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二零一五年一月九日】散步本是人們日常生活中消遣、健身的一種方式,俗語講「飯後百步走,能活九十九」。然而在中共統治下的社會裏,外出散步竟會遭到綁架、非法關押,這荒唐的一幕發生在佳木斯,參與綁架的土匪是佳東派出所警察,他們勒索錢財未果,三天後放回當事人。 馬豔萍,一九六零年出生,家住黑龍江省佳木斯市,一九九九年三月開始修煉法輪功,原本困擾她十多年的病痛,神奇般康復。九九年七月,中共開始在全國範圍內污衊法輪功,毒害世人,馬豔萍用親身的經歷向人講述法輪功真相,揭穿中共謊言,她曾三次遭到綁架,被勒索近十萬元。 以下是當事人馬豔萍的自述: 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二十五日下午兩點左右,我出門散步,當我走到佳東油廠東門附近,我站在那裏把臉轉向大壩,背對著大道。這時我聽到一個男聲喊:「你站住」,我回頭一看是一個警察,看上去五十多歲,人長得挺高挺壯,他走到我身邊問:「你是幹甚麼的?」我說:「溜達」,沒理他繼續走,他再次把我叫住,不讓我走,開車的警察(劉教)唆使他:「看看她的兜子」。這個警察上前來拽我的兜子,我義正辭嚴地質問他:「你憑甚麼檢查我的兜子?」我用力拽著我的兜子不撒手,這樣撕扯了將近十多分鐘,最後他倆強行把我塞到車裏,帶到佳東派出所。
佳東派出所 到了派出所我拒絕下車,他們使勁地往下拽我,最後六七個人把我抬進了派出所,我被鎖在鐵椅子上,動彈不了。隨即劉教開始非法審問我,我拒絕回答一切問題。 接下來無論誰來問我,我就給誰講述法輪功真相,這期間換了大概七八個人,劉教絲毫不顧及自己的身份,竟破口大罵:「你他X的別念了,我受不了了,你知道小妖咋死的嗎?就是唐僧給念死的,還是讓別人來看著吧。」他出去轉一圈,又回來了。 我問他:「我不明白你們為甚麼抓我,是看我穿得太滖了是嗎?」他:「不是你穿的問題,是因為你看到我們警車把臉馬上轉到一邊,就認定你是煉法輪功的。」 大約晚上八點多鐘,劉教拿來六七張打印好的所謂的審問記錄讓我看,我看了一眼,第一行上面是他問,下面是我不回答。我就三兩下給撕了。這一下劉教急了三步變成兩步竄了過來,撿起地上的紙,照著我臉上連打了好幾下,氣急敗壞地罵了半個多小時。一個警察聽到罵聲進來了,劉教對他說:「給她照相。」我用左手擋著拒絕,劉教一把抓住我的右手,往後一背,他的左手抓住我的頭髮往後一拽,然後給我照相,劉教罵累了走了,又找了一個二十多歲的人,讓他看著我,他對我說他不是警察,是個臨時工。 大約十點左右,劉教要我上醫院檢查身體,我拒絕,他們說不去拉倒,那就直接送拘留所,我不走他們六七個人就往出拽我,拽不動就往出拖。我被抬到車前,他們把我往車裏塞,我就向外掙扎,副所長在另一車門抓住我的頭髮往裏拽,另一邊往裏推我,我被塞到車裏,坐在我左邊的劉教掐著我的脖子,擰著我的胳膊,右邊的警察也在擰著我的胳膊,我讓他們鬆開我,他們說你不喊了就鬆開你。 到了拘留所把我架了進去,按在沙發上不讓動,負責接待的人問怎麼沒有名?身份證號碼不對呀?他們說都是假的,以前我們也這樣送過。然後回過頭對我說,拘留十天聽到了嗎?他們辦完手續後,劉教和一個警察架著我推進了拘留所103房間。
佳木斯拘留所 在拘留所裏,我拒絕報名,拒絕穿囚衣,拒絕報告,拒絕照相,絕食抗議。十二月二十八日早晨,我煉功有點吃力了,獄醫到屋裏來看別的犯人時,我告訴獄醫:「請你給辦案單位馬上打電話,我的身體不行了。」獄醫回答:「打電話得明天打,今天是星期天。」 第二天早上八點左右,我的胃有點疼,我就坐起來用手頂著胃,這時一個犯人看著窗外說:今天天氣真好。聽到這話,我難過得眼淚流了出來,不知不覺哭出聲來了,把屋裏的犯人嚇壞了,跑到門前大聲喊:103報告,法輪功(學員)胃疼得不行了。女獄警聽到後,來看我,她對我說別哭了,已經給辦案單位打電話了,一會就來了,讓我把衣服穿好,等著。 大約十點左右,獄警來叫我,辦案單位來了三個人,這三個人不是之前綁架我的,我沒見過他們。他們用車把我拉到佳東派出所,攙著我,一進派出所,我就聽到有人說:「你家人真他X的捨命不捨財。」我知道了一定是想勒索錢,沒勒索到。到了裏屋之後,讓我還坐那鐵凳子,我拒絕,坐在一正常椅子上,參與綁架我五十多歲的警察說,你還挑椅子。當時是中午十一點多,所長說:「你一個飯店老闆不好好當,扯這個幹啥。」我告訴他:「飯店已經黃了好幾年了」。他問:「怎麼黃的?」我說:「是迫害黃的」。副所長說:「誰誰他X的,咋說的」。所長說:「別說了」。 綁架的五十多歲的警察問:「你家有沒有錢?」我回答:「沒有錢」。問我要電話號碼,我不告訴他。他說:「你不說,那我們也沒有辦法,不行就給你灌點食,再把你送回去。」他又說讓我丈夫來,我告訴他沒有丈夫。 副所長讓我吃桔子,我不吃,他把皮剝掉硬讓我吃,我警告他別這樣對我,我胃不舒服。我對他說:你把棉鞋穿上,免得著涼。他被我的善心感動,問道:「那你咋不吃飯呢?」我說:「這是兩回事。」他把鞋穿上了。 下午快四點了,所長過來跟我說,要不然你家人自己到醫院辦個五天的診斷書,我說找不著人。他聽後讓他手下去辦,等把診斷書拿回來。副所長借給我十五元錢,我告訴他明天來還錢,另一個警察攙著我出了派出所,正好來了一輛出租車,我坐上車回家了。 曾三次被綁架,被勒索近十萬元 二零零四年陰曆五月三十日下午,我在佳東長勝路口給賣菜的人們講著法輪功真相,發真相資料,被謊言欺騙的世人告發,警察把我綁架到奮鬥派出所,他們開始對我非法搜身,把幾份真相資料搜走。又有一些警察過來,態度極端惡劣、大喊大叫的強迫我報出住址和姓名,並問資料是哪裏來的,還強行給資料和我拍照。家人為我擔憂,非常著急,被派出所副所長勒索兩千元錢,我在派出所共非法拘禁了四五個小時後,放回家。 二零零五年五月二十七日下午,我在向陽區政府後面的小區內發真相資料,被人誣告,兩個警察拖著我,綁架到保衛派出所,我被非法搜身和兜子,幾十份真相資料被擺到桌子上拍照,我兜裏的三百八十元錢被搶走。晚上六點左右,六七個警察像土匪一樣,衝進我家飯店撬開辦公室的門,把屋裏的東西翻得一片狼藉。 市「610」陳萬友、崔建國、劉衍等人,得知綁架是一個開酒店的,他們想敲詐一筆錢,百般刁難家人,家人共被勒索了七萬多元。我被非法拘禁在看守所兩個多月後,放回家。酒店的營業額一落千丈,無奈之下把房子賣了,還錢,一個好端端的酒店破產了。 二零一一年二月二十七日下午,我給路人講述法輪功,被人誣告,警察把我綁架到建國路派出所。當天晚上被劫持進拘留所。妹妹被勒索了兩萬元錢,在拘留所被非法拘禁了六天,警察才肯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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