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二零一五年十月一日】吉林省延吉市建築安裝公司電工、56歲的法輪功學員吳春延,於二零一五年七月和九月向最高人民檢察院郵寄和發送電子郵件──《刑事控告書》。 吳春延控告迫害元凶江澤民發動對法輪功的迫害,導致他遭勞教迫害2次,在延邊勞教所和九台勞教所的酷刑迫害中被打電針、遭電棍電擊、關小號、在九台勞教所被4──5人集中毒打後,滿口牙全被打掉、一個也沒剩。吳春延要求最高檢察院追究江澤民的刑事罪責,將其繩之以法。 以下是吳春延敘述遭迫害事實: 我按照「真善忍」要求自己,變成了有涵養的人 我在煉功之前最大問題是爭鬥心強,那時我做人的標準是: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但人若犯我,我必定犯人。現今社會,處處是促動我動手的因素,我的爭鬥心越來越強。隨著年齡的增長,我知道這樣不行,可我做不到,這令我難以安心。修煉之後的體會是,努力按照「真善忍」要求自己後,爭鬥不見了,名利上也不計較了,真的感覺心裏純淨的像甚麼都沒發生過一樣。那種無怨無恨,悠悠自得的感覺是我以前尋求很久而得不到的感覺。這不是刻意去求所能得的,是在大法中修煉得到的,是大法的智慧,大法的威力。表現出來的就是親朋好友幾乎都稱讚我變了。在這過程中我的腸炎也好了,身體更加健康。 一、2001年1月1日,我到北京天安門廣場展示「法輪大法好!」的橫幅,被天安門值勤警察攔截關進北京東城區看守所。在那裏我遭受了慘無人道的迫害。下面是在北京東城區看守所遭迫害的片段。 酷刑演示:毒打 |
遭2次毒打。第一次是:警察叫我抱頭,我說我不是壞人不抱頭,這時4──5名北京警察用警棍毒打我,那夥人一起動手邊罵邊打,打的非常嚴重,全身疼痛難忍,我強壯的身體被打的3天坐不下,站不起。第二次是因為不穿區別服(犯人穿的號服)遭4──5名警察的警棍毒打,被打後我的背部就像背了一塊大冰塊一樣。 被打電針。毒打不好使,他們就給我打電針。用電針扎入穴道時頭暈噁心,很難受。 遭電棍電擊。電擊部位主要是後脖梗。 被灌辣椒水。警察指使犯人毒打我2次,那些犯人還給我灌了辣椒水。 二、從北京回來延吉市610逼迫我所在單位拿5000元,逼迫家人拿5000元,共1萬元。 三、在北京遭迫害大約半個月後被帶回延吉市拘留所,之後被判勞教。下面是在延邊勞教所遭受迫害的片段。 剝奪睡眠。因為我不寫不煉法輪功的保證書,警察就打我,3天3夜不讓我睡覺。 用鞋底打我。警察拿鞋底抽我的臉和嘴,還不讓說話,不讓閉眼睛。 一次李文彬在我媽面前用鞋底抽我的臉,嘴被打出血,把老媽給嚇住了。 強制抽血檢查身體。 大熱天的幹水泥或白灰的活身上都沾滿了水泥,白灰,幹完活特意不讓洗,為的是燒壞皮膚。 幹完清理髒水垢的活之後也不讓洗,聞著自己身上的臭味還得在廁所坐小板凳,臀部都坐爛了。 關小號。因為不轉化,警察把我關進小號一星期以上。每天只給2個小窩窩頭,小號裏冬天凍得直哆嗦,夏天悶和熱,讓人受不了,都是超出人體底線的折磨,對身體損傷很大。 四、2002年1月轉九台勞教所後遭受迫害的片段 2002年3月末,九台勞教所對堅定的大法弟子進行強制轉化。4──5人集中毒打一個人,打得人變形了,別人都不認識了,唐波用鞋底抽打臉之後我的臉又變形了。這次迫害中我所有的牙都打掉了,一個也沒剩。 超期關押。 五、2003年3月進學派出所4名警察闖入我家進行非法抄家,搶走了經文,並將我綁架到進學派出所。用酷刑刑訊逼供,一是把我綁到老虎凳上2個多小時。二是用東西抱住頭後把二隻胳膊用勁往後靠攏,此次綁架我被判2年勞教。 六、第二次進九台勞教所遭受如下迫害 警察張新把我的雙腿掰開,兩條腿中間放一張80公分的床讓我跨著,然後用手銬銬住手並吊起來,在這同時由一管教再把雙腿的小腿分別往內推,再有一人撓胳肢窩,另有一人撓腳心讓我癢癢。真是荒唐而下流的酷刑。 2005年按住人強迫抽血。護士還說這麼稀? 超期關押 七、因為我屢次被抓遭酷刑迫害,特別是當著母親的面,毒打我,這對母親的傷害很大,加上610警察的不間斷的騷擾,把母親給嚇壞了,嚇出個腦中風,臥床不起,生活不能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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