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二零一五年一月二十九日】(明慧網通訊員四川報導)從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迫害法輪功以來,四川南充市順慶區法院、檢察院、公安局,以及政法委、610等機構人員參與了對法輪功學員的殘酷迫害。 順慶區法院有大量人員也成了迫害法輪功的打手,大約從二零零三年起擔任順慶區法院副院長的張少龍就是其中最為賣力的一個。 從二零零一起至今,在順慶區幾乎年年都有善良的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據不完全統計(由於中共對信息的封鎖,這裏的統計是不完全的),順慶區法院對法輪功學員非法量刑定罪的有21人次,其中何素珍、高志君兩人被兩次冤判。 這些冤判的結果直接導致其中李建侯、林鳳後來被監獄迫害致死;李蓉出獄後不到一年就含冤離世;多名家屬因法輪功學員被冤判而含冤離世,導致多個家庭破裂的人間慘劇。 一、 張少龍們製造冤案而欠下的命債(至少4條人命) 案例1:李建侯、張清芬夫婦一家的遭遇,2條人命、一個家庭被毀 他們都是60多歲的退休老人,李建侯在部隊時多次立功受獎,曾任團職幹部;轉業到南充市農資總公司任黨組書記、副總經理,市政協委員。妻子張清芬,原是南充市順慶區內燃機廠醫生。二零零二年,67歲高齡的李建侯被冤判3年,之後被送入德陽監獄二監區,老人被送去監獄僅88天就被德陽監獄二監區的惡警殘害致死。 因丈夫被非法庭審,張清芬在庭外抗議,遭到當局綁架,之後被冤判4年。他們的大兒子迫於壓力不敢發聲,被迫遠走他鄉。他們的二兒子在二零零三年七月回家後,猛然見到父親遺像(活著時很難見一次面,不知父親已被迫害致死),又得知母親也被非法關押,他承受不了這一切,就自殺在家裏。幾天過後,屍體開始腐爛,鄰居聞到氣味報警,單位的人這才知情況。一個家庭就因為中共的法院製造的冤獄而丟掉兩條人命被毀了。 案例2:36歲的林鳳被迫害致死,留下九歲的兒子還受中共的官員欺負 林鳳二零零三年九月被冤判三年,在川西女子監獄被酷刑折磨迫害了20個月,遭受各種酷刑折磨,致使其雙腎壞死,直到林鳳無藥能治、生命極度垂危時,為推卸責任,監獄惡警才於二零零五年五月十八日將林鳳送到南充,在南充川北醫學院醫院住了半個月,於二零零五年七月二十六日(農曆六月二十一日)凌晨五時含冤離世,年僅36歲。林鳳住院期間的任何費用都是她的丈夫找他們的親人借的,中共當局不但不出錢,還派610、國保特務等惡人24小時監控,甚至最後的安葬費都是她的親人們湊的錢。林鳳死後,惡黨怕罪惡曝光不但監視其家人,還不讓其年僅9歲的兒子雷雨繼續上學,拒絕雷雨的低保申請。 案例3:李蓉,女,四川省南充市醫藥公司法輪功學員。二零零三年三月三十一日,被冤判四年徒刑。不久被劫持到成都女子監獄(龍泉驛洪安鎮)。在獄中李蓉被惡警李小紅等用各種方式殘酷折磨,包括藥物迫害,造成痴呆,後來全身浮腫、疼痛難忍。二零零六年底釋放後,已無家可歸,被迫流浪。在精神上受到嚴重摧殘,又毫無生活來源的多重迫害中,李蓉於二零零七年十一月含冤離世。 二、五分鐘完成的冤判──趙德瓊被冤判三年 趙德瓊,女,二零一二年三月七日下午三點,南充市順慶區「六一零」頭目張光祥、順慶區法院法官許文英(女)、順慶區檢察院、所在地街道辦事處及公安局警察等十多人闖入法輪功學員趙德瓊的家,擁擠在客廳,許文英進入臥室,到已被迫害的臥床不起的趙德瓊的床前,宣布說:「趙德瓊,你被指控犯了利用××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等你五分鐘,如果你配合的好,判三年緩期執行,工資照發,你如果不配合,馬上執行判刑三年,工資全部扣除。」在沒人答理的情況下,許文英繼續說:五分鐘到了不說話,表示你同意了,判刑三年,工資全部扣除。這太荒唐了! 三、因購買合法到香港演出的神韻晚會門票而獲罪的荒唐冤案 二零一零年一月十三日左右,四川南充順慶區「610」、公安分局指派順慶區公安分局國保大隊的一幫特務,分別闖入西華師範大學歷史文化學院王紅梅講師和文學院陳平老師的家,對兩位教師非法抄家,隨後把她們非法關進了南充市(華風)看守所。據悉,只因為兩位老師購買1月27日將在香港上演「神韻晚會」票而被抓。「神韻晚會」是純善純美的藝術性演出,以恢復中華五千年傳統文化為宗旨,在全世界巡迴演出,被譽為世界第一秀,廣受各國政要、藝術界、學術界和商界等主流社會高度評價和讚譽。 二零一零年二月二十四日,順慶區財政局辦公室副主任也因同樣的原因被抓,之後也被非法關進南充市(華鳳)看守所。 之後順慶區檢察院對陳平、王紅梅、張林悅因購買晚會門票提起公訴。對於這一指控,律師們驚嘆:順慶區檢方製造「觀看演出罪」。 關於張林悅等因購買在香港的神韻演出票而被指控一項,律師感嘆:看到這項指控後,我以為我國刑法上有「觀看演出罪」。後來查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和《刑法》,才知道沒有「觀看演出罪」。律師質問:「法無明文規定不為罪。不知公、檢將觀看演出作為犯罪的依據是甚麼?解釋權限源於何處?……在中國的領土上觀看合法藝術團公開的表演,何罪之有?……演出者、組織演出者、批准演出者、給演出者提供場地者均合法,反倒是觀看演出者涉嫌犯罪,這不是很荒唐嗎?」 並且,順慶區法院已在二零一一年對非法關押一年多的陳平、王紅梅兩位善良的老師完成了非法庭審。由於張林悅女士不願讓法院的法官們繼續犯罪選擇了離家出走,過上了流離失所的生活,幾年後由於向中央巡視組遞交此案的申訴材料再次被抓。近期,順慶區法院擬對張林悅女士開庭非法開庭。 以上就是這十多年發生在順慶區法院的一些冤判事實,這些案件中副院長張少龍一直都賣力參與。 四、十多年來被非法判刑一覽: 2001年,非法判刑1人:祝仁芳(三年) 2002年,非法判刑2人:韓光榮(4年)、李建侯(3年) 2003年,非法判刑3人:李蓉(4年)、林鳳(3年)、張清芬(4年) 2004年,非法判刑4人:李孝芳(3年)、歐全斌(3年)、 王燕(4年)、劉國瓊(4年6個月) 2005年,非法判刑2人:鐘國堯(3年)、何素珍(3年) 2006年,非法判刑1人: 趙玉梅(3年) 2007年,非法判刑2人:岳文華(1年,監外執行)、高志君(3年) 2010年,非法判刑2人:徐盛蘭(4年)、何素珍(5年) 2011年,非法判刑2人:王紅梅、陳平 2012年,非法判刑1人:趙德瓊(3年) 2014年,非法判刑1人:高志君 五、南充市惡報案例 張少龍之流雖經法輪功學員反覆勸說,卻聽不進意見,一意孤行。也許,由於中共無神論思想的灌輸,你們已經不相信神佛的存在,不相信善惡有報的天理。但請你們看看發生在你們身邊的惡報案例: 1. 張春典,南充市南部縣領導,曾公開在全縣大會上叫嚷要嚴懲法輪功,導致去北京上訪的法輪功學員遭到遊街示眾、非法關押、勞教、判刑等迫害,其中法輪功學員張曉洪被送往勞教所後遭酷刑虐殺!逞兇一時的張春典及南部縣參與迫害者很快遭報:南部縣、局兩級官員一百多人涉嫌貪、腐紛紛被撤職,「雙規」、坐牢,已異地做官任營山縣縣委副書記的張春典也被抓回南部縣關進了大牢。 2. 王林生,南充市順慶區檢察院偵查監督科副科長,曾將許多法輪功學員投入監獄,其惡行給全家招來橫禍:其父在二零零二年四月得肺癌而死。二零零五年五月三日,王林生攜妻出遊在成南高速路上遇車禍,夫妻雙亡,終於受到「善惡必報」的天理懲罰。 3. 王立強,任南充市高坪區國安大隊副大隊長期間,將許多修煉人迫害的傾家蕩產、妻離子散,有的被處以高達萬元的罰款,有的被勞教數年。一個人幹了壞事一定會償還的。二零零三年十一月二十四日左右,王立強因與人口角被洗腳房老闆的兒子(市公安局的)重傷致死,死時才30歲。 4. 前南充市中級法院審委會委員、政治處主任鄧冰,正讀大學的獨子得血癌而死,其妻嚴萍因用強硫酸對鄧冰及養女嚴重毀容而獲死罪入獄,鄧冰遭嚴重毀容、右眼盲,左眼幾近失明,養女遭嚴重毀容、雙眼盲。 5. 四川南充市紀委書記任德儉迫害正信 家中連死四個親人 任德儉,男,約六十六歲,南部縣伏虎鎮人。自一九九九年到二零零九年,連任南充市委副書記兼紀委書記,積極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之後,他緊跟中共的迫害政策,迫害許多轄區內堅持修煉和上訪說公道話的法輪功學員。他鐵心聽命中共,拒絕善勸,結果連續遭天懲。二零零零年的某日,任德儉夫婦在市委大門口被車撞傷。任德儉妻子袁明惠(退休前是南充市勞動局局長)在二零零九年病死。這些年來,任德儉還有好幾個親人非正常死亡:在南部縣的親戚被撞死二個,在南充市河中淹死一個。 6. 燒天書 四川南充市公安局副局長何希全夫婦遭惡報 何希全,南充市公安局副局長。大約在二零零三年,他公開宣布對南充市各地公安局搜繳的一批法輪大法書和資料當眾銷毀,當時還上了電視新聞。當年三月,南充市二府街副食品批發市場發生特大火災,把整個市場內的物資、財產燒個精光。隨後不久,何希全就得了鼻咽癌,二零一一年二月二十六日死亡。二零一零年傳聞,何希全的妻子何素(玉)清(原市委宣傳部的退休幹部)也患了癌症,命懸旦夕。 7.四川南充市城北公安局局長劉德康遭惡報 四川南充市城北公安局局長劉德康(二零零七年以前在任)採用罰款、跟蹤、監控、欺騙、編造謊言、強制洗腦等各種手段迫害轄區內法輪功學員。二零零七年,因與副局長爭名奪利互相行惡而被投入市看守所和重刑犯關在一起受罪,半年後才被保外就醫放出來。 8.蒲其濤,四川省南充市國安局副局長,直接指使市六一零、各區所屬縣國安大隊、六一零等迫害法輪功學員。突然暴病,得腦血瘤,住院三天即死亡。 9.南充市國安局副處長李超強(音)遭惡報死亡 李超強(音)男,四十四歲,畢業於中國公安大學,任職於四川省南充市國安局二局,職務是副處長,專門迫害法輪功學員,負責審批被非法抓捕的法輪功修煉者的勞教等的批文(即勞教決定書等)。由於李超強跟隨中共邪黨迫害南充地區法輪功學員,正值壯年遭惡報,聽聞於二零一一年元月某天醉死家中,死前無任何疾病,拋下妻兒父母。國安局內部封鎖其死亡消息,怕被曝光。 10.嘉陵區大通鎮惡警所長遭惡報 四川省南充市嘉陵區大通鎮派出所某所長,時年約三十歲。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以後,他帶了一個警察,逼著嘉陵區大通鎮二村五社的法輪功學員一起,挨家挨戶搜繳大法書和資料。一九九九年下半年,因在高坪區嫖娼,所長被開除。 11.法院鄧義明誣判好人 反害自己進牢房 四川省南充市順慶區法院刑庭審判員鄧義明善惡不分,拒聽真相,執意聽從「上級」命令,在二零一零年五月,冤判了法輪功學員何素珍老人五年重刑。但未出三個月,即在二零一零年八月份,鄧義明就因替毒犯開脫罪責(將販賣毒品的數量改小,因而輕判毒販罪行),而毒販很快被釋放後,再次販毒被捕時招供後,才曝光出鄧義明等人徇私枉法的罪行。鄧義明因此已被逮捕,關押於閬中看守所,等候審判。據說此案還牽涉順慶區公安局、檢察院相關人員參與犯罪。 在此,希望張少龍之流不要認為這些惡報事例是偶然發生的,趕快收手,棄惡從善,不要繼續做惡,否則將成為中共的陪葬品、犧牲品,給自己、親人帶來災難。 在此,也請南充的父老鄉親們擦亮你們的雙眼,看清在這場對法輪功已長達十五年的迫害當中,中共究竟是如何迫害法輪功的,是怎樣毒害我們老百姓的。願你們選擇良善,唾棄邪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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