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二零一五年一月三十一日】(明慧網通訊員遼寧報導)遼寧省鳳城市五十六歲的善良農婦姜鳳麗,於二零一四年九月七日贈送給寶山派出所副所長張平先一張翻牆軟件時,被其誣告而遭綁架。三個月後,姜鳳麗被鳳城法院非法判刑三年。 姜鳳麗不服,上訴至丹東中級法院。近日辯護律師與二審法官劉加榮會談近半小時,律師分條析理,指出一審法院嚴重違法、失實之處,劉加榮表示:知道不公,但也無奈。 無獨有偶,在鳳城政法機關構陷姜鳳麗的案件中,持「無奈」、「後悔」、「沒辦法」等等說辭的,在警察、檢察官、政府官員中都不乏其人。 警察:我很後悔 姜鳳麗被非法批捕後,警察張平先到丹東看守所錄口供,被姜鳳麗拒絕。張平先對姜鳳麗說:「我很後悔,你也別恨我,你給我三退吧。」(退出中共黨、團、隊)可是張平先回派出所就湊材料,迅速將案卷移送鳳城檢察院,後因「證據不足」被檢方退卷。 張平先千方百計搜羅「證據」,先找寶山鎮法輪功學員張豔芹、隋桂芹「取證」,被二人嚴詞拒絕。張豔芹對張平先說:「姜鳳麗送你軟件是為了你好。」張平先狡辯:「你們搞錯了,姜鳳麗那天給翻牆軟件的那個人不是我。」後實在找不到「證據」,張平先竟然指使協警馬吉野出假證詞,謊稱「姜鳳麗發給馬吉野翻牆軟件,被其當場抓獲」,將所謂的「新證據」塞入案卷再次送交檢察院。 檢察官:同情,但也沒辦法 姜鳳麗的律師曾去檢察院公訴科向檢察官提出辯護意見,講迫害法輪功沒有法律依據,姜鳳麗沒有做任何違法的事情,反而是秉持「真、善、忍」對社會有益的好人,一個忠厚老實的農村婦女,僅僅因為發一張軟件就要被判刑……檢察官也表示同情,承認確實「不夠判」,但也沒辦法,最終還是把姜鳳麗非法起訴到法院。 「證人」:副所長讓幹的也不敢不幹 在十二月四日對姜鳳麗的非法庭審中,辯護律師鄭重要求法庭傳喚證人馬吉野當庭質證,被審判長潘淑琴無理拒絕。休庭後,姜鳳麗的親屬到寶山鎮了解事實,沒有找到馬吉野,找到了馬吉野的嬸嬸,馬的嬸嬸說:「我知道當天是我姪子開車把姜鳳麗送到丹東看守所的。姪子跟我說:‘姜鳳麗在車站給了副所長一個軟件,副所長打電話到派出所,是我開車把姜鳳麗拉到派出所的’。」至於後來發生的事,馬的嬸嬸也不知情,她答應問姪子,第二天回覆:「姪子沒多說,就說一句‘那件事我知道’。」後姜鳳麗的親屬又找到馬吉野的父母,二老答應一定管兒子。但後來馬吉野的父母無奈地說:「兒子只是個臨時工,副所長讓兒子幹的也不敢不幹。」 政法委人員:上邊政策不變,我們就得這麼執行 法庭上,姜鳳麗的律師辯護:信仰自由、言論自由是《憲法》賦予公民的基本權利,修煉法輪功完全合法。即使在中國現行法律中,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公安部認定和明確的十四種邪教組織裏也沒有法輪功。(編註﹕法輪功教人向善,中共是真正的邪教。中共邪教並沒有資格評判甚麼是邪教。但即使根據中共制定的法律法規,迫害法輪功也是違法的。) 律師講述事實真相時,多次被審判長潘淑琴無理阻止,律師說:「我受聘於我的當事人,就要盡職盡責。作為一名法律工作者,我也必須講良心、說真話。」潘淑琴居然當眾說:「你別跟我講良心。」 休庭後,兩位辯護律師對坐在旁聽席上的政法委人員再次提出停止迫害的訴求,一政法委人員「無奈」地說:「我們都知道真相,但上邊政策不變,我們就得這麼執行。」 一句話,道出中共治下執法人員的不幸和悲哀。一個為政治、政黨服務的法庭,法律早已名存實亡,黨的意志取而代之成為法官的最高裁判標準。 十六年來,中共操控司法機器對善良的法輪功學員肆意抓捕、判刑、勞教、酷刑折磨。據明慧網資料顯示,截至二零一五年一月,通過民間途徑傳出的消息已有三千八百四十四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這遠非實際數字。更令人髮指的是,有數萬名法輪功學員在活著的時候被摘取器官販賣! 二戰後國際軍事法庭在紐倫堡對納粹的大審判中,幾乎所有的被告人都向法庭申辯自己無罪,他們認為只是在履行職責或執行命令而已。對於種種狡辯,美國大法官傑克遜慷慨陳詞:德國法西斯黨的種族屠殺、踐踏公民權利的法律與法令,是與人類最基本的道德與人性完全相悖的惡法。任何一個有良知的人,都不會執行這樣的惡法;而這樣的惡法,亦不能成為任何人拿來為自己的犯罪行為作辯護的理由。一句話,惡法非法! 紐倫堡審判中,超過五千人被控有罪,八百餘人被判死刑,其中最引人注目的是「法官對法官」的審判。電影《紐倫堡審判》生動的演繹了一場法官之間的對白,被告席上有一位國際知名的法學家簡寧,他的一段自白髮人深省:「我們是有罪的,因為我們知道,那些人(納粹)原本就是惡棍、小偷和竊國者,但對於罪惡,我們卻保持了沉默甚至同流合污。我們手上沒有無辜者的血,但這並不能減輕我們的罪孽。在這個法庭上,我判自己有罪,以人性的名義。」 那一刻,人性的復甦超越了自我辯解的本能,這個曾經的法官,終於對自己的良心作了一次公正的裁決,只可惜,是在被告席上。希望參與過和仍在參與迫害法輪功的人們,從內心深處摒棄中共邪黨,因為那不止是良心的覺醒,更是對自己生命的救贖。 相關人員電話: 丹東中級法院 劉加榮 0415-6277052 鳳城市法院刑事庭副庭長 潘淑琴 辦公電話:0415-2277672 手機:13898519866 寶山派出所副所長 張平先 辦公電話:0415-8900559 手機:13125590666、13898502818 寶山派出所司機兼協警 馬吉野 手機:13898532666 馬成(馬吉野的父親) 手機:1394255688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