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二零一五年一月二十四日】(明慧網通訊員重慶報導)重慶沙坪壩區年已七旬的法輪功學員余業顗女士,二零一五年一月十四日上午十時遭重慶渝中區法院非法庭審。余業顗女士在法庭上堂堂正正的證實法輪大法好。 余業顗女士在法庭上詳細的講述了她為甚麼修煉法輪功,修煉後她身心發生的巨變;用無可辯駁的事實證明法輪功於國於民有百利無一害。 她還揭露在邪惡迫害的十五年來她遭受到的各種迫害,身心遭到怎樣的摧殘,給本人和家庭造成巨大傷害。她向法官、書記員、公訴人、陪審員介紹了法輪功在全世界的洪傳盛況,發神韻光盤是為了救人,沒有罪。 最後余業顗女士奉勸那些執法人員不要對佛法犯罪,為了自己生命的未來,停止作惡。余業顗發言時沒有人打斷。律師也為余業顗作了無罪辯護。十一點十分左右,法官宣布休庭。 余業顗女士二零一四年六月二十二日在渝中區發神韻光盤,被重慶渝中區七星崗派出所警察綁架,被非法關押六店子拘留所迫害半個月,又被沙坪壩派出所及沙坪壩街道綜治辦的劉德明等人劫持到重慶千竹溝洗腦班迫害,期間洗腦班的頭目王某說:不「轉化」就把八十四歲的老伴的工資拿到洗腦班來陪著「轉化」,還說要把他們在國外工作的兒子從國外弄回來。余業顗在洗腦班幾次出現全身痙攣,血壓200多,醫生還說她有心臟病、帕金森病,而洗腦班頭目王某還說她是裝的。余業顗女士被洗腦班迫害四十多天,於八月十九日回家。 八月二十日,渝中區公安分局警察到余業顗家中,交給她一份刑事起訴書。八月二十一日,渝中區國保隊、刑警隊的鄧、雷等四名警察又把余業顗及其老伴弄到沙坪壩派出所,說是要對余業顗取保候審,要老伴保證監督。十月二十一日,渝中區公安分局預審科的黃某某打電話給余業顗,說他們偵察完畢,現要報檢察院起訴。余業顗問自己犯了甚麼法了?黃某說根據刑法300條。余業顗說:神韻晚會是弘揚五千年傳統文化的,我破壞了哪條法律實施?請你拿出法律依據……話還沒說完,黃就說到時候檢察院會作解釋,於是掛斷電話。 十二月三十一日,余業顗收到渝中區法院要對她非法庭審的傳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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