何建華:「外面來的醫生走了沒有?」何建華當時沒有搭理他。 有一次,那幾個「裝病」的犯人在我面前說:「二樓有一個軍級幹部在那療養,有空調,很舒服。」 據我所知,軍人如果犯罪,是由軍事法庭審判在軍事監獄服刑,絕不會弄到普通監獄服刑。而且如果是軍級幹部,想療養的話,全國有很多很好的去處,根本沒必要到小小四會監區醫院療養,除非有特殊需要。四會監獄已經被曝光參與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的罪行,從中可推測,那個軍級幹部很可能就是在監獄醫院二樓空調房裏進行器官移植的受體。 二零零六年到二零零九年,我們被非法關押在四會監獄的法輪功學員約有四十人,能堅定修煉法輪功的僅剩下我和深圳南山中學教師劉喜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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