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二零一五年一月十三日】(明慧網通訊員黑龍江報導)今年五十七歲的孫淑傑,原是雙鴨山礦業集團公司林業處森保站站長兼任生產技術科副科長。 孫淑傑二零一四年六月四日被永紅派出所綁架,被超期關押在雙鴨山市看守所已七個多月,其身心受到嚴重傷害,幾次送醫院搶救,現身體非常消瘦,每天走路打晃,需要人攙扶。 孫淑傑這次被綁架幾日內就被迫害致精神失常,但雙鴨山公檢法拒不放人,幾天內就將構陷材料送到尖山區檢察院非法批捕,僅一個月零七天就將案子推到法院要判刑。 家屬無奈自己拿錢要求做法鑑,等了四個月,公安局給的結果是:孫淑傑不配合醫生法鑑,鑑定不了,不管她有沒有精神病都得開庭。 孫淑傑 |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迫害法輪功後,孫淑傑先後十三次被綁架,三次被非法勞教,期間她被酷刑折磨導致九次送醫院搶救,遭到過老虎凳、電刑、抻刑、吊掛、凍刑等酷刑折磨及藥物迫害。 中共酷刑示意圖:電擊 |
孫淑傑二零零二年在佳木斯勞教所遭到殘酷摧殘,導致精神失常。二零零四年三月,她的病情嚴重,勞教所警察王慧麗和殷洪才把她帶到佳木斯精神病院。大夫說:「這個人都這樣了,怎麼才來呀?」勞教所不得已,通知孫淑傑單位的「610」(中共專門迫害法輪功的非法組織)接回,單位「610」頭目陳邵彬怕擔責任,讓孫淑傑的家屬接回家。孫淑傑被接回家後的第二天就失蹤了,後來發生車禍,頭撞重傷,被送進雙鴨山醫院手術治療。出院後,她精神失常的症狀更加嚴重,又被送進雙鴨山礦精神病院治療。後來她通過學法煉功,身體逐漸恢復正常。 二零一四年六月四日,孫淑傑發放法輪功真相資料時被永紅派出所綁架、抄家,現被非法關押在雙鴨山市看守所。六月十二日,她被送到人民醫院消化內科搶救,當晚又被強行拉回看守所,非法關押至今。看守所六月六日給永紅派出所打報告說孫淑傑出現精神失常狀態,但「610」、政法委、永紅派出所、尖山公安局、市公安局、尖山區檢察院、尖山區法院這些部門相互推諉,並且構陷孫淑傑的卷宗於七月十一日由尖山區檢察院遞交到尖山區法院。 這次被抓不知她遭受怎樣的驚嚇和迫害,孫淑傑再次出現精神不正常,在看守所她撕衣服、撞牆。她頭痛、怕聲音,可看守所的管教姚傑卻把電視音量放到最大刺激她,還給她戴上了腳鐐。兩天後看守所怕承擔責任,趕緊給各級部門打報告要求放人。 但雙鴨山市610趙景濤、尖山分局國保大隊隊長門永峰等人為了給自己撈點功績,拒不放人,而且在僅僅一個月零七天就將案子推到了法院。原本在派出所就應該放人卻推到了法院,如果不確定她的身體狀況公安應該主動給做法鑑,卻置之不理,視生命為草芥。 孫淑傑家屬一直到公檢法各個部門不停去要人,他們都互相推諉,眼看到了法院,要非法開庭,家屬無奈只好自己拿錢申請做司法鑑定。苦苦等了四個月,連去做司法鑑定的開車費用都讓家屬自己拿,最後卻說:孫淑傑到那不說話,不配合,無法做,她是耍滑頭、是裝的。沒有鑑定成就視為鑑定結果,不可笑嗎?有關人員說,省裏和市裏都批了,我們沒辦法。如果把省610或政法委的意見當作指令,還要法律幹甚麼?這些凌駕於法律之上的機構都是非法的,根本就不應該存在的。 人命關天!呼籲立即無條件釋放孫淑傑,還其自由!同時正告還在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人:王立軍、薄熙來、李東生、徐才厚、周永康這些迫害法輪功的核心人物紛紛落馬,所有參與迫害的人都不會逃脫惡報的懲罰,唯一的出路就是立即停止作惡,加倍彌補給法輪功學員造成的一切損失。 政法委書記: 王鳳春 13946696066 18904696066 政法委副書記:蔡純意 18045699789 610主任: 趙景濤 18904690069 13945797979 辦公室:4286610 610副主任: 王曉東 13555150577 辦公室 4283610 雙鴨山公安局 公安局長: 趙中超 18545256789 18645158889 公安副局長: 高志勇 13846955555 公安副局長: 高友華 13904888828 市公安局國保大隊:張玉波 4233054 15331817999 市公安局國保大隊 0469─4233214 (杜佔一辦公室) 4233213 4233212 4233054 4233058 尖山分局局長:翟慎利 13904685999 尖山分局國保大隊: 門永峰 15804696388 雙鴨山市尖山區檢察院: 尖山區檢察院檢察長:張樹立 13664699557 公訴科:4270569 公訴科科長楊慶譚13351164577 公訴科副科長崔晶13091479888 張春蕾13946656816 朱維新13351162346 鐘某13555187777 王英林13555111111 尖山區法院相關電話: 尖山區法院院長: 王佔林 13339333007院長室:0469-4288497 副院長室:0469-4285618 刑庭辦公室:0469-4284239 執行庭辦公室:0469-4284265 行政庭:0469-4284257 民庭:0469-4284292 立案庭:0469-4272631 審監庭:0469-4284282 辦公室:0469-4280458 刑庭副庭長:高志新 13019044496 4284239 永紅派出所: 所長韓曉軍13946669216(主要責任人) 警長劉慶海13796903999(主要責任人) 副所長劉霄羽13091788770(主要責任人) 警察孫傳玉(主要責任人) 副所長王日亮13734503456 副所長高強13304889551(主要責任人) 警察:洪春明18746977567 張樹和13304887608 任孝森13091476789 秦瓊13115577871 翟繼波13684694999 |